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ucoid:權利 218.164.157.52 11/03
※ 引述《poal (ㄏㄚˊ?!)》之銘言:
: ※ 引述《anikinbaby (幸福~~)》之銘言:
: : 恩~~~好啦~~我就快滿20歲了
: : 前幾天被爸媽知道我和男友發生.....!!
: : 可想而知~~~一片風風雨雨
: : 我爸媽舉了千百個例子
: : ~~~不該發生婚前性行為.....
: : 其中不乏一些奇怪的~~~
: : 什麼將來妳兒子如果競選委員被挖出來怎辦.......
: : 最後我爸說了一句名言....
: : 你還未滿20~~我可以告那男的喔!!!!!!!!!
: : 靠~~不會吧...我都滿18的說~~這樣告的成喔@@
: 刑事責任:無
: 滿18歲以上自願與他方發生性行為者
: 他方無刑責可言
: 民事責任:民法184條第一項前段
: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友(未滿20歲)有保護教養權利
: 與未滿18歲之人發生性行為"可能"構成對其父母"親權"之侵害
: 父母可請求排除該侵害 並且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 最讓我不能理解的~~~
: : 未滿20不能有隱私權嗎??
: : 他們查我的MSN,翻我的房間,還問我何時何地發生過..
: : ...連我就我男朋友什麼都要管
: : 只差沒派人跟蹤~~~
: : 然後說一句是我的監護人就有這權力
: : 難道每個父母都是這樣的???
: : 我從小這樣管到大~~~可不可以因為精神耗弱申請解除啊??
: 只要你生而為人 即有隱私權
: 惟父母行使親權 僅有行使過當與否的問題
: 不生侵害子女"隱私權"的問題
: 關於父母親權是否行使過當?如有疑義
: 得由其尊親屬或親屬會議糾正之
: 糾正無效 得請求法院停止或限制其親權之行使
問個問題
親權對侵害隱私權是一種權利
還是只是一種阻卻違法事由
: : 還是每個父母都是這樣....
: 非法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