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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msn.com.tw/news1689875.aspx 中國時報【林和生/屏東報導】▁▂▃▄▅▆ 屏東牡丹鄉曾姓全裸女屍命案,警方三日宣布破案。案發當日,曾女與蔡姓親戚赴喜宴途 中,轉而到主嫌謝某家中飲酒,蔡某離開後,曾女疑遭多名男子輪流性侵;曾女要逃跑, 遭謝嫌等人持番刀殺害,凶嫌棄屍時唯恐曾女未死,竟拿大石頭砸曾女頭部,凶殘至極。 警方已逮捕四名涉案者,一人在逃。 四月廿八日清晨五時,兩名民眾赴牡丹鄉四林山區撿蝸牛,在產業道路旁發現一具全裸女 屍,屍體腐爛,身上衣物被脫下丟在一旁,警方發現死者是回鄉掃墓的曾姓婦女。原本懷 疑載曾女赴喜宴的蔡姓親戚涉嫌重大,並且向法官聲押,法官以罪證不足等理由飭回。 主嫌偽裝目擊者 證詞反覆露馬腳 警方擴大調查,多次訪談自稱目擊者的謝某,發現他證詞反覆,疑似涉嫌。經查,曾女被 殺害當日,謝嫌曾與多名友人喝酒,警方從而突破他的酒友,使案情有重大突破,有兩人 坦承參與殺害曾女棄屍,更抖出曾女死前疑遭在場多名男性集體性侵。 坦承協助棄屍的王姓男子(卅一歲)供稱,當天中午在謝家飲酒,同桌還有卅二歲顏某、 卅五歲黃某及陳姓男子共五人,後來曾女被親戚蔡姓男子帶來共飲,蔡男隨後離去。 番刀狂刺 大石砸頭 4落網1在逃 他說,因不勝酒力昏睡,但隱約聽到其他人對曾女「不禮貌」,曾女企圖掙脫,還一度跑 向屋外求救,但被其他人拉回來,因為爭吵聲音太大,他醒過來看到謝某拿著客廳裡的番 刀,朝曾女心臟及腹部狂刺,曾女便倒臥血泊。 眼前景況讓他嚇醒,謝男大聲怒斥要大家配合,否則走著瞧。眾人於是又若無其事繼續喝 酒;過一會兒,倒臥一旁的曾女,有企圖爬起來動作,大夥見狀繼續圍毆,直到她沒有氣 息。 一夥人將曾女裝進大型飼料袋,當天傍晚載到偏僻山區棄屍,謝男擔心曾女再爬起來,拿 起石頭朝她後腦砸去,隨後便將棄屍用飼料袋,拿到幾公里外產業道路焚燬。 死者女兒昨日在獲悉破案,心情仍然難過、沉重,對警方能讓歹徒不再逍遙法外,表示感 謝。 被捕的四嫌,除了王嫌指證、黃姓嫌犯也坦承犯案外,主嫌謝某及共犯顏某,都否認殺害 曾女,警方依殺人、棄屍罪,將四人移送地檢署,另追查在逃的陳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10.72
no5nana:....太惡劣 05/04 14:21
forwind:所以死刑該廢嗎..... 05/04 14:21
NBAcat:幹 05/04 14:22
wayne1985:我真的覺得像這種人犯案犯的那麼自然,會不會曾經有犯過 05/04 14:22
wayne1985:類似的案件而沒有被抓到過啊...真的覺得會爆出案外案 05/04 14:23
Joshua0000:廢死不可 05/04 14:24
hank85202:有企圖爬起來動作,大夥見狀繼續圍毆.... 05/04 14:25
luckyodi:幹 姦殺是重罪 這幾個人抓去斃了吧 05/04 14:29
ocavalry06o:讓nba推文耶= = 我嚇到噴精了 05/04 14:30
toylast:幹拎娘!廢死團體出來面對啦!糙!超憤怒的 被害者人權咧 05/04 14:37
newpajero:台灣還不到廢死的階段~~該處理的處理一下吧 05/04 14:37
rodrigues23:廢死聯盟:他們以為看到鬼所以又繼續圍毆,他們不是故 05/04 14:39
rodrigues23:意的,要給他們人權 05/04 14:39
rodrigues23:廢死聯盟:反正死不是死我家的人,上上電視也好~ 05/04 14:39
makihara:酒後亂性 罪不致死 OK? 05/04 16:13
ocavalry06o:有人要推樓上嗎? 05/04 16:26
phfd2013:廢死聯盟:又不是殺我,所以當然不該死 05/04 16:38
novialee:所以M大的意思只要喝喝酒~作啥壞事都沒關係嗎 05/04 16:52
uowa:反串魂 05/04 16:56
toylast:mak大 若你親友被酒後亂性殘殺也沒關係嗎? 同理心 OK? 05/04 17:11
windjoe27:既然罪不致死那就祝某m也被人家酒後亂性殘殺囉 05/04 17:22
domago:殺人還罪不致死 那什麼最才能判死? 05/04 17:23
ocavalry06o:樓上該死@@ 05/04 17:36
obafgkm:拜託全部死刑 05/04 18:10
HIDE944512:廢死只是讓人更無顧忌的犯案 05/04 18:17
smith0912:嫌犯的確該死,但台灣法律又能如何呢?只要嫌犯在牢裡裝 05/04 18:34
smith0912:作有悔意,最後還是會被肆放出來的,逍遙法外... 05/04 18:36
monkeyfuck:廢死聯盟:反正死的又不是我家人,所以當然不該死.. 05/04 18:38
iamstoone:所以死刑該廢嗎..... 05/04 18:42
yoshiringo:全部死刑+1 05/04 18:49
lakershank:這太誇張了吧... 05/04 20:33
skydear:先宮刑再死刑 OK 05/04 21:18
horis:夢到"罪犯可以找廢死聯盟,又是律師($$)又講人權,應該很ok?" 05/04 23:06
horis:反正講人權,被搶會原諒,被綁會原諒,被殺會原諒,反正講人權嘛 05/04 23:09
vinchio:全部都去死一死好啦 跟本就不是人好嗎 死了也沒差 05/04 23:13
DRjulia:通通去死 畜牲 05/04 23:34
jason81418:我要用鐵鎚,砸爛他們的小__ 05/05 00:11
pinkyslove: 鳥 05/05 01:01
poppyvodka:乾 肺死聯盟對這案件想法我想聽聽!= =凸 05/05 04:06
aisme21:證據確對,不用等文了,立刻處死 05/05 05:41
camouflage: 鑿 樓上不會唸還是不會寫? 05/05 06:13
alista:以最近的判例來看,這樣是不會死的,大概落在關十五年上下 05/05 09:17
drogmn:100%不會死刑啦 10年就出來啦 05/05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