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yukaS:晚場,森川沒說,但是主辦方事先要求的話森川也比較放得開 10/22 01:41
→ RyukaS:吧,畢竟許多談話內容其實是涉及版權跟角色形象的問題 10/22 01:41
→ RyukaS:刪掉的第一篇是因為原PO比較晚進場不知道不能說內容,所以 10/22 01:42
→ RyukaS:那篇的內容其實有觸線;第二篇是我PO的,刪掉只是自己的考 10/22 01:42
→ RyukaS:量才自刪的,但我想如果不談內容而談心得的話應該是OK :) 10/22 01:43
→ RyukaS:另外今天有看到巴哈特別報導囉!!!!有興趣的可以點下面:D 10/22 01:44
推 RyukaS:剛剛看某論壇,似乎森川本人有說@@ 這點我就不確定了 10/22 01:52
涉及作品版權和角色形象這我可以理解,
以往也是會要求「R18、腐、八卦裡話」等話題別寫的太詳細。
數年來FF的見面會也都一定會有角色的表演和訪談,
氣氛也都是很開心和平,來台的聲優人數也沒有減少過啊?
但這次卻是直接下封口令...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這難道不是公開的、主辦還大力宣傳催票的活動嗎?
雖然我覺得要完全不提內容的心得很難寫,
但若連開小花的好評也不許講,
那真的是很奇怪的現象。
推 kaito:因為跟角色相關的部分都涉及版權阿,上次潤潤來也有提過。 10/22 06:26
→ kaito:日本在這方面是很嚴的,只要不在網路上討論表演內容就能看到 10/22 06:30
→ kaito:這些殺必死,個人覺得很值得沒什麼不好。 10/22 06:31
如果角色相關就全部涉及版權完全不能提,
那照FF歷年來與漫博截然不同的辦活動方式,
還可以一年又一年不斷邀請到聲優來台,實在該誇他們了不起...?
噓 KDTD:主辦單位說的難道不能是日方要求?!遵守規定對你來說很難嗎?! 10/22 10:01
→ KDTD:非得聲優本人跟你要求的才要遵守~~不是他要求的都是屁話?! 10/22 10:01
遵守規定是應該的,
但我也是正規的花錢搶票買票入場,
因為突然出現跟過往完全不同、REPO一概不準寫的封口令,
為什麼我連提出疑惑求解答都不可以?
又,我所說的「壓迫性的禁止發言、不能問不能講的詭異氣氛」,
就是像您現在表現出來的語氣
推 KikuHonda:但是為何我們不能repo巴哈卻可以報導?? 10/22 10:30
→ KDTD:這問題不就跟為什麼記者可以拍照下面的觀眾不可以一樣意思!? 10/22 10:38
這舉例我認為不妥。
記者可以拍照是因為他們負有
「將現場狀況報導出來、讓無法參與活動的人可以想像+理解活動狀況」的責任。
但從未聽過「參與活動的粉絲全部都不準寫REPO」的要求
→ miwako:你可以把巴哈想成是主辦方請他發的 而且看得出有些東西沒講 10/22 10:38
→ miwako:巴哈發的內容是主辦方可以控制的 10/22 10:39
→ KDTD:而且看內容也很明顯沒有詳細寫出太多牽扯到版權的事情 10/22 10:41
→ KDTD:拜託不是小孩子了~~規定可以遵守一下並且想法成熟一點嗎?! 10/22 10:42
噢?提出疑惑就是不成熟嗎?
那還真是失敬了...
我還沒辦法像您這樣劈頭就罵、展現不能問不能講的權威風範
→ miwako:在海外的活動內容 和日本國內不大相同 要珍惜之後才會再來~ 10/22 10:48
國內外活動的呈現方式會不同,這我可以理解,
但我就是很疑惑為什麼要完全禁止REPO?
而且連開小花、幸運兒放閃、提出疑惑 還會被罵被施壓,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奇異的氛圍呢?
→ KDTD:同意m大~~乖乖遵守規定~~以後才會願意有機會常來台灣~~ 10/22 10:52
推 yejh00265:多遵守約定,下次才有機會再辦見面會! 10/22 11:30
我個人比較悲觀,
我認為「票房」才是往後會不會再辦見面會的關鍵
推 soceress:我想到時等主辦方的那本雜誌(忘了叫什麼)就會有比較詳細 10/22 11:36
→ soceress:的內容可以回憶了:P 另,非常同意m大說的 10/22 11:36
開拓動漫畫情報誌 這個我會買啊...
可是照FF的寫法,應該是不太能期待會有多仔細深入的內容...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2 20:52)
推 RyukaS:我是覺得開小花文可以寫啊XDDD 我本來那篇也只有心得小花 10/22 20:54
→ RyukaS:只是個人潔癖所以考慮過後又刪掉~~~ 10/22 20:55
→ RyukaS:不過要閃掉內容的心得文真的超難寫的~~~~ 10/22 20:55
→ RyukaS:個人覺得只要跟作品無關,像森川喜歡吃肉那個跟身為社長的 10/22 20:56
→ RyukaS:快樂與哀愁(?)這種的我倒覺得PO了也沒關係 @@ 10/22 20:56
→ RyukaS:這次森川的票房沒有預料中搶爆是我覺得比較意外+緊張的.... 10/22 20:57
你確定開小花文可以寫嗎.....<抬頭看某位成熟的大人>
沒有搶爆的主因應該是票價吧?似乎日期和期中考(?)有衝到也是原因之一
至少我自己本身是覺得票價確實偏高
(一個朋友因此放棄不去、另二個朋友是人在外地工作無法前往)
如果票價降低一些,我就能毫不考慮衝二場了...
4400至少可以吃44個便當<喂>、或等於三張日版CD啦XD|||
推 KikuHonda:對規定內容有疑惑提出來討論為什麼會不行!? 10/22 20:58
所以我說,氣氛變得很詭異啊...
巴哈的報導剛出現時,還有人想要去跟FF告狀(?)說有人不遵守規定
對了,活動中被森川盯上而變成表演環節的攝影師,
他自己也有提到當時的狀況&感想啊~
照某位成熟大人的論點,是不是也該把他拖出來鞭呢?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2 21:10)
→ KikuHonda:又不是真的小孩子叫你閉嘴就閉嘴,疑問也不能問,填鴨啊!? 10/22 20:59
推 RyukaS:版上會沒有REPO,除了避掉很難寫之外,我想沒有人衝第一發 10/22 21:12
→ RyukaS:應該也是原因吧,變成說沒有人敢當領頭羊;另外跟票房還有 10/22 21:13
→ RyukaS:飯的分布應該也有關係,上次福山的REPO多,其實場次前的文 10/22 21:14
→ RyukaS:也比這次森川的多,所以才會形成現在沒有人PO文的狀況吧@@ 10/22 21:14
→ RyukaS:票價真的偏高,不然我本來也打算衝兩場的T口T 10/22 21:15
→ RyukaS:其實這次的內容4400回想起來,牙一咬也是很值得XDDDDDD只是 10/22 21:15
→ RyukaS:先前不知道演出會這麼棒跟超值:P 都要愛上森川了(喂) 10/22 21:16
以森川帝王超讚的表演內容來說2200確實是非常值得,
但加倍變成4400看「略有差異的內容」,這牙我真是咬不下去 Orz
推 okiayu:票價偏高,如果又不在台北市,加上交通費就可以打退不少人 10/22 21:36
→ okiayu:我是背對森川的愛沖昏頭才做好要吃兩個禮拜兔食的心理準備 10/22 21:37
→ okiayu:衝一發的 ˊ _>ˋ 10/22 21:37
對噢外地還有交通費問題.....
推 Elna:請問之前福山也是辦兩場嗎? 10/22 21:39
推 RyukaS:福山只有1場喔!!! 10/22 21:41
→ hizashi:避免一般人REPO出問題,所以才將REPO這個部分交給比較擅長 10/22 22:21
→ hizashi:在作採訪的單位來負責報導 10/22 22:21
哇噢神解釋!如此飛躍又充滿創意的說明....
請問一般的粉絲是會寫出什麼問題REPO?
又,「交給比較擅長在作採訪的單位來負責報導」這跟所謂「官方新聞稿」有何不同?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2 22:51)
→ hizashi:其實我想說的就是跟m大講的一樣就是官方新聞稿 10/22 23:21
→ hizashi:不是說一般粉絲寫的東西會有問題 10/22 23:22
→ hizashi:我想可能一些對聲優很有愛的粉絲,可能會針對內容 10/22 23:23
→ hizashi:作比較詳細的描述(以分享當場的喜悅) 10/22 23:23
→ hizashi:小花是可以的我覺得,放閃也應該沒有那麼嚴重 10/22 23:23
→ hizashi:但是可以小花、放閃到什麼程度這就很難去拿捏了(抓頭) 10/22 23:23
→ hizashi:可能就一不小心涉略到剛剛提到的版權部分 10/22 23:24
問題是,為什麼&憑什麼勒令不准發表REPO?
