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486限懷孕7周內使用
吳慧芬/台北報導 經由多次研商,針對國人設計的RU486中文仿單說明書,
大致拍板定案,說明書中明訂限於懷孕七週以內的孕婦,患者在服用第一劑
RU486時,需在醫護人員面前服下,且服用後的七十二小時,不能離原診所太
遠、不要出國,以免引發大出血的危機。
在RU486是否列為管制藥品方面,據了解管制藥品管理局已在前兩天以管制藥
品及非管制藥品兩案並陳方式送交衛生署,上市日期應在今年底前。
衛生署藥政處日前邀集婦產科醫學會等專家研商RU486中文仿單說明書內容,
在彙集國外資料及藥性後,提出適合國人的RU486中文仿單說明書版本,以提
醒國人服藥時的適應禁忌。
會議中決議,RU486僅限於懷孕七週內(自最後一次月經起算)、且經超音波
確認是子宮內孕者流產可使用,該藥品需由醫師執行嚴禁私下服用。
患者在服用第一顆RU486墮胎藥時,需在醫師、護士面前服用,服用後可出院
返家,但前提是保證不會離就醫院所太遠、三天後一定能向原醫院報到,或是
提出至遠地,仍可找到婦產專科醫師的證明。
服藥後七十二小時,再回原醫院在醫師面前服下前列腺素,之後可返家休息,
七天後再回原醫院報到,由醫師以超音波觀測是否流產完全,流產不全者,醫
師得開立第二顆前列腺素,再請患者七天後回診觀察。
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蘇聰賢表示,要求服用RU486的不能離原就醫醫院
太遠的主因,是擔心患者不回診,有流產不完全、大出血的危機,醫學會已接獲
至少兩起私下服用RU486,導致大出血、敗血症死亡的病例,在RU486合法之後,
其安全性更要重視。
蘇聰賢並重申婦產科醫學會支持RU486列為管制藥品的立場,他說,RU486還未
開放,藥房、黑市就已賣得「強強滾」,如果合法後未列為管制藥品,濫賣現
象一定更嚴重,他希望衛生署官員在做決策時,能深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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