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genius010065 (哈哈哈)》之銘言: : 我想知道男生怎麼看待援助交際這件事, : 希望大家可以推文說一下你的看法, : 什麼樣的看法都可以,我都很樂意接受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 29 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 、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 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依法院判決標準:   依此法規定 只要留言有談判性交易  不論是明示或暗示 直接或間接都屬有罪  如:包養 援交 找〔有〕緣人等 都可能觸法判刑! 該條例29條是處罰廣告文字行為,與是否有性交易之行為意圖無關, 雖然你並無援交意圖,對象也非兒童與少年, 但只要張貼或留言,此情形即符合"足以引誘他人性交易"之構成要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39.104
antshen:不好笑耶!怎麼辦... 11/09 09:11
kerogunpla:沒有人在說笑話啊。 11/09 09:23
cassandra33:收到檢察官的傳票就笑不出來了吧 11/09 09:27
cassandra33:最高最高法院:警察釣魚辦案不違法 11/09 09:27
cassandra33:警察約你出來是為了要逮補你 11/09 09:29
finx:電子訊號 那打電話call女友說來一炮也可以被告囉 11/09 09:41
GiveMeMore:原來樓上跟女友推砲要給錢 好可憐 11/09 09:48
splanet:這樣也沒錯啦~ 11/09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