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P.S.不過我有個疑問希望其他刑法比我厲害的人能幫刑法分則三修的我解答: : 就是227條準強制性交,是否也要有強制這個構成要件? : 如果沒有,那豈不是那個男的主觀沒有強制性交故意(依他的說詞)、 : 客觀上也沒有既遂囉? : 如果說只要有性交而不須有強制的要件,那... : 那個男的真的就跑不掉了....囧 第227條第一項在88年修法以前其實是第221條強姦罪(現在都稱強制性交)的第二項: 「姦淫未滿十四歲之女子,以強姦論。」 (在總則明確定義以前,淫姦就是性交的意思) 所以才會被稱為「準強姦罪」-- 雖然行為人做的不是強姦行為,但不法程度已經相同了, 所以受到處罰自然和犯了強姦罪一樣。 但這裡要釐清的是, 雖然立院的修法理由偶爾也會提到這類簡稱, 但什麼「強制性交罪」、「殺人罪」這些都只是法典編者註的簡稱, 各家註釋可能都不同,太拘泥於這簡稱反而會被誤導而搞混構成要件。 所以我建議原po別把227條稱作「準強姦罪」, 叫它「與未成年男女性交及猥褻罪」會比較能理解, 也才不會把它跟221條搞混在一起。 簡單說,本條和強制性交罪的不同在於: 1.強制性交罪的被害人年齡不限,所以成年未成年都可能受害。 2.強制性交罪的行為是「強暴、脅迫而為性交」, 與未成年男女性交及猥褻罪則只是單純的「性交」, 所以兩願性交也可能觸法。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是基於對未成年人身體的保護, 畢竟在成年以前,人的生理、發育等等可能都會因為性交而受到影響。 (當然只要科學研究證明不會,加上輿論等等本條絕對有修改空間) 不過眼尖的人在霧煞煞之餘可能會發現, 這兩條罪有可能同時觸犯啊, 30歲A某脅迫14歲B某與其性交,豈不是221、227都能罰? 這會涉及到競合的概念,說起來有點複雜, 但總之強姦少男少女的人的不會被用單純與少男少女性交的罪名來處罰就是了。 而這應該也是原PO搞混的點, 因為這則事件中,雙方說詞不一, 但如果男方根本沒有強制行為,再怎樣也不會成立強制性交罪, 頂多只能成立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而已。 而那位女性當事人若有強制行為,則也有可能觸犯強制性交..... 差別就在於能不能證明女方的「強暴、脅迫」, 以及男方的「性交故意」或「強制性交故意」(女方說詞) 如果都沒有,那他只是個單純的受害者, 跟任何被性侵的女性被害人沒有兩樣,自然沒有刑責; 但只要男方有最起碼的性交故意,至少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罪跑不掉。 所以,結論是大家一定要注意男友女友(或男伴女伴)的年齡, 在雙方滿16歲前千萬別沉不住氣, 就算忍不住,真的擦槍走火了也請保密別讓家長知道、 當然知道了還有兩小無猜條款(雙方都未滿18可以減免), 只要你們不是一方已成年就好...... 當然以上這些在兩願之下發生性行為的情況都還沒關係, 最最重要的是,不管男方女方、成年未成年、情侶或砲友, 發生性關係前絕對要取得另一半的同意、好好尊重對方的感受, 否則亂來硬上,強制性交害人又害己啊! (別忘記監獄裡大家都很討厭強姦犯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80.87
ian5king:原PO好認真 07/26 15:21
roder:簡單來說就是未成年可以到處幹人又可以拿和解金 07/26 15:23
goodtour:五樓積習難改 一犯再犯 07/26 15:26
RCmk199x:五樓你在衝殺小? 07/26 15:29
a3567152:我會很有耐心會等到16的 >.ˇ 07/26 15:30
※ 編輯: qn123456 來自: 220.142.80.87 (07/26 15:37)
Rinehot:萬一是14歲的去強姦20歲的 這樣20歲的會被罰嗎? 07/26 15:45
xephon:會 07/26 15:46
j3307002:所以要強姦人要趁年紀小(誤?) 07/26 15:47
flashgotten:都說是強姦了 20歲當然沒事 反到14歲有可能入監 07/26 15:50
j3307002:跟十四歲性交如果是被迫不知道會不會受罰,還是女姦男XD 07/26 15:56
j3307002:看新聞是半推半就,最後還不是上了男性力量大於女性 07/26 15:58
j3307002:最好是掙脫不了XD 07/26 15:58
j3307002:男的應該是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吧XD 07/26 15:59
zskrt:不過這樣超過18男性被姦會有舉證責任囉? 07/26 16:15
zskrt:揍她>傷害 默默含淚忍受>未成年性交 07/26 16:16
zsh:未滿14歲的女生去強姦19歲的男生誰會被判罪? 07/26 16:32
qn123456:只要可以證明是強姦,未滿14歲的就有罪,但不罰 07/26 16:38
enormous:原PO 119 07/26 16:56
phantomli:幫樓上補充,14歲以上,未滿18歲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07/26 16:57
phantomli:是樓樓上,而且是12歲以上~ 07/26 16:58
darkofpolo:感謝諸位強者解答,不過競合我會啦XD 我總則有過 07/26 18:42
CN091118:PUSH! 07/26 20:23
mrfootball:來朝聖的,原PO真強者 07/26 20:29
kevin2382: 來朝聖的,原PO真強者 07/27 00:15
howie928: 來朝聖的,原PO真強者 07/27 00:18
xgodtw:我可以問一下大家在朝聖什麼嗎? 07/27 14:12
overshot:原po是119強者 07/27 16:05
mitsurogi:小男生硬上熟女~這樣是誰有罪? 07/27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