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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挾持強逼口交 機伶女精液吐地成鐵証 【12:21】 〔本報訊〕一名家住桃園的女子,97年11月搭客運到台中找未婚夫,在黎明路地下道旁堤 防遭歹徒蔡仁正以刀挾持,威脅受害女子到暗處為其進行口交,女子事後將精液吐在地上 ,蔡仁正得逞後離開。所幸被害女子機警,深知精液是唯一證據,立刻報警並迅速採樣。 DNA比對結果和蔡男相符,警方將男子逮捕到案後,男子辯稱可能是曾經在當地打手槍, 否認犯下性侵。但法官認為,精液在空氣中容易隨時間蒸發或乾涸,多虧被害人機伶,迅 速帶著警方採證,證據則有可能隨時間而消失,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5年,二審法 官認為他惡性重大,從重判刑8年6月http://0rz.tw/MgaC1 -- 一段將"好人卡"變成"喜帖"的愛情故事 http://ppt.cc/e4lV 脫衣秀(無圖) http://ppt.cc/a9z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41.24
kent1974:尚書大人還真____ 08/01 21:06
vincent0911x:二審該不會____? 08/01 21:06
krokopaja:才八年....該修法了至少關個800年吧 08/01 21:07
vjuko:打個手槍 很過分嗎 08/01 21:09
hsinhc:逼人口交8年 真的強姦2年 啥鬼..... 08/01 21:10
shalu:97年的事 兩年後二審 嗯~~~ 08/01 21:11
kent1974:三審法官認為嫌犯尚有悔意,輕判1年緩刑3年定讞。 08/01 21:11
woieyufan:精液會水解 08/01 21:14
sux0116:痛心! 08/01 21:19
rainyseattle:這種很少會到三審@@ 08/01 21:26
ikz:2審法官GJ 08/01 21:27
rainyseattle:前幾篇性侵兩歲童判四年....這....= = 08/01 21:29
woieyufan:樓上那個未成年 08/01 21:34
aishiteiru:直接給他咬斷掉啦 08/01 21:40
ikjoikjo:五樓→逼人口交八年....這樣很累耶 08/01 21:45
wayne1985:DNA採集樣本抓的到人的,代表他有前科 08/01 21:52
wayne1985:像這種一直累犯的,唯有一死一途 08/01 21:52
oligoisgood:男子辯稱可能是曾經在當地打手槍 XDDDDDDDDDDDDDDDDD 08/01 22:19
lO:oligo 和 ikjo 兩位的推文讓我笑到舔到自己屌了XDDDDD 08/01 22:41
chu630:當地打手槍..... 08/01 22:41
biography:三審法官震怒,重判有期徒刑6個月 緩刑3年 08/01 23:02
jason77626:可能是曾經在當地打手槍 還蠻好笑的 08/01 23:37
labeck:有沒有女生口水的DNA? 08/01 23:41
xw668:"可能是曾在當地打手槍" 他自己講出來也覺得很難信吧XDDDDDD 08/01 23:50
shin70188:"可能是曾在當地打手槍"載給他一條妨害風化罪 08/02 00:33
greatsb:蔡男:明明是我打完手槍射在地上後,那女的自己去舔的 08/02 00:43
tequilawu:吹個喇叭八年六個月 真威 08/02 02:37
sanhowu:愛吹齁 08/02 10:54
Boyzone:結果更一審無罪 08/02 14:06
daimond:樓上好笑 08/02 14:41
helloI: 蔡男:明明是我打完手槍射在地上後,那女的自己去舔的 08/02 17:31
pttresident:才8年 = = ………應該拖去槍殺算了,打手槍是吧打到死 08/02 22:47
rosevelt:若是引用的法條相同的話...那二審根本就是違法判決!! 08/04 08:00
rosevelt:因為只能判的比一審輕,不可以比一審還重!! 08/04 08:02
yentzshuan:那就是數罪併罰的問題~搞不好那歹徒還幹了什麼 08/09 22:21
elfswordsman:檢察官以不利於被告之理由(例如:一審量刑過輕)提 08/23 13:35
elfswordsman:起上訴的話,二審可以不變更起訴法條而加重判刑 08/23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