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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遇到惡房東…朋友租了五年多房子,從來沒有遲繳房租, 也把房子整理的乾淨整齊交屋, 沒想到最後為了一支不屬於房東的瓦斯桶而鬧的這麼不愉快。 惡質事件1. 三月中告知4/10要搬遷(原是每月5號繳租金), 房東說要多繳半個月房租(契約中未載明)。 惡質事件2. 租屋處樓下的租客是朋友的同事(相同房東),當初是同事介紹才搬進來。 剛搬來時同事將瓦斯桶留給我朋友使用(因樓下是使用天然氣), 結果搬家公司搬遷將瓦斯桶搬走後,房東來硬是說瓦斯桶就是她的, 要從押金中扣1500元瓦斯空桶費(誰要給妳啊!!!要給也是給樓下同事)。 惡質事件3. 為了瓦斯空桶費(1500元)房東在上午和朋友爭執不下, 當時因還要到新家和搬家公司清點家具物品, 與房東約晚上8點半辦理交屋,並且和同事一起商討瓦斯空桶費事宜。 結果晚上時間到了房東仍未出現, 8點40分開始聯絡她(狂call),一直到9點才接電話, 一接就說她頭痛要改約明天,朋友回應如果房東不舒服,就請她先生來處理也行, 希望今天完成交屋事宜退還租金,房東才說她晚一點會到。 一直到9點20分房東才出現, 她一出現我們當場拍下電表度數,交還鑰匙後要求她退還租金離開。 房東最後硬是從押金中扣了1000元… 其實房東在租屋期間一直都有令人不舒服的零星事件發生,當家中有東西損壞換新,房東 會說她換全新,卻沒跟朋友收錢;朋友自己花錢修的(天花板漏水導致燈具電路板故障), 房東就說東西用久本來就會壞,是朋友自己應該修的。 雖然朋友表示就當做遇到壞人學一次經驗, 但我覺得po出來才能讓這樣的經驗更有價值(避免他人受害)。 補充:朋友租屋處在三重中央北路31巷內一間頂樓加蓋的房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20.26
twiggy:加蓋?天啊! 04/12 01:03
lollon:5日交租,表示你是5日到期嗎?那你10日搬走,本來就要多付 04/13 14:43
lollon:有的契約會註明只要遲一天搬,就付2個月罰金,收你半個月 04/13 14:43
lollon:沒收你2個月罰金,憑什麼說人家不對呢? 04/13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