雖然我很想任性的大喊「啊為什麼以前都可以現在就不行」,
可是這就跟漫畫從盜版時期轉變成有正式代理一樣,
板權概念是需要宣導的。
我樂見主辦引導粉絲「版權物請簡單帶過,別打逐字稿全文翻譯~」
而不是辦了個活動然後在現場突然宣布「禁止發表心得REPO」
庸俗的我只會覺得
「禁止粉絲寫心得,那獨家報導就只能買官方雜誌才看得到了~」
.....要真是這樣,老實說句「雜誌也請大家多多支持~」有這麼困難嗎?
→ zelsatan:真的有疑問為什麼不直接去問主辦方?而且看別人的repo有 10/22 23:24
提出疑問的信我寄出去了
因為我不確定到底是不是我沒聽到?所以想先問其他人
至於票券承諾的觀眾權益,
反過來說,我也不認為主辦有資格與權限禁止粉絲發表個人心得
→ hizashi:從今年開始,FF舉辦的售票型見面會性質 10/22 23:24
→ hizashi:跟平常的talk show有些不同(雖然看起來相同性質頗高) 10/22 23:25
→ hizashi:而且目前來的福山跟森川都是同一公司 10/22 23:25
→ hizashi:針對涉及角色相關的處理方式 10/22 23:25
→ zelsatan:包含在票券承諾的觀眾權益中嗎... 10/22 23:25
→ hizashi:"或許"就是森川他公司對於活動表演的要求(只是"猜測") 10/22 23:25
→ hizashi:然後關於禁REPO,並沒有很明確的表示說怎樣是踩線 10/22 23:26
→ hizashi:但是大家會很嚴肅的看待這件事情 10/22 23:27
→ hizashi:畢竟大家也很怕一出了什麼差錯對方就沒下一次了 10/22 23:27
認真來說,
票房、人氣和粉絲的財力才是主要關鍵吧...
守規矩、熱情的粉絲當然是有利於讓人留下好印象,
可是沒有主辦方會願意一直做賠本生意吧?
→ hizashi:以至於現在是車輪壓到一點點白線大家就開始吹哨子起來了 10/22 23:27
→ hizashi:但我想當初官方的意思應該沒有要肅清成 10/22 23:27
→ hizashi:”完全什麼都不能提”的意思 10/22 23:27
→ hizashi:痾...以上個人看法,長文不好意思 10/22 23:28
推 shenigh:原PO的問題很理性也沒有邏輯問題,本來想看討論結果看到火 10/23 00:14
→ shenigh:藥味十足的回應…也不是小孩子了和平理性一點不好嗎…囧 10/23 00:14
→ shenigh:上來就先批鬥 好像看到拿著雞毛當令箭的紅衛兵啊…… 10/23 00:15
我也不太懂為什麼提個問題就會被這麼衝的責罵施壓呢?
某種意義來說還蠻羨慕的啊,
可以什麼都不必想的只要相信一個單方面的說法即可
我應該永遠無法成為那麼真純的成熟大人吧XD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3 02:16)
推 nigetai:我的想法是,因為這樣個人的見面會不知道到底會談到哪些 10/23 03:49
→ nigetai:角色,因此也沒辦法事先跟作品方取得授權,所以才乾脆 10/23 03:50
→ nigetai:規定不可說吧XDDD 10/23 03:50
→ nigetai:FF之類的活動還至少會有個範圍,而且好像會提是因為哪個 10/23 03:52
→ nigetai:作品才邀請聲優來台的?如果暴走的話也可以說是粉絲太熱情 10/23 03:53
→ nigetai:之類的吧XD 以上純屬個人猜測 10/23 03:53
咦咦,FF的活動,我覺得訪談內容很廣泛吧?
雖然問題都是主辦準備好的....
但至少該聲優參與過的作品/活動都有機會問到
〈像是以前井上爸爸來台,也問了很多角色相關的問題...〉
漫博和國際書展因主要是要幫特定作品促銷,
所以所有的話題就只會針對該作品打轉
不知道會問什麼問題,是粉絲不知道.....主辦不可能不篩選過問題吧
推 helen112986:幫推回來 我覺得這篇的內容和語氣都很理性 某個大人 10/23 07:48
→ helen112986:的想法太成熟了 我等愚昧沒看到您的解答啊XDD 10/23 07:49
推 helen112986:現在看到普遍的說法是角色版權的關係 不過為什麼會下 10/23 08:00
→ helen112986:這麼全面的封口令的確有點奇怪 多repo不就代表有更多 10/23 08:02
→ helen112986:宣傳嗎?希望下次來的是立花(趁亂許願 10/23 08:03
感恩幫推m(_ _)m
主辦回了信,雖然回答得很飛躍+讓我大開眼界
哎哎可以許願的話那我希望石田會來!←這難度超高XD
推 bbsky:幫推 覺得原po只是疑惑而已沒必要那麼苛責 而且沒去過類似 10/23 08:08
→ bbsky:EVENT 也有點不能理解不能REPO 希望下次換前野來(趁亂許願+1 10/23 08:08
感恩幫推m(_ _)m
我要再次許願希望下次換石田來!←所以說這難度超高
推 RyukaS:同意ni大,也覺得是先全面規定不說,讓森川在見面會中可以 10/23 10:13
→ RyukaS:放開來聊天XD 10/23 10:13
推 RyukaS:希望主辦方對repo內容的規定可以更清楚,畢竟網路既然有授 10/23 10:19
→ RyukaS:權報導,應該不至於飯講個不帶內容的心得也不行吧XD 10/23 10:19
主辦有回信,不是這個考量
我很想再次寫信去問清楚......
推 soceress:我記得的是翻譯姐姐說,"活動內容"不要放到網路上,應該 10/23 11:54
→ soceress:沒有禁止大家發開小花的文吧..? 我好想看到小花文:P 10/23 11:55
→ soceress:說是不能發表內容心得的話,也許是怕寫的人寫得太開心, 10/23 12:23
→ soceress:不小心踩到版權線,而讓來辦活動的聲優及主辦單位 10/23 12:25
→ soceress:帶來麻煩吧.... 10/23 12:26
我覺得不寫活動內容的標準頗空泛?
至少巴哈的報導跟我預期的有頗大出入
〈以為「應該不可以寫吧?」的內容卻出現了〉
噓 KDTD:我只感覺到你原文的意思是指森森沒說不行只有主辦單位說不行 10/23 16:11
→ KDTD:所以你覺得為什麼不行~~妳很想看~~很執著你覺得森森沒說這點 10/23 16:12
哎?因為森川是主角啊,所以我當然想知道主角怎麼說?
→ KDTD:至於我沒有多寫理由是因為大家都寫了版權問題~~我不想重複 10/23 16:12
成熟的大人不想重複大家寫過的事情,
為了凸顯您的權威、不凡、成熟,所以特別用很衝的語氣來批評人家嗎?
→ KDTD:妳現在回的感覺也給我覺得你沒有接受別人給你批評的雅量 10/23 16:13
雅w量www
成熟的您好像也沒有接受別人提問的雅量呢?
→ KDTD:為什麼要苛責?!那是因為不遵守官方的遊戲規則~~這樣並不好 10/23 16:13
主辦在現場、在活動即將開始的時候,
才突然冒出個與過往風俗習慣完全不同的規則,
您怎不說主辦這樣做不好?
→ KDTD:如果你覺得強力的提醒你請遵守你會不爽的話~~請一開始提出 10/23 16:14
→ KDTD:你有疑問所以你提出~~但是你自己的語氣比較像要不到糖的孩子 10/23 16:15
與其說是對於提醒感到不爽,我在意的是「為什麼要這樣突然的規定」?
而我開頭也有寫「思考了二天我還是覺得很疑惑...」
我很在意我是不是沒聽清楚,所以才發問。
原來成熟的大人一定可以當下瞬間突破盲點然後跳出去反應噢?
那真不好意思,我還是孩子啊~
→ KDTD:是你自己用顏色強調了那部份造成別人的誤解,又反說只是疑問 10/23 16:17
哎,用顏色強調會造成成熟的大人您的誤解唷?
