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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性侵少女落網裝瘋 從重判刑
時間Sat Oct 9 14:30:26 2010
性侵少女落網裝瘋 從重判刑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0.10.09 03:12 a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899621.shtml
台北市民楊姓男子被控在5年前性侵13歲少女,落網後提出罹患精神分裂症的身心障礙手
冊,但法官查出鑑定日期是在案發後14天,被害人的媽媽說楊嫌「在法庭內裝瘋賣傻,法
庭外就生龍活虎」,甚至連合議庭也懷疑楊嫌以詐病方式企圖逃避刑責,更三審依姦淫幼
女罪將他判刑3年6月。
楊姓男子(31歲)在檢警偵訊時,坦承與13歲的女網友發生性關係,移由法官審理時,翻
供否認性侵害,並提出醫院證明有精神分裂症、精神障礙,幾無自主行為能力。
被害
少女原本還坦護楊嫌,證稱與楊嫌是男女朋友關係,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但
看到對
方一再以罹患精神病卸責,也看不下去,證稱「我覺得他的精神狀況是裝的,上次開完庭
,我看到他在車上有說有笑,還找我要幫他的忙。」
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在94年初,經由
豆豆聊天室認識13歲的
小六女生,兩人在網路上互
稱男女朋友,楊同年底自台北南下台中,當日晚間帶被害人、及被害人同學「小芬」投宿
左岸汽車旅館,當著「小芬」的面前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
由於被害人一夜未返家,她的媽媽急得團團轉,次日俟被害人回家後,逼問下,被害人始
說出與楊發生性關係,她的媽媽氣得報警查獲楊嫌,他供稱在「你情我願」情況下發生關
係,並提出診斷書、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他罹患精神病。
合議庭查出,
楊嫌在11月2日性侵害,診斷書及身心障礙手冊,鑑定日期均為11月16日,
在案發後14天才提出證明,一再強調案發時心神耗弱,法官認定他利用被害人年少懵懂,
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犯後未積極認錯,也未和解,甚至疑似以詐病逃避刑責,從重判
刑。
【2010/10/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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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1.28.34.69
推 den1208:↘☆煞气a小楊★↗ 10/09 14:38
推 optimist6:重判三年六月 10/09 14:53
噓 aaabbb14:3年6個月叫重判?台灣的法律...唉... 10/09 15:03
推 lineage9312:廢物 10/09 15:29
→ gfneo:在台灣3.5年很重唉~~~一般都幾個月而已甚至無罪的XD 10/09 15:30
→ LionaSax:蘿莉控。 10/09 16:03
推 kiddno56979:本來以為法官GJ 結果看到刑期......... 10/09 16:21
→ kent1974:關兩年之後,獄中表現良好,准予假釋.... 10/09 16:22
噓 sanhowu:好重 10/09 16:58
推 jack7014:把他和發瘋就會肛人的病患關在一起治療算了 10/09 17:37
噓 yoshiringo:3年6個月叫重判?+1 10/09 18:50
→ jason0601:一樓....那個要怎麼打阿!!!!!!!!! 10/09 18:57
推 inwa:這不是性侵 只是跟未成年性交吧 10/09 20:57
推 nspl:被害少女同意阿 雖然未滿14視同性侵 但量刑還是有差 10/09 22:37
推 water0202:這只是跟未成年性交..但裝瘋賣傻感覺就很孬 10/10 00:34
噓 Laco5566:重判三年六個月!!!!! 本官宣佈結案!!!! 10/10 07:42
噓 terfd:13歲 3年6個月! 10/10 09:00
推 AngelNight:少女還坦護他呢 3年真的太重了 10/10 09:47
推 dwyanemuse:1樓...我笑了 10/11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