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2.14
美日搶人 簽約亂象一籮筐
陳志祥/台北報導
國內高中畢業球員愈來愈受美、日職棒球團青睞,導致本土經紀人與國外球探
搶拉球員的戲碼不斷上演,造成不少亂象,不管是外國球探亂台、還是本土經紀人
亂台,全國棒協下周即將公布「台灣高中球員參加職業球團協議書」,矯治國內高
中日益嚴重的簽約問題。
全國棒協的「高中球員參加職業球團協議書」將知會美、日職棒聯盟,以一套
可行的「遊戲規則」制止各方人馬在台灣製造「五胡亂台」現象,還給高中球員乾
淨、安心的打球環境,專心於比賽與個人球技的追求。
目前台灣青棒球員的簽約亂象是來自外國球探、還是本土經紀人?一般外國籍
的球探因文化習慣與語言的關係,比較不會單刀直入,從球員的家長下手,然而少
數外國球探則是透過本土經紀人的協助,多少感染一些「粗暴」的簽約習性,踰越
了規範。
外國球探針對台灣青棒球員的簽約內容,都有一套可遵循的標準,不會漫天喊
價;臨時跳出來說服球員家長而自稱代表球員的本土經紀人,才是最可議的角色,
他們為抽取佣金,不擇手段,有時候甚至成了球員旅外的阻力。
在賺取豐厚佣金驅使下,本土經紀人往往藉三寸不爛之舌遊說球員家長,把自
己的經紀實力說得天花亂墜,其實除非是王建民之類的「天王級」球員,經紀人才
有施展手腕的機會,一般球員恐怕不容易爭取到更高的簽約金,球員有時更可能會
因為本土經紀人從中做梗,而延誤與國外球團簽約的契機。
本土經紀人若是幫球員爭取到與外國球探簽約,均享有一筆5至10%、或是15%
的佣金,只是這些經紀人拿了佣金後,並沒有做到球員到了國外的生活照料責任,
讓年輕球員在國外自生自滅,諸如此類的經紀人是不負責任的。
無論是本土經紀人或外國球探,在台灣青棒球員出國機會增多之下,他們搶人
的競爭日益激烈,少數人會針對需要的球員提早簽訂「默契」,因而出現球探、經
紀人指導球員出賽的現象,球員上不上場、投多少局數都要徵詢球探的意見,這是
很不可思議的亂象。
為了防範蠢蠢欲動的外國球探與本土經紀人,全國棒協一再重申高中球員在畢
業前絕對不能有簽約行為,棒協提出「在取得與協會充分連繫之下,每年六月的王
貞治盃青棒賽之後,才是放行各球探與高中球員簽約的時期。
棒協訂定的「高中球員簽約協議書」除了明確註明簽約規範準則外,同時會加
入譴責或是要求球探所屬母球團對違規球探給予處分的建議,全國棒協期待協議書
的「遊戲規則」,可以約束球探與經紀人,杜絕高中球員亂簽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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