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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疑問,大家對於墮胎的定義是什麼 這樣講可能不清楚 我想辦法描述一下,希望有幫助 以下是我的一些想法,不算定見 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主要是針對墮胎的議題 婚前性行為或是其他的倫理狀況就先不要提到吧 當然墮胎簡單地說就是把孩子拿掉 很多人反對的原因是因為不應該剝奪一個生命應有的權利 不過什麼時期開始我們把女孩子肚子裡的"那個"開始當作一個生命呢? 著床前、著床後是一個明顯的分野嗎? 還是說當一個卵子受精之後,我們就把他當作一個完整的生命體呢? 假如以後者來說,我認為理由是因為 當受精卵形成之後,他就具備了完備的基因組 因而能夠決定未來即將可能產生的"那個人"所有的性徵和特質 然而,在這個階段 這個受精卵本身沒有任何意識,僅僅比那些單細胞生物多了一些發展的潛能 如果就此把他視為人,並且用想像賦予他一切人的特質,認為他是一個孩子 總是感覺不太恰當 而且服用避孕藥的避孕方式 正是使已經受精的卵子沒有辦法順利著床 但是反對墮胎的人們,通常不會針對這種方式進行批判 所以就我自己的感覺,如果對象為剛結合的受精卵 並不構成一種墮胎 事後藥的使用有點類似於這樣的方式 而著床前著床後 我個人也覺得有些爭議 與其說爭議,是我個人的不解 因為在著床初期,受精卵的確開始發育成長 但是剛著床的時候跟上述討論的受精卵階段 並沒有太大的不同 而當受精卵漸漸地變化 我們何時能夠確定他已經具有近於人的特質呢 我這樣講不是很清楚 也許該說何時他的發育到達一個我們不再視他為單細胞的水平 如果就所謂的嬰靈、輪迴轉世之類的角度來看 轉世這一回事是發生在哪一個moment呢? 是發生在精子穿過卵子表面的那一剎那嗎? 或者是會發生在一個受精卵發育當中 有如朝陽初啟,黑暗中綻放曙光,微薄的個人意志出現的那一刻? 如果真的有輪迴轉世之說 我個人的想法比較偏向後者 不過這種事情實在沒有辦法有什麼正確的判準 於是,所謂的月經規則術 也就是著床初期的刮除手術 是否可以說成殺掉一個小孩,或是更誇張的說法 似乎有待商榷 當然如果看之前的墮胎影片 那幾乎已經成形的胚胎,會活動、有意識 就這樣活生生的被驅離人世 當然令人不忍 不過我在想,這很明顯的跟懷孕早期階段的受精卵狀況有所不同 許許多多的跡象,似乎不能夠武斷地稱為墮胎 廣義的來說,也許可以 但是當墮胎幾乎被大家等同於殺人的行徑時 我開始有點疑問 而且在受精後的一個禮拜 基本上已經可以驗出是否懷孕 如果真的對於生命負責 其實就可以在相當早期就做出是否要繼續的決定 也許這類似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舉動有點荒謬 但是也許在這裡,面對許多不可抗拒的因素有著轉圜的餘地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不想對於某些例如婚前性行為之類的議題來做討論 僅僅只是想到在某些機率極小的意外發生之後(保險套廠商的疏失?) 當四周的環境無法負擔,喔,不該說無法負擔 要負擔的話,拼一口氣撐下去是可能的 不過也許無法給予孩子如同在預期當中一般妥善的照顧的情況下 是否免於"殺人"之罪? 當然幫助某些人開脫並不是我的目的 只是覺得有些東西可以更清楚的釐清 就降子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暱名天使的家
usucks:這以前就已經吵過好多次了XD 推 61.228.2.201 11/02
coingate:嚴格的說 事後藥也是墮胎藥的一種 推 140.112.213.20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