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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eshine ()》之銘言: : 先聲明... : 我幫我朋友的朋友(代號 Z)問的 : 狀況: : Z 的前女友(代號 B)劈腿後甩了他 : 過了大約 1-2 個月 (劈腿後完全不理 Z,完全斷絕連絡) : 最近某天 B 突然邀約 Z 出來吃飯 : 飯後兩人回到 Z 的住處聊天 : B 一直說她其實還是很愛 Z : 希望 Z 能夠等她釐清到底愛哪個男人多一點 : (B 在考慮 Z 跟現任男友哪個好) : B 說:在她考慮的期間希望 Z 能像交往時對她那麼好 : (意思是這樣 Z 的勝算才會大一點) : 聊到一半 B 就哭了起來 : 開始哭訴她現任男友不想出錢 : 要她自己想辦法籌錢去抓娃娃 : 但是她手上也沒那麼多錢 : 想到 Z 以前對她那麼好 : 相信 Z 一定會願意伸出援手 : 因為這筆金額實在不是小數目 : 所以 Z 先用了拖延戰術 : 說需要時間想想看 : 再給 B 答覆 : 聽到朋友的朋友有難 : 我只好硬著頭皮到這裡問問看各方的意見 : 先謝謝回覆 先打好關係 下次再約他出來吃飯 然後吃完飯到家裡摸摸 反正都懷孕了就說服他內射 做之前他一定會想問你到底願不願意幫她 當然是滿口答應 做完抽完事後菸後 跟他說已經從以前同學那邊籌到錢 但是這個月(女生都希望早點墮胎 比較不傷)沒有錢搭車回去找他 (你住台北就說同學在高雄 高雄就說基隆) 希望他先借你車錢 借到車錢就可以閃人了 扣掉套子錢應該還可賺個千把塊又上了一次+3000 對年終發給親戚小孩紅包也不無小補 更重要的是讓他嘗到了好人的逆襲 -- 台灣破麻腦殘女6大現象 1.劈腿是忠於自己(by ㄊㄋ) 2.洋棒又香又大隻 3.我喜歡小鳥依人 所以我想找180男友4.男友一定要有四輪交通工具 5.男女約會男生付錢是一種禮貌 6.分手一個禮拜馬上有新男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57.180
kai1210:囧~夠狠 01/12 02:25
present20:我覺得沒必要這樣拉,囧 01/12 02:26
holytia:小心被採樣本...到時候被賴個9個月..大概也冏了 01/12 02:26
aggressorX:太猛了...人渣不禁從嘴巴說出...對不起囧 01/12 02:27
packet:大大的簽名檔真是屌... 01/12 02:27
NightGod:夠狠 不過我喜歡 01/12 02:35
liquidmix:小心被人家控告性侵= = 01/12 02:35
CSIL:不要亂教,這樣已經是刑事犯罪了,為了幾千塊被告,划算嗎 01/12 02:36
iamkmkm41:請問樓上犯了啥罪? 01/12 02:37
CSIL:詐欺啊,這麼明顯..... 01/12 02:38
iamkmkm41:NONONO 我看你才不懂吧 01/12 02:40
mingchan:CS你確定你懂法律= =?請問這樣跟詐欺有何關係 01/12 02:40
iamkmkm41:第一 說願意幫她出錢 並不是詐欺 因為並沒有得到物品 01/12 02:40
iamkmkm41:第二 借車錢更沒辦法舉證自己本身有沒有陷他人於錯誤 01/12 02:41
mingchan:除非兩邊訂契約 一個給幹 一個出錢 01/12 02:41
iamkmkm41:因為女生是無法舉證我當時到底有沒有錢坐車 01/12 02:41
mingchan:這樣扯到性交易契約能不能成立又是一回事… 01/12 02:41
iamkmkm41:認知和事實既然無法舉證有相矛盾 就沒有詐欺嫌疑 01/12 02:42
CSIL:樓上的,你告訴我你刑訴或刑法是誰教的,好嗎? 01/12 02:42
iamkmkm41:CS我看你噓不要亂用比較好 01/12 02:42
CSIL:至於mingchan,我說的跟性交無關,不要自己跑進來湊熱鬧 01/12 02:43
iamkmkm41:我如果說不對的地方請你拿法條出來 跟我老師有啥關係 01/12 02:43
thygdio:啊~~~那簽名黨我中兩項耶~~~ 01/12 02:43
CSIL:文章對就推,錯就噓,這樣叫亂用,我就不知道噓該怎麼用了 01/12 02:44
ROCTOMGOD:我家電腦的cs壞掉了/ v \ 01/12 02:46
CSIL:什麼法條?詐欺罪是哪一條,還要我幫你查嗎? 01/12 02:47
iamkmkm41:亂用的意思就是只出一張嘴 刑法339條自己看 01/12 02:47
niceshine:這篇的作法真狠,我朋友的朋友應該做不下去... 01/12 02:47
CSIL:(昏倒)誰告訴你詐術的範圍僅限於身上有沒有錢這一點 01/12 02:50
CSIL:女生如果知道籌錢是假的,會掏錢出來讓男生「去找朋友」嗎? 01/12 02:52
ROCTOMGOD:原告舉證困難. 我要重灌cs了/ v \ 01/12 02:53
CSIL:在西斯板,打打嘴砲無傷大雅,但不要害到板友還洋洋得意 01/12 02:53
