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wk (hawk)
看板sex
標題Re: 真人真事整理版
時間Mon Oct 25 20:09:29 2004
※ 引述《hyellow (merci)》之銘言:
: 說真的,他們做這事並不犯法,若因此犯了傷害罪並不值得。
: 就算你們結婚了,通姦也只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很有可能只判幾個月,然後緩刑...
: 或者無法舉證,最後無罪
: 然而傷害罪卻是重的多了,而且舉證容易。
: 廢除通姦罪,在台灣一直是個重要議題。
: 事實上現在在好多好多國家,通姦已經是無罪的了,
: 我認為依台灣現在的民情,是應該廢除了。
我是不知道通姦是不是只適用於結婚男女啦
如果是的話 有什麼道理要廢除 這樣就妨礙家庭啦
如果適用於一般大眾那大家就可以接受
因為這樣說的你 應該願意分享你的女友吧
留個電話先阿 下面會有人跟你聯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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