那真是失禮了~~
不巧孩子的我超喜歡五彩繽紛多種顏色,
只好特別為回應您的推文多多添加色彩了。
→ KDTD:如果對主辦單位的規定有疑問~~請務必當下跟主辦單位問清楚 10/23 16:19
→ KDTD:我想他們應該會願意跟你解釋清楚~~因為這關係你的權益 10/23 16:20
推 shenigh:批評跟批鬥感覺完全不一樣吧 上來就噓口氣還很嗆最後反而 10/23 17:16
→ shenigh:怪別人沒有立正站好乖乖受教的雅量嘍? 10/23 17:16
→ shenigh:K大大何不回頭看一下自己前面是什麼語氣 捫心自問換作是您 10/23 17:17
→ shenigh:自己看見這種回覆的話是否還能謙虛懷抱雅量?別人說過的話 10/23 17:18
→ shenigh:不等於您有說過,同樣的別人的理性回覆也不等於是您的所有 10/23 17:19
→ shenigh:物,一路看下來真的是青筋都彈出來了呢。 10/23 17:20
推 shenigh:這禁忌突兀又沒有明確說明理由,對於不合理的規定難道連疑 10/23 17:25
→ shenigh:問都不能有嗎?連商業現場活動規定最多的J家都沒有如此奇 10/23 17:27
→ shenigh:妙的"禁止REPO"的規定,對這毫無前例的限制有疑問=要不到 10/23 17:28
→ shenigh:糖的孩子?我也覺得這個規定很奇怪啦 孩子我真是受教了 10/23 17:29
→ KDTD:我想我中文太爛~~無法跟妳們溝通~~規定有可能原因也解釋了 10/23 17:48
無法跟你們溝通XDD 這麼快就放w大w絕w了www
推 helen112986:那個誰 我真的很希望你有接受別人疑問的雅量 感覺的確 10/23 17:48
→ KDTD:聽不懂就怪別人?! 一開始原文讓人誤解也怪別人?! 10/23 17:49
有請成熟的大人為孩子批改原文,
看要怎麼寫才不會讓成熟的您誤解
→ helen112986:只有主辦能夠給原po(以及我XD)一個圓滿的解答 不過"提 10/23 17:49
→ helen112986:問"本身的權力也要被您羞辱...我覺得原po也是辛苦了XD 10/23 17:49
→ KDTD:如果沒有反那個顏色~~我會覺得他是疑問~~反那個顏色 ~__~ 10/23 17:49
反~那~個~顏~色~~~
淺藍色和黃色都很漂亮啊?您討厭哪個顏色呢?
→ KDTD:現在又怪別人責備自己?! 原來中文好難~~ 10/23 17:50
→ KDTD:如果提出立場堅定的意見叫做羞辱~~那我也是受教了 10/23 17:52
→ KDTD:妳們這樣也只是一言堂~~不一樣的聲音就是批評羞辱~~真是可愛 10/23 17:53
不不不,此言差矣~~
其他人也有提出贊同主辦的說法啊,哪來的一言堂?
在我看來,提出問題就被您視為叛逆搗亂的壞孩子,
我也真心羨慕您的世界只有二分法、提出異議就是敵人,
多麼簡潔明瞭!
推 shenigh:一般邏輯來說加顏色的意義是凸顯強調而已吧?加顏色等於肯 10/23 17:53
→ KDTD:特別加重顏色原來不是強調的意思~~ XDDDDDDDD 10/23 17:54
→ shenigh:定的用法是哪國的中文啊…?真的好難 難到沒見過wwwww 10/23 17:54
→ KDTD:對啊~~所以給我突顯強調覺得森森沒說為什麼不可以的意思啊 10/23 17:55
哎唷唷總算跟成熟的大人您有共通點了,我確實是想知道「為什麼不可以」啊~
可問題就出在沒講「為什麼」嘛!
我無法像真純的您只求知道結果就好,
我要的是從頭到尾、邏輯清楚的說明「為‧什‧麼」
→ KDTD:好像森森沒說只有主辦單位的廣播說而已~~不算數的感覺啊 XDD 10/23 17:55
→ shenigh:喔原來這部分的意見K大大也是一樣的www真高興居然有共識ww 10/23 17:55
→ KDTD:你自己的說強調了~~那到底是強調什麼?!強調森森沒說?!或者?! 10/23 17:56
→ shenigh:這部分又不同了 聯繫前後文好像導不出這麼獨特的結論 10/23 17:56
→ KDTD:對啊~~給我感到強調他覺得森森沒說~~所以他覺得沒道理的意思 10/23 17:56
→ KDTD:覺得是台灣單方面規定~~日方沒有規定~~他又好想看的意思 10/23 17:57
→ shenigh:想請問森川是否有說(強調想問這部分)=主辦說的不算數 10/23 17:57
→ shenigh:神邏輯啊 10/23 17:57
→ KDTD:那如果沒有等於的話~~請問強調幹麻?!請問提到潤潤那次幹麻?! 10/23 17:58
→ shenigh:整篇文章看起來是"覺得這個規定來源不明想問理由跟確認" 10/23 17:59
→ shenigh:怎麼就變成覺得不算數啦~~ 10/23 17:59
→ KDTD:因:因為森森沒說 果:所以覺得公告真的是一定要遵守的嗎?! 10/23 17:59
哇喔這因果推論超飛躍,
跳痛到我都不知道該怎麼上色惹...
→ KDTD:我跟你對於"強調的那部份"不同認定耶~~所以現在要一言堂?! 10/23 18:00
→ shenigh:啊啦啊啦...另紮草人自己打得很開心的狀態最難溝通了 10/23 18:01
→ KDTD:你可以那樣認定~~我不能感受到不同的感覺~~所以提出我的意見 10/23 18:01
→ KDTD:我想您才是不尊重不看清楚別人的言論~~不想再說了~~傷身體 10/23 18:02
推 shenigh:這篇文章從頭到尾包含所有推文裡強調所有規定無論合不合理 10/23 18:02
→ shenigh:有沒有理由皆是不可質疑不可詢問範圍跟理由的強烈一言堂 10/23 18:03
→ shenigh:風格發言....好像就是....?(笑) 10/23 18:03
→ KDTD:只能說~~我不會覺得 **規定來源不明** 因為我相信主辦單位 10/23 18:03
噢噢....「因為我相信主辦」耶.....
什麼都不必懷疑、只要相信一個單方面的說法就好了
好帥又好輕鬆的人生!
我真心羨慕您啊
→ shenigh:真的 不可質疑你的神 10/23 18:04
→ KDTD:那你現在讓我覺得我不是跟你一樣想法就是不對的感覺啊 XDDDD 10/23 18:04
→ shenigh:欸欸~~上來就噓不能有別種意見的不就是您嗎wwwwww 10/23 18:05
→ shenigh:您一直讓我覺得不是跟您一樣想法的人就是不對的感覺啊XD 10/23 18:06
推 nigetai:支持sh大,原po只是上來發問,也沒有不遵守主辦單位規定杲 10/23 18:09
→ nigetai:點嗎? 10/23 18:09
→ nigetai:中間漏一句:的意思,不知道某人一上來就開噓是怎樣,態俄 10/23 18:11
→ nigetai:態度不能好一點嗎? 10/23 18:12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3 22:30)
推 nigetai:看到原po在上面修文說有收到官方回應,不知道是否方便公開 10/23 22:34
→ nigetai:呢?我滿好奇官方到底回答了什麼XDDD 10/23 22:35
推 okiayu:原po也太俏皮了 XD 話說我也很好奇官方理由是啥,不知道是 10/23 22:40
→ okiayu:否方便公開+1 10/23 22:40
推 wen01121:幫推!想知道內容十1 10/23 23:12
推 bbsky:原po太俏皮+1 XD 請俏皮的公佈官方理由吧XD 10/23 23:25
推 sherry31202:想知道主辦回應內容+1 10/24 02:24
推 soceress:剛看到巴哈那篇時,我其實嚇了一跳,想說怎麼寫了好像 10/24 09:33
推 soceress:不該寫的內容,後來重看,發現其實沒寫到版權物。 10/24 09:35
推 seiyoku:看到那篇我也滿震驚的,因為聽說現場沒有開放採訪! 10/24 11:39
→ seiyoku:看巴哈的編輯者也不是平常跑動漫線新聞的記者,讀者投稿 10/24 11:40
→ seiyoku:的可能性有吧~其實內容也提到滿多作品的 10/24 11:41
→ seiyoku:只是主辦沒有表態就滿奇怪的,會讓人有種???的感覺 10/24 11:43
→ soceress:對呀,一開始嚇一跳就是因為寫出了很多作品,後來再看, 10/24 16:43
→ soceress:並沒有寫出來社長表演啥,就大概知道底線了 :P 10/24 16:45
> -------------------------------------------------------------------------- <
作者: shenigh (開小花) 看板: seiyuu
標題: Re: [問題] 森川見面會
時間: Wed Oct 23 18:40:35 2013
直接回文說明自己想法好了,和平討論理性勿戰,
當然也不要自己腦補完然後拿腦補點罵我,這樣不好溝通(笑)
首先看見原PO的發文我還滿高興的,因為這也是我想知道的問題,
主要是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要求,
疑惑之外也想或許能藉討論釐清範圍或者是否有誤會。
截至目前為止看見這個規定背後的理由主要是考量到版權,
所以似乎是希望回來不要在網路上提到版權相關的內容。
但是以這點來說主辦單位的限制與範圍都說明得不夠清楚,
很容易在過度解讀下規則變成過度擴張,最後連一點感想都不能寫。
不是說非得寫感想才能證明自己有去過或什麼的,但是放眼古今中外,
對外公開售票的活動中似乎從來沒看過禁止心得文發表的案例。
再大咖都沒有。
所以我覺得會有這個疑問並不是罪不可赦,
或者鼓起勇氣提問還要必須被解讀成小孩要不到糖在哭鬧的事情。
這個規定就我來說可以解讀得很小人也可以很君子。
君子點想就是版權問題所以主辦單位有考量,但是他們說明不夠清楚才變成一律禁止。
小人點想就是:
1.怕活動中有哪裡沒有做好回去被罵,影響下次活動買氣票房,乾脆下封口令。
2.詳細的細節要寫在雜誌裡大家都寫光就沒有人買書了,一律禁止。
如果不幸是後者的話大家真的會覺得這也是合理的嗎?
