1. 入住前未告知浴室曾漏水且未修繕,入住一個月後開始漏水;
因房東原本就與樓上住戶纏訟多年,修繕問題耗時,
浴室天花板呈現洞開狀態三個月,經催才修好,完全無任何補償措施。
2. 去年六月初入住,已預約可延長租約至今年八月(房東堅持先簽一年)
今年五月初電話口頭承諾讓我承租至六月底,
我也配合讓房東頻繁地帶人來看房間;
5/16卻忽然來電說來看的人們都急著要住房,逼我五月底搬走。
我想主因是她對新房客開價漲了一千元,而其餘言語刻薄,暫不贅述。
3. 5/30搬空房間,房東點收後卻未依約直接退還押金一萬五千元;
並不斷抱怨她本身尚未報稅太忙,所以無暇計算水電費等等。
搬離前約定當天退還、當天改口回去馬上算好退還,
昨天寄簡訊詢問仍毫無回應,至今6/3尚未返還。
這幾點是我覺得比較重大的情形,也許稱不上非常惡質;
但以我的理解,應該不會有房客想要遭遇這樣的經驗。
房東本身是公務員且在台大旁精華地段擁有兩處房屋皆改裝出租,
即使在這裡分享應該也影響不到她免稅的生意(苦笑)
僅提供看到的板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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