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何不食肉糜.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而我將來要做的是醫生
: 病人來了在我專業的範圍之內我應該用我的知識幫他解決問題 (包括轉診)
: 而不是把他們丟上法院要他訴請離婚去
抱歉 我不是原回文者
但我想說的是
法律人也同樣是"在我專業的範圍之內我應該用我的知識幫他解決問題"
不同領域者會有不同的觀點 在所難免
不同領域者能夠解決不同的問題 亦屬自然
你要做的是醫生 運用你的知識提出醫學上的建議 我相信這一定很有貢獻
問題是
醫學不是萬能 就像法律也不是萬能一樣
今天這個 甚至很有可能是"一旦醫學走不通 就要改走法律這條路"的情況
因此 我覺得說"何不時肉糜"實在是太沉重 且引喻失義了
我相信原回文者今天不是在倡訟 但這並不表示訴訟事件是不需要甚至不會發生的
就像疾病並不會因為人們不想 就不會受感染一樣
我也相信醫生在這種情況下呼籲到醫院接受治療 這你不能說他是為了賺錢
或是"何不食肉糜!!人家結婚30年都沒在ㄍㄞ了!!你!!半年算蝦米!!"
這是同樣的道理 希望你能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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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暱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