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梅花旗大學棒球錦標競賽規程
一、主 旨:
(一)發展大專棒球運動,提高棒球技術水準。
(二)加強推展成棒運動,積極培養成棒優秀人才。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臺北市體育處、
臺北縣體育處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棒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棒球協會、臺北縣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六、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99年12月20日起至24日止。
(二)地點:臺北市天母、臺北縣立新莊棒球場
七、球隊及球員資格:
(一)球隊:99年向本會登記在案之業餘成棒甲組大專球隊。
(二)球員:以各校日、夜間部或研究院(所)學生,99學年度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為限。
八、比賽方式:
(一)採單敗淘汰賽制。
(二)每場均賽至勝負為止。
(三)採突破僵局制:
1. 在正規局數(9局)結束後仍無法分出勝負時,進入延長賽(第10局)起採用新規定。
2. 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
3. 雙方教練在延長賽(第10局)開始時將跑壘員與擊球員名單交給主審,教練可任選其
中一個棒次作為本局首位擊球員,如選擇本局從第3棒進攻,則1棒為二壘跑壘員、 2
棒為一壘跑壘員。(註:棒次經提交後不得更改)
4. 第11局之後將繼續延用第10局的打序,如第10局結束時的最後一名擊球員為第8棒,第
11局的擊球員將從第9棒開始,而二壘跑壘員為第7棒,一壘跑壘員為第8棒。第12局延
續第11局的打序,以後每局亦同。
★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按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註:如遇連續下雨延誤賽程時,大會有權決定更改比賽方式。)
九、報 名: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26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地點: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70號16樓)。
電話:(02)27118128
(三)選手名額:25名(含隊長)。
(四)方式:填妥報名表大、小各一份
(報名表可至本會官方網站www.ctba@ctba.org.tw下載,
繕打製作完成後請寄至本會電子信箱ctba@ctba.org.tw),
以掛號郵寄或親自向本會辦理報名。
十、教練會議:
(一)時間:99年12月8日(星期三)下午二時。
(二)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70號16樓(本會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
1、依據本競賽規程討論有關附則。
2、審查球員資格。
3、抽籤排定賽程。
4、教練會議之時間除另有改變外,不另行通知,未出席者對會中所決議之事項
不得異議。
十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棒球規則。
十二、比賽用球:採大揚公司產製之KY-800型硬式棒球。
十三、獎 勵:
(一)團體獎:冠、亞、季軍球隊各頒發獎盃乙座。
(二)個人獎:各獎項頒發獎盃乙座(以進入前四名之球隊開始計算至預、決賽成績
(打擊獎以11打席為標準),但全壘打獎及打點獎除外。)
1、打擊獎:乙名
2、打點獎:乙名
3、全壘打獎:乙名
4、投手獎:乙名
5、教練獎:乙名
十四、本競賽規程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五、本競賽規程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9月6日體委競字第099002016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