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美津濃盃全國成棒年度盟主爭霸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
(一)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棒球振興計畫。
(二) 發展全民棒球運動,提高棒球技術水準。
(三) 加強推展成棒運動,積極培養成棒優秀人才。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桃園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緯來電視網、桃園縣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五、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98年12月28日至30日止
(二)地點:桃園國際棒球場
六、參加球隊:2009年城市對抗賽前二名(合作金庫、台灣電力)。
2009年梅花旗大學賽前二名(國立體育大學、文化大學)。
2009年協會盃成棒賽前二名(立德大學、臺北縣成棒隊)。
七、球員資格:98年向本會登記在案之業餘成棒甲組球隊,並符合本會最新修訂之球隊及
球員管理實施辦法者。
八、比賽方式:單敗淘汰賽。
一、城市對抗賽及梅花旗大學賽第一名為種子隊。
二、採突破僵局制(第10局起)。
1. 在正規局數(9局)結束後仍無法分出勝負時,進入延長賽(第10局)起採用新規定。
2. 攻方從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開始進攻。
3. 雙方教練在延長賽 (第10局)開始時將跑壘員與擊球員名單交給主審,教練可任選其
中一個棒次作為本局首位擊球員,如選擇本局從第3棒進攻,則1棒為二壘跑壘員、2棒
為一壘跑壘員。(註:棒次經提交後不得更改)
4. 第11局之後將繼續延用第10局的打序,如第10局結束時的最後一名擊球員為第8棒,第
11局的擊球員將從第9棒開始,而二壘跑壘員為第7棒,一壘跑壘員為第8棒。第12局延
續第11局的打序,以後每局亦同。
★其餘任何的代跑或代打將按照既有的規定進行。
(註:如遇連續下雨延誤賽程時,大會有權決定更改比賽方式。)
九、報 名: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12月15日(星期二)止
(二)地點: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70號16樓電話:02 ─ 27118128)
(三)名額:球員24名。
(四)方式:填妥報名表大、小各一份(本會備索),以掛號郵寄或親自向本會辦理報名
。
十、教練會議:
(一)時間:98年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二時。
(二)地點:本會第一會議室(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70號16樓)。
(三)會議內容:
1、依據本競賽規程討論有關附則。
2、審查球員資格。
3、排定賽程。
4、教練會議之時間除另有改變外,不另行通知,未出席者對會中所決議之事項不得異議
。
十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棒球規則。
十二、比賽用球:採大揚KY-800型硬式棒球。
十三、獎 勵:團體獎:冠、亞軍球隊各頒發獎盃乙座。
個人獎:美津濃 MVP大賞1名
十四、附 則:
(一)各隊請於比賽預定時間 1小時前向大會提出攻守名單。賽前大會得給予兩隊平均時
間賽前練習。若比賽時間已到或已超過,則不得練習,立即開賽。
(二)賽前30分鐘開始守備練習,若因前一場比賽延誤到時間則取消守備練習。
(三)兩隊得分比數,7局相差10分時,即截止比賽。
(四)比賽隊伍之隊名在前者(左邊)為先守,請在三壘邊選手席。各隊對於己隊選手席
邊之啦啦隊負有不滋事之責。比賽結束後,球隊必須於10分鐘內離開選手席,以利
下一場比賽之球隊進駐。
(五)採9局制比賽,守備時1局中允許1次教練技術暫停(換投手不計),時間以1分鐘為
限,第2次(含)則須更換投手(原投手強迫退場)。每場第4次(含)暫停時,則
每次都須更換投手。延長賽時則每3局限1次暫停。攻擊時1局允許暫停1次,時間以
1分鐘為限,每局第2次(含)時,則視同該隊教練技術暫停1次。
(六)野手集會每局限一次,時間以 1分鐘為限,第二次(含)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每
場限三次野手集會,第四次(含)則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延長賽時則每三
局限一次。
(七)教練進場是否叫暫停,以教練之意圖為判定標準;若非叫暫停,經主審裁判員制止
1次,第2次即計暫停1次。
(八)比賽進行中,總教練或教練之言行應自我約束,嚴禁向球員或裁判作人身攻擊,球
員亦不得有挑釁行為,違者大會得予以勒令退場。
(九)每局投手暖身投球,至多不得超過5個球。
(十)投手持球12秒內須投球,此12秒以裁判員之認定為準。若12秒內未投出,則計壞球
一個。
(十一)同一局中,投手被替換當野手時,可再回來擔任投手乙次。
(十二)球隊於比賽期間,如有嚴重違背運動精神行為者,將提報本會技術委員會議處。
(十三)球隊如有任何一場棄權、被褫奪比賽者,除取消該隊已賽成績及繼續比賽資格外
,並依本會最新公佈之「球隊及球員管理實施辦法」議處。
十五、本競賽規程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