很難吧。
而如果對照大家的說法,最後發現其實主辦單位沒有侷限這麼多,
只是當下沒聽清楚庸人自擾,可以發不涉版權的心得文那不是很好嗎?
這些沒問沒討論,憋到死都不會有答案吧?
--
舉例來說,你到一個公司工作,
公司要求你在工作上簽保密協議是自然的,
但是如果公司告訴你說:
你回家之後連在網路上提到公司待遇甚至老闆長怎樣都不行,
你會不會覺得公司管得很寬有疑問?
還是這樣也要被嗆說有工作就很好了,
還有很多人等著要這份工作所以不可質疑你的公司?
我真的不是大人說什麼聽話就好的小孩子,
正因為是可以獨立思考的成年人,所以我遵守規定,
但不合理的地方我就會開口問。
看見比我先站出來的人,我會聆聽他的言論,
不會嗆他不可質疑快縮回去聽話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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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7.126
推 okiayu:推這篇,"有所疑惑而發問"並不等於"存心不想遵守規定" 10/23 18:58
推 minagiyu:開場前的廣播是請勿將活動內容po上網,因為有很多台灣專 10/23 19:43
→ minagiyu:屬沙必死 沒說不准發心得 10/23 19:44
推 OoJudyoO:推 10/23 19:46
推 potatoyukina:推此篇!如果是版權相關內容有所限制是很合理的, 10/23 21:20
→ potatoyukina:但是主辦單位用封口令這種方式就不能接受,假設是指 10/23 21:21
→ potatoyukina:給台灣觀眾的殺必死,那就告訴我們是哪裡不能講就好 10/23 21:21
→ potatoyukina:可是我看巴哈的報導,除了版權物以外,幾乎都提到了 10/23 21:22
→ potatoyukina:那我就很好奇不能說的殺必死到底還有哪些? 10/23 21:23
不管是這篇還是上一篇非常感謝大家的推文跟認同(鞠躬)
mi大說的說法是最開始聽到的版本我原文中居然完全忘了對不起(掩面)
但是也同pota大所說,
「只有台灣觀眾才有的殺必死,經過官方認可的巴哈姆特也寫出來了」
也就是說主因也就不是這部分的保密問題…那麼合理理由只剩下版權。
隨之而來我產生了新的疑惑。
這場活動的定調是商業演出,也確實有售票跟商業收益。
那麼到底是什麼樣的作法之下會產生「因為怕有版權問題所以請大家保密」的狀況?
坦白的說,在一場【商業活動】之中要使用的歌曲等【版權物】本來就應該要慎重對待,
並且應該是【主辦單位】要處理好商業演出的使用授權等問題。
不說聲優活動,在演唱會中要唱的歌曲難道不用取得唱片公司跟相關單位同意嗎?
無論是日本還是台灣,對於辦理活動的基本態度,
不可能沒有事先確認表演內容,那麼就沒有道理沒想到這部分吧?
我知道主辦方多數是在辦同人活動,但是這場並不是只收150元門票的開拓動漫祭,
而是辦在Neo19,一張票要價2200的商業演出。
這場活動從宣布到售票到演出當天的時間長度不是幾天而已,
難道完全沒有處理版權問題嗎?
如果是在沒有處理版權問題違法商業使用的狀況之下,
為了怕糾紛跟爭議反而要求買票入場的參與者保密…是不是有哪裡有問題?
※ 編輯: shenigh 來自: 61.60.217.126 (10/23 22:34)
推 zelsatan:但這種也許會涉及到日方簽訂協約或演出著作權,不是光靠 10/23 22:31
推 nigetai:推!! 10/23 22:31
→ nigetai:btw我是午場的,也只有聽到樓上mi大說的那樣~ 10/23 22:32
→ zelsatan:版友的討論或共識就可以的,我比較贊成先向官方問清楚範 10/23 22:33
→ zelsatan:有疑慮的話再去翻法條看官方的要求合不合理。不合理就抗 10/23 22:34
→ zelsatan:爭。弄清楚線在哪裡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10/23 22:36
同意保護自己說法,但可能要等原po發官方回信之後會比較好討論到底是怎麼回事了XD
※ 編輯: shenigh 來自: 61.60.217.126 (10/23 22:48)
推 Frances:推,上篇推文真的超讓人傻眼... 10/23 22:48
推 RyukaS:推~~我當初看到巴哈的報導其實有種被耍了的感覺XDDDD 10/23 22:56
→ RyukaS:因為我以為最需要保密的除了有版權的內容之外,就是那個 10/23 22:56
→ RyukaS:"世界初"跟"世界二"演出的那段表演啊!!!!雖然內容沒有寫出 10/23 22:56
→ RyukaS:來,但就有種"欸原來這個可以講喔!!!!"的感覺OTZ 10/23 22:57
以下篇原PO貼的回信來看,這個"版權爭議"指的看樣子是我猜的最惡劣情況…
主辦方想掩蓋他們沒有做好售票商演的使用權取得問題才下令封口啊…
回信內容裡的原因非常明顯的跟開場說給大家聽的
"因為有很多給台灣觀眾的殺必死所以請保密"
出入非常大喔?
※ 編輯: shenigh 來自: 61.60.217.126 (10/23 23:17)
推 seiyoku:推這篇! 10/24 11:48
→ bentoe:世界一跟世界二的演出其實社長已經在節目中做過了 10/24 14:11
→ bentoe:而且巴哈沒有把「表演方式」寫出來唷 10/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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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kaya (續) 看板: seiyuu
標題: Re: [問題] 森川見面會
時間: Wed Oct 23 23:01:32 2013
請容我先貼我寫的信...
剛才回覆推文時花費太多時間上色了,這篇讓我偷懶一下<攤>
標題:森川智之的見面會為何不可以在網路上發表心得repo
您好
如標題,請問為什麼森川智之的見面會不可以在網路上發表心得repo?
晚場開場的廣播直接挑明了「此次活動禁止發表repo在FB、推特、PTT、微博、噗浪」,
請問禁止的理由為何?
有人說「活動內容是台灣限定,是日本沒有的」
↑所以?有多少日本人看得懂繁體中文?要防止日本粉絲爆動嗎?
有人說「要避免版權爭議」
↑所以?貴公司這幾年來辦了很多talk show和見面會,哪一次訪談沒有提到版權作品?
有爭議的話那早就該出事了
對於這次的活動,我非常感恩也很開心能見到森川本人。
縱使有些小細節不太滿意,
但整體來說仍是非常值回票價的好活動--除了開場那個莫名其妙的規定之外。
請問貴公司,
你們知道現在網路上的氣氛很詭異嗎?
你們知道有人只是單純的開開小花、幸運獲獎的粉絲只是想表達喜悅,
結果不到半天全部迅速砍文嗎?
你們知道就算有人想要誇獎這次活動很好很值回票價,
也被壓迫的監視氣氛搞的啥都不敢講嗎?
明明就是公開的活動、貴公司宣傳催票也很積極,
結果來個「此次活動禁止發表repo在FB、推特、PTT、微博、噗浪」,
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我追聲優活動近10年,還是第一次聽到主辦竟然對粉絲下封口令禁止發表repo
如果要避版權爭議,
請直接明確的宣導「版權物請簡單帶過,別打逐字稿全文翻譯~」
如果怕粉絲repo寫太詳細而搶了貴公司雜誌報導的風采,
請老實告訴粉絲「雜誌也請多多支持」。
上千元的票都買了,買本雜誌捧場哪是什麼問題?
