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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個很奇怪的法律 只要是張貼該類有關的文章 即觸犯法律(什麼法我忘記了) 如果真的做下去了 刑罰更重 所以別亂在網路上po找援交的文章吧 ※ 引述《unfinish (百年孤寂)》之銘言: : 我記得我國的法律對嫖客是沒有罰則的 : 那為什麼新聞上會常常出現 : 某某人上網找援交被抓的新聞呢? : 找未成年的援 會被抓那是一定的 : 可是有時候看到的是 被警察用釣魚方式逮到的 : 而且被抓的時機 都是表明身份時被抓的 : 這我就更加不懂了 : 有所謂性交易未遂的罪嗎? : 還是上新聞的那些人是賣方而不是買方? -- *[1;31m┌──┐ ┌──┐ ┌─┐ ┌─┐ ┌──┐*[0m *[1;37m├─ │ │ ─┤ │ │ ├─┤ │ │*[0m *[1;37m│ │ │ ├─ │ │ │ │ │ ││ │*[0m *[1;31m└──┘ └──┘ └─┘ └─┘ └┴─┘*[0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68.250
arice0411: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203.203.38.129 01/13
unshackle:所以那檔事是只能做,不能說啊!~(茶) 140.112.151.30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