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umen (拼榜首才有希望)
看板sex
標題[新聞] 性交易除罪配套 須凝聚社會共識
時間Tue Oct 26 10:31:52 201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nZroQF ]
作者: baumen (拼榜首才有希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性交易除罪配套 須凝聚社會共識
時間: Tue Oct 26 10:31:12 20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6/1/2fo8y.html
性交易除罪配套 須凝聚社會共識
更新日期:2010/10/26 08:35
「性交易除罪配套 須凝聚社會共識」(黃悅嬌報導)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罰娼不罰嫖」規定,經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認定
與憲法第7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應於100年11月6號失效。
因應大法官釋憲結果,成人之間自願、合意的性交易行為未來如何管理?內政部陸續辦理
2場公聽會、2場座談會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在最後一場的座談會中,形塑了大略輪廓。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與會學者專家都認為性交易除罰化的方向正確,但不宜將性交易產
業化。『在這基礎上,經營形態不宜鼓勵大模模公司形態經營,而是以個體戶或三到五人
工作室或合作社形態出現,因為這對於不得不從性工作的弱勢族群來講,他們比較不會受
到剝削或人口販運問題。』
為了避免將某些地區污名化,學者認為不宜採專區規劃,江宜樺說,學者建議經營地點應
以不影響兒童及少年發展為核心考量,避開其活動區域,並由地方政府在自治法規中規定
。『與會學者專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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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co5566:模模公司 10/26 11:36
推 vialter01:快 ! 民主列車前進 黨都擋不住 10/26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