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ootaku:從重才五年07/31 10:49
推 phix:n次才五年.... 07/31 11:04
→ moonshade:老公還可以加告妨害婚姻...可以賺比小錢 07/31 11:51
噓 z777888999:5年 法官還是這麼腦殘07/31 13:48
刑法§228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
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
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
性交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基本上本罪的刑責罪高也就是五年
以民國95年修正競合論後的修法情況,
我國對此情形(非集合犯、接續犯)者改採一罪一罰來算
這位法官其實不算是輕判...
事實上,在實務界不是沒有一審法官敢判重一點
只是要考量到維持率的問題
裁判維持率算是法官考績很重要的一個環節
如果今天我下了一個裁判結果到二審時被推翻,那這樣我重判沒用,而且還影響考績
這是我國司法制度上其實還蠻可議的一部份,事實上用裁判維持率來考核法官並沒有錯
只是要考量到的是,二審裁判的品質!!
就目前已經爆炸的新聞來看,買得到的似乎都是二審
花蓮高分院的林姓法官、還有高等法院的三位法官以及板檢的一位檢察官.....
其實都怪一審法官並不公平,二審才是關鍵啊!
這老公告妨礙婚姻,不太懂這位大哥您所指的意思,
不過如果你是指刑法第 17 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的罪
大概您只能指第239條的通姦罪吧(其他的都差太遠....)
問題是239條的通姦罪,必須他老婆是跟那個可惡的老闆屬於「合意」性交才可以成立喔
如果您指的是民法上關於侵權行為責任的話
那應該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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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雷諾:下個作品,就朝向大奶凱莉根前進吧!!!
火焰兵:熱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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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02.27
推 j3307002: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14:25
推 RCmk199x: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14:44
推 sdhaha: 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14:44
推 V1121:長知識 07/31 14:45
推 skyrjs: 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14:49
推 victoryss:專業推 1F也中肯 07/31 14:51
推 wooshi: 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嬸婚外偷情不意外 07/31 15:29
推 toy4500809: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延押三審定讞英九不意外 07/31 16:06
推 PIN0602: 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16:16
推 f0621642562: 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16:37
推 jerry5:國外強暴驢子都要判14年了 07/31 16:51
→ wowowo60: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17:11
推 danielinsane: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17:17
推 apigboys:64歲還可以...體力真好 什麼是某社團? 07/31 18:37
→ kent1974: 職業工會 07/31 18:40
推 z777888999: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7/31 20:17
推 z5137964:既然是一罪一罰,那麼此一案件下該老闆的構成要件應該該 07/31 21:37
→ z5137964:當數個,依刑法第51條數罪併罰後絕對是可以高於五年的, 07/31 21:38
→ z5137964:而在法官主觀的裁判下還是只有五年,實在不符合社會通念~ 07/31 21:39
→ z5137964:不過也沒辦法...台灣的制度就是這樣,重罪輕判... 07/31 21:40
推 sodier: 反正台灣司法都是一審有罪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不意外 08/01 00:06
→ lahabala:五年是求刑,不是第一審的判決 08/01 00:29
推 angeleviltw:起訴又不是判刑= = 08/01 02:43
推 CN091118:瞎起鬨罷了..= = 08/01 09:41
推 olivialilier:推專業~~ 08/04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