如果是森川的指定要求,
嗯,老實說我不認為豪邁大方的森川帝王會講這麼小家子氣的要求。
如果真的是,那我萬分期待帝王開金口發表禁repo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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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的回信↓
你好
一開始的確是日方經紀公司為了避免版權爭議,要求我們進行公告。
不過後來我們有再跟日方溝通,日方後來也默認放寬限制
不過還請各位粉絲的心得文章中請勿出現作品名稱、角色名稱、
歌曲名稱之類等等受到各種著作權保護的專有名稱
以免對日後舉辦各種活動造成困擾。
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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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諸多意義的大開眼界+多麼飛躍性且創新的規定....
1. 不過後來我們有再跟日方溝通,日方後來也默認放寬限制
嗯嗯,有溝通,可是你們沒有公告啊?你們知道ptt有跳針人在鬼打牆嗎?
2. 請勿出現作品名稱、角色名稱、歌曲名稱之類等等受到各種著作權保護的專有名稱
表演的歌曲名稱不公開還可以接受,連作品名稱和角色名稱不能講耶?
就算是學校寫讀書心得,也會寫到作品名和裡面的角色啊.........
又,這所謂的不能出現名稱,是馬賽克避檢索就算pass?
還是要當作黑歷史(?)一個音節都不可以講?
不過姑且照這嶄新的飛躍性規定來試寫心得repo的話,
好像會變得很奇怪呢.....<思>
實驗:晚場的某一題問答
Q
除了逼-,如果可以選的話,是否有其他想要演的逼逼逼-的角色
A:
ㄌ、ㄕ和ㄒ,因為講話很慢很優閒啊不會累~
像是ㄑ呢就太累了(因為是吐槽役),
有個角色(因為我沒看逼逼逼-所以忘記是指哪個角色...)太樸素所以也不想要XD
森川「說到逼-,我出道30多年可以說各種角色都演過了,
正想著"啊,應該要來演個刺激的(?),對,例如ㄇ的角色"結果就立刻來了個逼-」
...................好煩的re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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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216.184
推 RyukaS:那只好來挑戰一下了(捲袖子) 10/23 23:05
推 c880529:所以只能寫寫怎麼保養喉嚨對台灣印象之類的Report嗎w 10/23 23:06
→ RyukaS:忘記說謝謝K大貼信件過來,終於可以放心的寫不含內容的Repo 10/23 23:06
→ RyukaS:了.....雖然感覺還是很難XDDDD 10/23 23:07
推 shenigh:結果跟主辦開場說的"台灣殺必死考量"有很大出入了啊… 10/23 23:07
推 okiayu:唱的歌曲或角色台詞不能寫也就罷了,可是如果像原po舉例的 10/23 23:07
→ RyukaS:然後那個Repo示範QA我竟然看懂了XDDDDDDD 10/23 23:07
→ okiayu:那種方式,就算寫出角色名字有侵犯什麼著作權嗎? 10/23 23:08
推 zelsatan:我想這個官方這個說法的話,應該不是去看的粉絲會觸犯到 10/23 23:13
→ zelsatan:著作權,而是寫上這些角色名字的repo會留下主辦方在 10/23 23:14
→ zelsatan:售票演出中,也許是沒有付這些角色的版權費,就利用他來 10/23 23:15
→ zelsatan:營利的證據? 10/23 23:16
推 shenigh:推樓上 10/23 23:18
推 okiayu:噢噢!!謝謝樓上解釋,也謝謝原po分享信件 10/23 23:18
→ zelsatan:第一句打錯Orz不是去看的粉絲,是寫repo的粉絲 10/23 23:18
推 kanabox:感謝PO出回信,全部都(逼─)感覺像是什麼下流段子連發呢w 10/23 23:19
→ okiayu:可是巴哈那篇特別報導裡提到的問題,就直接寫出賽菲羅斯的 10/23 23:21
→ okiayu:名字了啊...這好怪 10/23 23:21
推 Ilare:大概是賽菲羅斯的版權有拿到吧(噗) 10/23 23:22
推 fynfynmorita:第2點我是覺得不過份啦,聲優廣播聽多了就知道他們 10/23 23:23
→ fynfynmorita:大多時候講到別的作品或是某商品之類的,都會馬一下 10/23 23:24
→ fynfynmorita:避個嫌,我想只要不是直接使用,稍微暗示應該是OK的 10/23 23:25
比較「聲優閒聊的廣播」和「粉絲寫活動repo」吧
一個是在**工作**
〈不論是針對某作品開辦的廣播活動或是聲優自己主持的個人廣播〉
一個是**參加活動之後的寫心得**
為何你會覺得這二者是接近的?
然後第2點的要求不過分?
→ iamtsuyu:所以這算是日方的意思吧,FF也不能作主,糾結不能放角色 10/23 23:26
→ iamtsuyu:名﹑作品名﹑歌曲名這點是否有些沒意義呢? 10/23 23:26
我個人很糾結.....
如果連作品名和角色名都不能寫出來,
那我寫REPO的時候就要一直逼逼逼的想替換用詞啊
這樣的REPO太猥褻了(?)...
推 helen112986:原PO寫信求證的精神很棒 希望遊佐能來(竟然換人 10/23 23:28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3 23:43)
→ reap5s:「不能公開活動內容是日方經紀公司的要求」等一下,我沒記錯 10/23 23:42
→ reap5s:的話森川社長是自己開公司對吧, 那麼這句話我是不是可以理 10/23 23:42
→ reap5s:解成是森川社長的意思?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的是原PO口口聲聲 10/23 23:44
FF就是這樣回信。
所以到底「真的是森川本人的旨意」?
還是FF篤定「我沒膽子去問森川」所以藉故推拖?
我不知道事實究竟是怎樣,
我能作的就是試著寫信去問,然後把信交由大家認定
你若要認為這是森川的意思,那是你的自由
我個人是覺得這回信很微妙就是了...
→ reap5s:說自己有質疑的權力,寫給開拓的信的內容與口氣居然是一面倒 10/23 23:44
→ reap5s:的偏向責備甚至是譏笑。就像所有人所說的話,要完全不提到涉 10/23 23:46
→ reap5s:及到版權問題或是聲優隱私的內容是完全不可能的,也許就是這 10/23 23:47
噢?我寫信的方式是偏向責備嘲笑啊?
不好意思呢~我的功力還不足以寫出完整正反論辯的小論文...
因為我的立場就是「不滿為何粉絲不能公開發表REPO」,
所以我寫不出袒護、為FF著想的論點,
讓你覺得不愉快,真是遺憾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3 23:56)
→ reap5s:樣開拓才更小心的直接用全面規範的方式要求觀眾不要公開活 10/23 23:48
→ reap5s:動內容。為了要給日方留下好印象,當天有參加的人大部分都很 10/23 23:50
→ reap5s:自制, 我把這樣的態度與動作看成是體諒主辦單位與給予日方 10/23 23:52
→ reap5s:的回應。另外原PO提到從來沒聽過有被下封口令的聲優活動,正 10/23 23:53
→ reap5s:好上個月在日本就有一場這樣的售票活動, 是櫻井孝宏自己辦 10/23 23:55
→ reap5s:的售票活動, 性質非常相似這次森川社長的見面會, 官方和本 10/23 23:55
→ reap5s:人強烈嚴禁內容被發表在SNS上。除了不希望自己隱私被公開評 10/23 23:57
→ reap5s:論, 也希望見面會的內容是只有能來參加的人才能有的回憶。 10/23 23:58
不好意思,老實說我覺得很有趣......
你認為我主張的立場偏向自己,
那偏袒著、體諒著主辦的你,
有試著想過我為什麼一直不放棄的追求理由嗎?
