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unbank (なったおよび損失~の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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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拐15歲少女援交 判刑5年上訴駁回
時間Mon Jun 14 10:10:52 2010
拐15歲少女援交 判刑5年上訴駁回
2010-06-14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台南一名十五歲、國三林姓少女,九十七年底逃學蹺家被發布協尋,流浪到苗栗,
被男子邱宏忠、女友林于詩收留,邱男脅迫女友、少女援交,還可加價玩3P,且
與少女發生七次性行為交換食宿;
一審判決邱男五年徒刑、併科十萬元罰金,檢方
認為判決過輕再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
苗栗頭份分局去年八月前往賓館臨檢,發現林姓少女與男子邱宏忠(卅二歲)、林
于詩(廿五歲)、簡欣褕(廿二歲,另案審理)同處一室,形跡可疑,盤查身分後
,發現林姓少女是失蹤協尋人口,還查獲一本援交筆記本。
林姓少女供出,九十七年十一月逃家到嘉義陳姓男友家住了十天,後經陳介紹認識
邱宏忠,才到頭份與邱男及林女、簡女等人同住,輪流到上網咖聊天室,尋找援交
對象。
少女供稱,每次援交價碼為兩千元,還可「加人頭費」,每增加一人一千元,要玩
3P、4P都行。邱男等人非但將林姓少女當搖錢樹,連他自己的女友林于詩,也
得援交籌生活費,所得全部交給邱男統籌使用。
簡欣褕則是在援交被「打槍」時,轉而將嫖客轉給林姓少女;邱男還「肥水不落外
人田」,七次與少女發生性行為。
2010.06.14.中國時報.http://ppt.cc/Jz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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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97.146
推 katom:到底是十五還是二十五歲呀十五歲去開房嫖客都不會覺得奇怪嗎 06/14 10:37
推 l037985589:援交筆記本 寫上去那個人就會跟你援交 06/14 10:44
→ suballhome:樓上 那寫下去還要付錢嗎? 06/14 11:21
推 TsukimiyaAyu:讚,衝了 06/14 11:26
推 lostvery:台中不意外 06/14 12:34
推 klinmmm:樓上…哪裡有台中? 06/14 12:41
→ game1398:基本上現在15歲女生 打扮一下跟18~20歲女生沒差多少.. 06/14 12:52
推 love674410:我住頭份怎麼沒遇到= =可惜.. 06/18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