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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請問各位 學生在校外租屋 一開始和A簽約 但事後房租押金是付給B 當初只覺得怪怪的 問A A說和B是親戚 受B委託 但簽約時並沒有記載這條 我們一次簽二年 最近 第一年即將屆滿 A說契約無效要重簽 因為她不是屋主 而且要漲房租 請問 我們可以堅持原契約有效 住滿二年嗎 謝謝!! --  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只不過是在好久以前已經死去的時間片斷而已, 雖然如此那溫暖的感覺還多少像古老的光一樣,到現在還在我心中徘徊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7.145
sopi:我只知道可以告A偽造文書 05/25 13:15
OwenKao:一下就告偽造文書太急了,先慢慢玩他 05/25 13:49
> -------------------------------------------------------------------------- < 作者: OwenKao (夜色蒼蒼 星野茫茫) 看板: rent-exp 標題: Re: [討論] 請問這份契約是否有效 時間: Sun May 25 13:45:32 2008 ※ 引述《bubbleflower (illusion)》之銘言: : 不好意思 請問各位 : 學生在校外租屋 一開始和A簽約 但事後房租押金是付給B : 當初只覺得怪怪的 問A A說和B是親戚 受B委託 : 但簽約時並沒有記載這條 我們一次簽二年 : 最近 第一年即將屆滿 A說契約無效要重簽 因為她不是屋主 : 而且要漲房租 : 請問 我們可以堅持原契約有效 住滿二年嗎 : 謝謝!! 先看看房屋所有權是誰? B前來收取押租金,是否經由A委託? 第一年即將屆滿才說契約無效,那之前住快一年,為何不表示反對? A若不是屋主,是否有受屋主委託,代為處理事務? 你可以堅持契約有效,但不一定是住滿二年, 與A之間基於債權債務相對性,若A是出租他人之不動產, 嗣後給付不能,也可能是債務不履行 若A是無權代理,或是假裝屋主與你們定租約,實為詐取財物, 民刑事上,都可以提告求償。 原PO事實敘述不夠明確,若希望得到好的解答,最好再補些東西。 -- ※ 編輯: OwenKao 來自: 218.167.166.59 (05/25 13:50) > -------------------------------------------------------------------------- < 作者: bubbleflower (illusion) 看板: rent-exp 標題: Re: [討論] 請問這份契約是否有效 時間: Sun May 25 14:01:49 2008 您好 不好意思剛剛寫的不明確 在這一年當中 B都沒有出現過 任何事都是與A洽談 租金一次付一年 押金是二個月 有一部份用轉帳至B的帳戶 另一部份是現金給A (第一次交租金時才發現帳戶名是B 事後問A A說是親戚) 契約上的出租人是A的名字 請問這樣還有效嗎 謝謝!! ※ 引述《OwenKao (夜色蒼蒼 星野茫茫)》之銘言: : ※ 引述《bubbleflower (illusion)》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請問各位 : : 學生在校外租屋 一開始和A簽約 但事後房租押金是付給B : : 當初只覺得怪怪的 問A A說和B是親戚 受B委託 : : 但簽約時並沒有記載這條 我們一次簽二年 : : 最近 第一年即將屆滿 A說契約無效要重簽 因為她不是屋主 : : 而且要漲房租 : : 請問 我們可以堅持原契約有效 住滿二年嗎 : : 謝謝!! : 先看看房屋所有權是誰? : B前來收取押租金,是否經由A委託? : 第一年即將屆滿才說契約無效,那之前住快一年,為何不表示反對? : A若不是屋主,是否有受屋主委託,代為處理事務? : 你可以堅持契約有效,但不一定是住滿二年, : 與A之間基於債權債務相對性,若A是出租他人之不動產, : 嗣後給付不能,也可能是債務不履行 : 若A是無權代理,或是假裝屋主與你們定租約,實為詐取財物, : 民刑事上,都可以提告求償。 : 原PO事實敘述不夠明確,若希望得到好的解答,最好再補些東西。 --  我們所擁有的東西,只不過是在好久以前已經死去的時間片斷而已, 雖然如此那溫暖的感覺還多少像古老的光一樣,到現在還在我心中徘徊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7.145 > -------------------------------------------------------------------------- < 作者: OwenKao (夜色蒼蒼 星野茫茫) 看板: rent-exp 標題: Re: [討論] 請問這份契約是否有效 時間: Tue May 27 01:52:48 2008 ※ 引述《bubbleflower (illusion)》之銘言: : 您好 不好意思剛剛寫的不明確 : 在這一年當中 B都沒有出現過 任何事都是與A洽談 : 租金一次付一年 押金是二個月 有一部份用轉帳至B的帳戶 另一部份是現金給A : (第一次交租金時才發現帳戶名是B 事後問A A說是親戚) : 契約上的出租人是A的名字 : 請問這樣還有效嗎 謝謝!! B帳戶是A給你的嗎?既然帳戶是B的,且你是繳房屋租金,而匯錢進去, 那麼B不立即表示反對,那這表示B承認該房屋承租予你。 至於你和A之間的契約… 契約上是否有註明承租的房屋 的住址(某縣市某路某巷某號幾樓幾室…等) 有的話,A不是屋主,那他就是出租他人之不動產, 你可以對他主張你是善意承租人,該租賃契約有效, 他硬要收回房子的話,就找條子來,然後告他詐欺,附帶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訴訟… 有問題再找我吧! XD ※ 編輯: OwenKao 來自: 218.174.153.100 (05/27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