明明跟著大家一起閉嘴就好了
明明偷偷的竊喜「啊,有去參加活動太好了,沒去的真可憐~」就好了
明明私信交換REPO就好了
櫻井的這件事情我第一次聽到,
感謝提供情報
不過既然櫻井本人強烈希望不能發表活動REPO,
那麼我也去問森川的意見吧?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4 00:07)
推 reap5s:我覺得把這件事情換個角度想也何樂而不為,我想不管有去沒去 10/24 00:02
→ reap5s:、想公開內容或不想公開內容的人, 共同的目標都是希望主辦 10/24 00:03
→ reap5s:單位能夠繼續舉辦類似的活動,何必要為了這點小事而讓開拓感 10/24 00:04
→ reap5s:到困擾呢?當然, 如果原PO三番兩次的只是想戰和自己想法不同 10/24 00:04
推 Keyblade:雖說之前就聽過日本非常注重版權方面的問題,可是真的 10/24 00:05
→ Keyblade:什麼名稱都不能提到感覺很像是變相的要大家[啥都別寫] 10/24 00:05
→ reap5s:的人、為反對而反對那我也無話可說了(笑) 10/24 00:05
→ Keyblade:儘管如此......我還是好希望kaji跟鳥海也有機會來喔QAQ!! 10/24 00:05
推 fynfynmorita:我拿來相比的並非「聲優廣播」&「粉絲REPO」,而是 10/24 00:13
→ fynfynmorita:「聲優廣播」&「聲優個人活動」這兩項同屬工作的情況 10/24 00:14
→ fynfynmorita:在可能未取得作品授權與公告得不清楚這兩點上,主辦 10/24 00:15
→ fynfynmorita:跟日方的做法都有瑕疵,但是若是真的未授權,那看到 10/24 00:16
→ fynfynmorita:那樣內容的我們也算是得了便宜,為此REPO稍微避個嫌 10/24 00:16
→ fynfynmorita:是很過分的事情嗎?沒人說一定要消音,不能用專有名 10/24 00:17
→ fynfynmorita:詞,有不能用的寫法,實在不懂原PO為何糾結這點 10/24 00:18
嗯~因為你突然講到聲優進行廣播工作時也會消音
但我在意的是粉絲看完活動為什麼不能寫REPO、連作品角色名字也不能寫
所以我認為你是要將二者作比較?
不過你真的是非常體貼官方呢,
連官方可能有問題都樂意幫忙善後+說好話
「不能用專有名詞有不能用的寫法」
期待您寫個美好完整的REPO讓我學習該如何寫
推 reap5s:謝謝原PO!那麼等原PO收到森川社長的回信的時候,務必再來聲 10/24 00:19
呵呵,坐等成果嗎?
那麼作為正反雙方的例子,
您的名字就讓我一起寫入信裡吧
※ 編輯: kinkaya 來自: 219.85.216.184 (10/24 00:35)
→ reap5s:優版公開信的內容,讓版友們自行判斷森川社長的意思。 10/24 00:21
推 shenigh:不太認同付高價進場看未授權內容是得了便宜還要幫低調的想 10/24 00:23
→ shenigh:法欸....取得授權是主辦單位獲得收益的交換責任吧.... 10/24 00:23
→ shenigh:這感覺就跟我去餐廳吃飯吃到保育類野生動物 店家做的是野 10/24 00:27
→ shenigh:外獵回食材的近無本生意 但是我吃到平常吃不到的生物=賺 10/24 00:27
→ shenigh:到了 所以要幫店家掩蓋不能糾結...? 10/24 00:27
→ fynfynmorita:sh大>所以我說他們在這點上有瑕疵,當然粉絲們可以選 10/24 00:28
→ fynfynmorita:擇不遵守,但同樣的就會影響到未來可能無法看到有版 10/24 00:29
→ fynfynmorita:權物的演出。對粉絲來說遵守與否也只是利益權衡問題 10/24 00:30
→ fynfynmorita:以sh大你的例子來說,你大可去檢舉那間店,但如果你 10/24 00:32
→ fynfynmorita:是喜歡吃而且希望以後還吃得到的人,是否就會選擇 10/24 00:32
→ fynfynmorita:幫忙店家掩蓋呢? 10/24 00:33
推 shenigh:難道沒有一個選項是店家認錯並且用正規管道取得食材嗎... 10/24 00:35
→ shenigh:既然是個收費而且高價的活動 版權合法不是很基本的嗎OTL 10/24 00:36
→ iru0118:可能是因為我參加過同樣是同個主辦的福山潤場。記得當時 10/24 00:37
→ iru0118:那場福山有親自解釋到日本在版權及角色形象上很嚴苛,才會 10/24 00:37
→ iru0118:希望寫Repo時不要提到。這次森川是沒說,但主辦回信也透露 10/24 00:37
→ iru0118:是日本方面的意思,個人覺得這個要求並沒有很過分 10/24 00:37
推 fynfynmorita:sh大>坦白說,要為這小小的活動去處理麻煩的版權,若 10/24 00:40
→ reap5s:太好笑了!我是對這個規定沒有質疑的人。如果原PO現在覺得怕 10/24 00:40
→ fynfynmorita:我是主辦,會乾脆全部抽掉要省錢省事多了 10/24 00:41
→ reap5s:丟臉還是理虧的話,請拉和你同意的人下水吧。未經本人同意擅 10/24 00:41
→ reap5s:自使用他人名義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笑) 10/24 00:43
→ minagiyu:如果主辦也不知道演出者到底會提到哪些與版權以及角色形 10/24 00:48
→ minagiyu:象的內容呢?如果知道後他們需時間一一去溝通、去道歉呢? 10/24 00:49
→ minagiyu:有些事其實沒那麼複雜,立場不同罷了 10/24 00:50
推 zelsatan:如果全部角色都事前取得許可跟付版權費,門票收入大概還 10/24 00:56
→ zelsatan:還捉襟見肘吧,可以期許或建議FF下次更謹慎走這些程序 10/24 00:58
→ zelsatan:然後粉絲也要面對門票可能在漲價的情況,有利有弊 10/24 00:59
→ fynfynmorita:我很意外原PO居然會認為我體貼官方,儘管我已經明說 10/24 01:48
→ fynfynmorita:主辦做法有瑕疵。就我個人的立場而言,我是反對使用 10/24 01:49
→ fynfynmorita:未授權作品的,甚至認為如果無法取得授權,表演內容 10/24 01:50
→ fynfynmorita:屏除版權物也沒關係的。然而,今天我們都已經看了, 10/24 01:51
→ fynfynmorita:不管願不願意我們都是共犯,與其為了無謂的執著把事 10/24 01:52
→ fynfynmorita:情鬧大,讓主辦跟日方牽扯上版權糾紛,影響未來辦活 10/24 01:53
→ fynfynmorita:動的意願,何不這次就低調一點,然後建議主辦未來舉 10/24 01:54
→ fynfynmorita:辦活動時在版權的使用方面再周全一點呢? 10/24 01:54
推 anny2655:他們很不會想欸…repo其實也算是另一種宣傳方式,很多活 10/24 04:34
推 anny2655:動的第二次人數會增加,很大的原因就是repo 10/24 04:39
推 soceress:感謝貼出來官方回信~~~~ 10/24 11:18
→ reinko:題外話 其實不用全逼逼逼的可以換個方式形容 10/24 11:18
→ reinko:聲優們自己都常用這招奧步 比如哆拉○夢或是藍色有口袋的 10/24 11:19
→ reinko:機器人 七龍珠Dra○ball或是收集球可以許願的龍 10/24 11:20
→ helen112986:我朋友用黑白熊他媽替代XDDD 10/24 11:22
→ jkohakuei:問一下 哪裡有FF原來說禁REPO的原文可以看?(剛好出國去 10/24 11:30
→ jkohakuei:不成的人OQ) 是FF用廣播的? 10/24 11:30
→ reinko:話說回來日本國內也不少聲優出演的EVENT會禁止發表於SNS上 10/24 11:35
→ reinko:但大多數會是出演者自己開口講希望回去後不要擴散內容 10/2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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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tomo (mitomo) 看板: seiyuu
標題: Re: [問題] 森川見面會
時間: Thu Oct 24 04:39:33 2013
取得日方各作品正式授權 = 主辦單位要付授權金 = 票價提高
身為沒有大把銀子可以灑的聲優粉絲,
要我跟主辦單位一起當「共犯」,對見面會中版權物內容保密,
個人非常樂意
每週追新番,看的都是無版權物,
我也沒資格丟官方石頭
大家也不需要責備為什麼主辦單位要下封口令,
這也是對日方各作品的尊重
說真的,
各版權所有單位難道會不知道聲優粉絲見面會可能會以版權物作為表演內容嗎?
他們一定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跟聲優業界維持良好關係不撕破臉,
順便幫作品宣傳
否則就算下封口令,要取得未經授權使用的證據還不簡單,
買張票潛入場就是了
如果今天主辦單位放任大家鉅細靡遺描述用了哪些作品,
把活動現場怎麼『玩』角色或作品橋段PO上網,
搞不好有某些作品狂熱粉絲攻擊:
「XX聲優去死,有經授權嗎? 破壞該作品形象」
要該作品官方如何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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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下次社長辦場跟員工的對談,還可以演短劇喔,不要翻譯小姐了啦~
可以省掉翻譯的時間!!!
