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aGasol (撲 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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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勒索口交 男惡警判8月
時間Sat May 22 06:26:42 2010
勒索口交 男惡警判8月
2010年05月22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42歲已婚的航警局高雄分局警員陳孟隆,兩年前在網路上以5千元代價邀同
志網友陳彥瑜為他口交,竟在性交易不成討價還價時,掏出警察證件恫嚇對方「會不會怕
碰到警察?我就是警察。」勒索5萬元。最高法院昨依恐嚇取財罪判陳孟隆有期徒刑8月定
讞,須入獄服刑。
陳孟隆昨不願受訪,僅透過對講機表示:「我一直上訴,有沒有被冤枉,你覺得呢?」航
警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陳志鵬昨指出,對陳孟隆遭判刑定讞深感遺憾,將報請航警局將陳免
職。
判決指出,陳孟隆前年8月,以5千元代價約網友陳彥瑜為他口交。碰面時陳淋浴後改變心
意,向陳孟隆表示:「嘴巴有破洞,不能幫你口交。」但因他已出場,仍要求陳孟隆支付
5千元。
辯對方主動付錢
雙方發生爭執,陳孟隆竟掏出警察證件恫嚇「會不會怕碰到警察?我就是警察。」陳彥瑜
見狀心生畏懼,央求放他一馬,陳孟隆隨即以陳彥瑜從事援交,給5萬元來就要移送法辦
,嚇得陳彥瑜回家拿1萬元交給陳孟隆,隔天兩人再見面交付尾款時被警方查獲。
法院審理時陳孟隆自承是雙性戀者,辯稱當天因陳未完成交易還開口要錢,他才表示認識
警察要報案,陳才主動表示要支付5萬元,但法院不採信他的辯詞。
本案一審原本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判陳5年2月,但高院更一審以陳
孟隆在航警局的職務是負責值勤接聽電話,陳在本案沒有假借職務上的機會犯罪,故改依
一般恐嚇取財罪判刑8月,昨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31421/IssueID/20100522
動新聞:勒索口交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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