CSIL:還有,你太小看實務了,這種案子要舉證輕而易舉 01/12 02:54
ROCTOMGOD:喔抱歉 我現在改玩CS:S了 01/12 02:56
best1026:哈..2位爭辯的大大都讀法律的阿 01/12 03:22
JKZ: 其實我也是認為很難舉證.........我是數學系的(茶) 01/12 03:30
imdbob2002:大家都好認真 01/12 03:35
CSIL:還有,在還沒發生的案件中拿舉證出來吵其實是很沒意義的論點 01/12 03:37
CSIL:因為舉證涉及的細節與情境,光在紙上談兵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01/12 03:37
CSIL:誰曉得女生會不會錄音?誰曉得男生會不會跟第三人炫耀? 01/12 03:38
CSIL:任何一個現實條件都會牽動舉證的難易,事前講再多都沒用 01/12 03:40
CSIL:但至少在實體法上,這樣的「策略」已經毫無疑問構成詐欺 01/12 03:42
CSIL:要這樣幹的板友,最好先考慮到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或麻煩 01/12 03:42
vicks:等下有坐車就好了吧 01/12 03:52
onigy:山雞:法律系有什麼好讀的阿.... 01/12 04:10
jimmyQQ:整天在那邊法律法律....現在法律都是保護壞人欺負好人的 01/12 04:26
jimmyQQ:好像法律很懂的一樣 01/12 04:27
ROCTOMGOD:就是因為不要被欺負才要讀 01/12 04:35
amiro:你是壞人._.@ (指) 01/12 04:57
ctbird:讀法律有的就會這樣容易激動,習慣就好(攤) 01/12 05:35
Regen:讓他以為你會還錢,使他借給你車前後閃人,不是詐欺是什麼? 01/12 07:33
dreamnet:純粹推-------------> 劈腿是衷於自己 01/12 09:05
wakaw:應該是愛的謊言 愛之深 責之切阿 好人的逆襲 01/12 09:13
hihi28:CS再差一次 就可以湊滿10個噓了 ㄎㄎ 01/12 10:08
pig3:想看個西斯…卻看到法律…讀法律的都是好人… 01/12 10:09
Liaooo:真是好方法 01/12 11:21
iamkmkm41:起床了 CS大的看看就好 還錄音勒 01/12 11:31
xuwei:同意樓上的 01/12 11:41
vzerov:借是借車錢阿有坐車不就好了 01/12 12:29
Clearwater:簽名檔酷捏 應該說中不少人 01/12 12:35
songyyy:喵喵的CS噓屁,明明就是中肯文 01/12 12:49
mageancaesar:這種文笑笑就好 別戰了 01/12 12:53
dapowfu:CS大顯然EQ不足= = 01/12 13:08
mirageQ:........ 01/12 13:12
CSIL:樓上推的人,有本事就真得幹看看啊,光打嘴砲有屁用 01/12 13:27
CSIL:學法律沒什麼了不起,但不是學法律卻還要裝學內行,就很OX了 01/12 13:28
Joypaste:大家怨念好深阿... 事不是大家都有被劈過阿...? 囧 01/12 13:29
sequoia:CS智障 01/12 13:40
ctbird:樓上噓的都錯了...CS大是要你們小心為上阿...= = 01/12 13:45
ctbird:別被抓到證據就好了... 01/12 13:46
ufoplayer:其實女生在設局,男的中出後,女的就去告性侵。 01/12 13:46
ufoplayer:然後逼男的給他錢去抓娃娃,不然就法庭見 01/12 13:47
hsiaokang:推XD 01/12 13:48
crazysinger:CS大還蠻中肯的阿 01/12 13:59
crazysinger:原文雖符合西斯 嘴砲 但畢竟真正做起來是很沒品的 01/12 13:59
ccb0121:我並不覺得沒品~畢竟~是那個女生先不義的~明明就破麻嘛! 01/12 14:34
ccb0121:那有人分手一兩個月就有孕了~那麼快~如果說那騙人的話 01/12 14:35
ccb0121:那女生還不是騙Z說她在他們之間猶豫~所以ㄚ~這篇文中肯 01/12 14:36
lovewait:噓CSIL 沒唸過法律別裝懂 連基本的舉證都不會還敢噓別人 01/12 14:54
limyeeshin:法律是用來鑽漏洞的 所以會法律很重要 01/12 14:57
oak01:CS到底在激動啥 01/12 15:13
awxefrgt:沒有意義你還噓 01/12 15:16
ppc:CS不懂法律愛裝懂 01/12 15:38
CSIL:詐欺取財是最重五年之罪,覺得這篇中肯的就去試試看吧 01/12 15:45
stp:看來IAM大推薦方法似乎不太好,接受不了批評要裝瘋賣傻了 01/12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