XDXD
※ 編輯: mitomo 來自: 111.252.204.89 (10/24 04:44)
推 iru0118:推這篇 10/24 09:14
推 reap5s:推這篇!有參加活動的人就知道當天的活動就算主辦單位能事 10/24 10:13
→ reap5s:先篩選過問題,選擇問題的方式也不是他們可以控制的,想當然 10/24 10:14
→ reap5s:他們也沒辦法事先去做好版權的申請和規範。 10/24 10:16
推 momijimimi:同意! 相信大家的共同目標都是希望未來能有更多聲優 10/24 12:31
→ momijimimi:來台,維持一點該有的禮儀,讓主辦有繼續舉辦的動力, 10/24 12:32
→ momijimimi:也留給日方好印象,何樂而不為呢? 10/2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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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lna (MayC) 看板: seiyuu
標題: Re: [問題] 森川見面會
時間: Thu Oct 24 10:24:10 2013
沒有取得版權應該是「沒辦法事前取得所有版權吧?」
除了原本預定一定會講到的幾個角色
(回答問題時投影出來給人選的角色台詞,或是表演時紙上畫的那幾個)
也有可能會有因為活動之中跟觀眾互動而講到的作品啊。
畢竟見面會有一部分內容是現場靈機應變的,
如果因為要顧及版權問題,
聲優一定會無法放開聊天或是不敢提到沒有取得版權的角色/台詞,
這樣不覺得很可惜嗎?
(例如角色跟大家告白的時候,他可以看現場氣氛與狀況靈機應變要講的內容)
如果非要逼官方去取得版權,那麼官方一定只能取得「一定數量的作品」。
所有沒取得版權的作品就完全沒有機會提到了。
在我的理解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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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06.66
推 seiyoku:台灣今年有非常多的聲優活動,就目前只有森川場有版權問題 10/24 11:34
→ seiyoku:就我所知,有使用到圖檔、音樂等等才容易產生版權問題 10/24 11:36
→ seiyoku:以談話內容來說,講到版權問題滿奇怪的 10/24 11:37
推 zelsatan:角色的個性、形象、台詞,全部都是版權範圍。持有版權方 10/24 12:36
→ zelsatan: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然也知道放寬一點模糊範圍可以達到 10/24 12:37
→ zelsatan:宣傳效果,但並不表示行為本身是對的。就像同人誌販售會 10/24 12:38
→ zelsatan:出版社也看在宣傳效應上沒說話一樣,但哪天要計較起來, 10/24 12:39
→ zelsatan:由版權衍生的同人誌全被抄了出版社也只是行使應有權力而 10/24 12:41
→ zelsatan:已。人家給方便不要當隨便。 10/24 12:41
推 seiyoku:樓上說的沒錯~基本上只要不用到版權物都很樂見其成,免費 10/24 12:43
→ seiyoku:廣告可用和樂而不為~ 10/2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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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ap5s (Julie) 看板: seiyuu
標題: Re: [問題] 森川見面會
時間: Thu Oct 24 12:11:36 2013
雖然想說的話都說的差不多了, 但有幾點想補充忍不住還是回文了
純粹只是想表達自己的觀點, 請各位版友理性勿戰
引用主辦單位開拓回信給原PO的信件內容
你好
一開始的確是日方經紀公司為了避免版權爭議,要求我們進行公告。
不過後來我們有再跟日方溝通,日方後來也默認放寬限制
不過還請各位粉絲的心得文章中請勿出現作品名稱、角色名稱、
歌曲名稱之類等等受到各種著作權保護的專有名稱
以免對日後舉辦各種活動造成困擾。
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不管是日方經紀公司的要求,或是主辦單位一方的規範
我想大家看到這邊都很清楚、並可以達成共識的理解為
提到版權物的心得文× 沒有提到版權物的心得文○
但是我想要提醒的是REPO=報告文≠心得文
REPO是什麼,心得文是什麼,這個想必不用我多做詳細敘述
而哪一種文章才會大量的出現活動內容與版權物也顯而易見
想分享想討論想灑花想回憶,不論是REPO或是心得文一定都有辦法做到
那些在推文中提到「不能提版權物的REPO很難寫」「消音嗶嗶好多好猥褻」的版友
請問你們是不是以寫REPO為前提而非寫心得文為前提在抗議的呢?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為何又要一昧執意的去踩日方和主辦單位的底線?
我會這樣說,是因為原PO在系列文章中一直提到的是REPO而非心得文
在我看來,原PO想寫的明顯就是主辦單位在回信中沒有提到的文章類型
也就是日方和主辦單位希望能夠盡量避免會提到版權物的報告文
所以我很難去贊同原PO的想法,因為從本質來看這兩樣根本是不相同的東西
然而如今每個人對REPO和心得文的定義不同,也很難判定這個是REPO那個是心得
要如何在兩者之間取平衡又要盡量避免提到版權物,一定會有某種程度上的困難
我今天也不是要在這裡擔任文章糾察隊,硬性的主張作區分哪個是哪個
但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盡可能想辦法以主辦單位的回應作為依據遵守遊戲規則
將文章中涉及REPO的部分降到最低,而以心得感想為主來發表
我想大部分的版友一定也都願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另外我在之前的文章藉由櫻井孝宏的例子提到
「換個角度想成是只有當時能參加的人才有的回憶何嘗不好」請原諒我這麼自私的說法
因為有版友在推文中提到寫REPO也是一種宣傳方式、知道內容之後才會有意願參加活動
那麼試問如果大家在心得文中盡可能的不提到活動內容,而寫自己的感想與心得如
「森川社長人好溫柔好風趣」、「森川社長和自家聲優們的感情真好,好羨慕」
我想大部分的人們只會對保密的內容感到有興趣,這樣難道不也是一種宣傳方式?
我覺得理性的提出質疑並主動向主辦單位詢問的出發點很好
把對方的回信拿來版上討論、交換意見也很好
但看到原PO不斷的編輯文章,用不好的口氣嗆甚至是酸那些和自己持相反意見的版友
到最後像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試問原PO真的有如自己說的理性嗎?
以上是自己的拙見, 歡迎持正反意見的版友在推文中發表自己的意見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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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146.111
推 nigetai:推這篇 10/24 12:30
推 iru0118:同推。個人看到原PO這篇開拓回的信後,認為既然主辦單位是 10/24 13:07
→ iru0118:與日方經紀公司溝通後才設下「不要提到版權物」的遊戲規則 10/24 13:07
→ iru0118:,那麼遵守這些事項也算是對聲優的尊重吧。 10/24 13:08
推 bentoe:推這篇~對最後一段深有同感 10/24 14:05
推 ojamajo1219:推 昨天看都懶得下去攪和 根本有理講不清(翻白眼 10/24 14:47
推 mimisanar:同推這篇。真不曉得一直在那裡盧什麼,非得讓森川親口講 10/24 14:53
→ mimisanar:才算數嗎? 10/24 14:53
※ 編輯: reap5s 來自: 118.166.146.111 (10/2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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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to ( ) 看板: seiyuu
標題: Re: [問題] 森川見面會
時間: Thu Oct 24 12:48:30 2013
之前潤潤來時就有提過,
因為涉及到角色形象及版權關係,
在日本除了該作品的見面會及活動,
他們一般是無法在粉絲面前表演該作品角色的,
所以要大家不要提,
這理由非常地淺顯易懂吧。
如果要完全遵照這個前提,
主辦單位要處理這種"大人的事情"不知道得提高多少票價,
聲優也得完全照流程走,
活動內容也得被完全掌控,一定會少很多樂趣。
版權也不是談了就一定拿得到。
這點其實從潤潤的活動流程跟森森的活動流程也比較得出來。
身為一個粉絲,我覺得只是不發表內容在公眾平台,就能讓聲優好做事,
讓自己可以看到這些在日本有錢都看不到的特別表演,是件很划算的事,
不懂有些人為什麼要那麼嗆地去窮追不捨。
真的那麼想複習一次內容,私下跟朋友討論不就得了。
如果不是要配合日方規定,
主辦單位也不會無聊地特地去做這種宣導,
如果主辦單位沒有要大家不要提相關活動內容,
每個寫紀錄的人都憑自己的主觀去寫,
他們也無法掌控是不是有踩到日本方的底線,
難道要他們一篇一篇去看?
