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brasgo ()
看板sex
標題Re: [公告] 鄭先生一事討論文
時間Wed Nov 17 04:05:17 2004
※ 引述《fucoid (對月形單望相護NNN)》之銘言:
: ※ 引述《wangich (⊙_⊙)》之銘言:
: : 其實我跟你一樣,也很不希望禁止鄭先生
: : 甚至為此到了這麼晚還掛B
: : 不過我記得國中公民課本有寫
: : 『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為前提才是自由』
: : 在此之前,我還常開 鄭公玩笑
: : 是因為我還以為 鄭公本來就喜歡出名
: : 不過既然板大已經告訴我們鄭先生的困擾
: : 我們是不是應該也將心比心?別再拿鄭先生開玩笑?
: : 當然,以後相信會少很多樂趣,尤其是看不到各種有創意的簽名的
: : 例如副長的招牌"洨傷"
: : 在此,讓我正式與 鄭公道別
: : 嗚呼哀哉!尚洨!
: 回你那句『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為前提才是自由』
: 鄭先生自己都說了不想被討論了
: 禁止討論鄭先生難道他會難過 別好笑了...
真熱鬧,我睡前也來一篇好了
我們先跳出鄭先生迷思
來探討一下這個事件是怎麼一回事
簡單來看
推文中出現"鄭先生"字眼,或推齊的
從"行為"來看
就叫做"起鬨"
舉個例子來說
你在學校裡,或公司裡
看到有人起鬨
有人會加入,有人會不屑,也有人沒感覺
有人三不五時就會起鬨
有人還是會加入,有人會愈來愈不屑,或不屑的人愈來愈多
但也有人還是沒感覺
現在爭執不下,就是大家對"起鬨"這件事的看法不一樣
而鄭先生事件呢
只是"起鬨"這個行為的某種instance
你禁止推文中鄭先生相關詞句,或推齊
只是禁止了"起鬨"這個行為的其中幾種instance
那以後我來個鋸齒推文呢?
王先生呢?
李小姐呢?
感覺永無止盡吧
所以
現在要討論的是
該不該禁止"起鬨"這個行為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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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71.51
推 mobyshin:版龜忘了訂立禁止起鬨這一條 XD 218.162.168.211 11/17
推 loverlover:不要忘記板規可以隨時修正 59.113.193.63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