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tem (恨晚)》之銘言:
: 要是我丫~~當場心就死了,跟他們說聲...要搞也先通知一下,我們先分手先~~
: 連生氣都無力了~~然後掉頭就走 ,喝個酒,再去追其它美眉,把那女的當一場
: 惡夢,把那男的當作一條狗~~~就這樣~~~有什麼好生氣的!
: 又沒結婚,女朋友要跟別人搞,男方能幹嘛?不如識相點,甩了他們就是了~~~
: 況且~~~這種破麻有什麼好生氣的?當垃圾丟掉就算了丫~~
我也有同感,如果女朋友背著你作這種事,還有什麼好說的。
就當作是提出分手的肢體語言罷了。
有必要再用暴力傷害他們這對…苟…且之人嗎?
cuptem大大說得好,沒結婚,女朋友要跟別人搞,你又能怎樣?
當作看清一個人,丟了這破麻,去找真正屬於自己的另一半不是更好?
: ※ 引述《ADR (臥江子)》之銘言:
: : 嗯..雙重背叛..心情會比較差啦...
: : 也不用怎麼扭打...還好早發現...算慶幸了..
: : 女友重新交吧..就當作送給他..可以換耶..多好..
: : 朋友看你怎麼對待..好朋友不容易找
: : 個人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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