雖然可能會被覺得自私,但是我現在只擔心,
希望主辦單位可以不要因為這次一些人出來吵,
就乾脆回到那種正規的問與答跟朗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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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2.55
※ 編輯: kaito 來自: 114.33.2.55 (10/24 12:55)
推 seiyoku:我想大部分的粉絲的願意配合,只是一開始主辦就不講清楚 10/24 12:55
→ seiyoku:然後巴哈都寫光光啦這樣沒問題嗎囧 我跟原PO有一樣的擔心 10/24 12:55
推 mayanino:一開始會吵起來的原因是因為"通通不准提"吧,如果與版權相 10/24 14:21
→ mayanino:關的不能提大家一定也能體諒原因而接受 10/24 14:22
推 zelsatan:但從原原po對官方回應的反應來看,不就是不能接受嚴格的 10/24 14:26
→ zelsatan:版權規範要求嗎?(比如日方說連作品名與角色名都不可提) 10/24 14:27
→ zelsatan:還說期待morimori開金口是不是要禁repo,相信森森不會這 10/24 14:29
→ zelsatan:麼小氣。但版權問題是森森大方就可以大方的事情嗎? 10/24 14:30
→ zelsatan:要是最後出了問題法律責任在怎麼算都算不到原原po身上, 10/24 14:32
→ zelsatan:她又憑甚麼這麼大方地慷他人之慨呢? 10/24 14:33
推 reap5s:老實說這次活動內容和福山那次不同之處我還滿訝異的,心裡也 10/24 15:39
→ reap5s:偷偷地竊喜。想到森山提到表演道具是出自自己本人之手,我想 10/24 15:40
→ reap5s:到的是不知道這次的表演內容是不是日方那邊提議?如果真的 10/24 15:41
→ reap5s:是這樣,那麼怎麼責怪主辦單位也是沒有用吧? 10/24 15:42
推 mayanino:但第一篇提出問題本身不是錯呀,不然大家就不知道其實可以 10/24 17:19
→ mayanino:開小花,只是要避開版權物。有些人口氣的確兇了點 10/2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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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itsith07 (marcher) 看板: seiyuu
標題: Re: [問題] 森川見面會
時間: Thu Oct 24 15:50:50 2013
看完原PO一系列關於森川先生活動的發言,
您大概沒有「尊重」這兩個字的概念?
打從一開始您就無視主辦的發言,
一味想求證森川先生"本人"是否有?過不能發表活動內容,
這種事當然是森川先生和主辦商量過的啊!
還是您沒聽到森川本人的聲明就覺得主辦的廣播是在說笑,
非要森川花費寶貴的活動時間來向觀眾宣導這件事?
您來確認這件事非常歡迎,沒有一個人說「不行」,
相信其他版友一樣抱持著同樣疑問(包括我自己),
而且很多人也都提供了可能的答案。
您的問題造福了很多板友,
這點我個人也很感謝。
因為這個答案牽涉的範圍太廣了,
我們也不是圈內人或是從事類似活動的人員,
沒有一個人能100%確定為什麼台灣辦過這麼多次聲優活動,
這一次突然下了封口令的理由。
不管原因到底如何,結論就是:不能公開發表!
您就不能尊重這樣的事實嗎?
然而您後續的反應很明顯就是對這樣的規定不服,
板友們提供的答案似乎也沒有一個可以說服你,
然後就一直在鑽規定的漏洞來反擊許多人的發言。
到最後看到那一串"七~彩~霓~虹~燈"的回文
(在此跟原PO表示敬意,我是語法白吃) ,
跟本已經與活動無關了,
您只是想擊倒不贊同你的言論,證明自己是對的。
還有你在回文中不斷打斷別人的發言,又是一個不尊重。
一看到想反駁的句子就立刻回文,
有好幾個段落別人的話沒講完就回了,
等個幾分鐘確認別人的話已經講完有那麼困難嗎?
關於官方限制活動內容的程度,這也沒人能說得明白。
我相信單純開小花是心得OK的,但是在公開的版中很難拿捏這個花的大小,
你覺得是小花,其他人覺得是大花。
有人看小花開出來,到時候連植物園都開起來了!
在標準難以界定的情況下,
只好採取最高的限制原則:都不要PO
聲優版做出這樣的規定,您也不能尊重嗎?
PTT不能PO,您可以改在私人的空間和同好分享吧?
我也知道公開出來大家一起同樂比較開心,老實說我也超想PO的!
我有幾個無法前來參加的朋友,我很想寫在BLOG上叫大家快來一起HIGH,
但規定就是規定啊!
REPO可以增進人氣,這點官方不是不知道,
但牽涉到版權、個人隱私…...etc很多理由,結果就是希望粉絲不要公開。
至於詳細理由,我想我們這些非圈內人即使知道了,
也不一定能完全理解吧?
對我們一般人的小事,對公眾人物來說也許就是影響他人身或事業的大事。
就像一些秘密美食,店家不願接受訪問就是不接受,難道你要跟老闆吵:
我覺得你家的餐點很好吃,我想在電視節目介紹更多人光顧,為什麼不行!
很抱歉,老闆寧可不要你這個客人,不要門庭若市的生意,也不要破壞他的原則。
我們能做到的只有好好遵守規定對方的要求,這是最棒的支持他的方式。
您可能以為森川先生是社長,所以他可以自行決定很多事?
錯!正因為是社長,所以他要顧慮的事更多,
森川先生為人親和不代表他可以對活動的事隨便。
潤潤和森川是同個公司也不能以同樣標準衡量,
這兩場活動的規範一定是經過討論出來的結果,不是社長一個人說的算。
您以前參加過10場、100場活動跟這場無關,
拿以前的經驗反推這次的做法完全不合邏輯。
再來關於寫信給主辦單位,
寫信這件事本身是沒有爭議的,
看到這封信之前我一直對原PO的發言持保留態度,
直到信的內容出來時才忍不住出聲。
您寫給主辦單位的信中流露出很多不尊重,
也許您覺得這樣的寫法很「俏皮」,
但當你想表達疑問或不滿的時候,
用這種情緒性就是先打破了理性的基礎,
一副「我是粉絲我最大」、「我有付錢參加活動我最大」的架子,
站在高處向下指責主辦單位哪裡哪裡不好,
我不確定有多少人收到這樣的信會願意認真把你的意見當作一回事?
對於對方的回覆也在您的PO文中毫不掩飾的表現了您的輕蔑。
這樣的感覺應該不是我過度解讀原PO的意思…………。
這篇不是在教待人處事的原則,
如果原PO覺得這樣OK的話那就OK吧。
最後原PO竟然還要寫信跟森川先生確認,我真的要昏倒了!
敝人在此誠心誠意的請求原PO不要幹這種事,
我不想要下次見到森川先生不敢跟他說我是來自台灣的粉絲。
P.S.這篇有火藥味,也有點偏離活動本身,
我有被刪文的覺悟,但有些話不講白就會有些人默認他的做法是對的,
斟酌許久還是決定發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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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211.219
推 reap5s:推!我想這篇應該說到了不少人的心聲。如果覺得開拓這次強 10/24 20:23
→ reap5s:人所難又不願意遵守規則的話,那麼下次不要參加他們辦的活動 10/24 20:24
→ reap5s:不就好了?對於這次開拓願意請森川來我心存感謝,即使事前絕 10/24 20:25
→ reap5s:得價格稍貴但內容是值回票價的。看到原PO寫信給開拓的語氣 10/24 20:27
→ reap5s:及內容真的讓人很傻眼... 10/24 20:28
推 AibaAkira:參加過不下百場聲優event 基本上這種個人性質的話"感想 10/24 20:43
→ AibaAkira:可以 但請避免觸及版權物"應該是暗默的規則了 聲優通常 10/24 20:44
→ AibaAkira:在特大service/講別的聲優or公司八卦時都還會特別提一次 10/24 20:45
→ AibaAkira:在這種暗默的了解下版權所屬的公司也會睜隻眼閉隻眼 皆 10/24 20:45
→ AibaAkira:大歡喜 我想既然會去event就是喜歡這位聲優 那在分享心 10/24 20:46
→ AibaAkira:得時就盡量不要觸及底線 給喜歡的聲優添麻煩了 10/24 20:47
推 yellma510:推這篇~這次票很貴,但竟然都參加了就請遵守規矩! 10/24 21:41
推 nigetai:推 10/24 21:57
推 zelsatan:推,看到原原PO後來處處帶刺的回文真的很傻眼,超無禮! 10/24 22:16
推 wakasaaya:本來看最初那篇以為原PO只是疑惑禁repo這個規定是主辦偷 10/25 01:31
→ wakasaaya:懶或日方要求的單純提問,後來看到那封問主辦的信就傻眼 10/25 01:32
→ wakasaaya:了...... 10/25 01:32
推 star0504:推這篇 10/25 01:38
推 ojamajo1219:推 河道上其實不少人在講這件事的...大家只是懶得 10/25 07:42
→ ojamajo1219:淌混水(攤手 10/25 07:43
推 soceress:推!! 10/25 11:20
推 mitomo:推! 自稱參加聲優活動近十年,居然寫這麼KY又無禮的信,真 10/26 08:14
→ mitomo:讓人傻眼 10/26 08:14
→ mitomo:搞不好下次要寫信去爭取在台下吃雞排的"權利"了... 10/26 08:14
推 harukatakki:推 10/26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