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已經不是第一起了,相信這個法官也是依照「慣例」在判刑 === 16歲性侵2歲 「沒反抗」不算強暴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1/31 16:20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中部地區兩件性侵稚女的判決最近引起議論,分別是2歲女童被16 歲小叔性 侵,及2歲8個月女童遭惡鄰居凌辱,檢方都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法官卻 認為被告未施用暴力,被害人沒有反抗,改依姦淫幼女罪從輕判刑,法界認 為被害人年紀這麼小,根本「沒有選擇權」,法官見解大有可議。 法界人士指出,2歲及2歲8個月兩名被害人都還穿著尿布,人生階段正開始 ,不解人事、性事,遭性侵根本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也無力量來反抗,縱 然是在半騙半誘下遭性侵,被法官認定為有利被告的「沒有反抗」,然違反 被害人意願,十分值得商榷。 不意外,請問一下法界人士,2歲要怎麼反抗? 這次新聞事件也是真的照著過去的判例在判,不要扯開話題,2歲的反抗XD -- 身遊江湖不染塵 纖纖細體一遊俠 史記:遊俠列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14.48
bathape:我想法官的想法還是: 不懂法律 不會保護自己權益的人 08/15 20:44
bathape:活該被欺負 沙文主義 在作崇 「不懂法律 你就該死」 08/15 20:45
Lailungsheng:我很想知道法官是誰... 08/15 21:05
kent1974:今年6月高雄地院審理時,承審法官楊國玉基於證人.... 08/15 21:11
sarltis:其實不是有沒有反抗的問題 強制性交保障的是性自主權 08/15 21:14
sarltis:也就是性的自我決定權,基於這樣的考量上,在尚未能有所 08/15 21:15
sarltis:自我決定之前,本來就很難認定是否有性自主權的侵害 08/15 21:16
sarltis:這就是問題的癥結,兩歲女童何來自我決定可言 08/15 21:17
sarltis:可以考慮的方法是基於幼童的特別保護,解釋上認為無法認定 08/15 21:17
sarltis:被害人有否自我決定之意識,即一律認為有侵害 08/15 21:18
sarltis:或者講清楚一點,就是在這種案例中,例外就侵害的有無 08/15 21:20
sarltis:採取客觀主義,依一般人的認知認為有無侵害的存在 08/15 21:20
qn123456:推S大,但這種情況就變成了221、227的模糊地帶 08/15 21:20
qn123456:所以是不是應該修正,將227分成「合意」和「無從得知」? 08/15 21:21
sarltis:不過這樣馬上遇到的問題就是罪刑法定還有罪疑惟輕的問題 08/15 21:21
sarltis:所以最後的關鍵還是當初立法的時候真的沒有考量到現在會 08/15 21:22
sarltis:有這種____的存在,畢竟一般來說強制性交多數還是對至少 08/15 21:22
sarltis:是發育中的被害人 08/15 21:23
sarltis:可是227本來就是要針對合意性交的部分做規範 08/15 21:23
qn123456:所以真的該修法.... 08/15 21:24
sarltis:考量的是未成年人身心發展健全較多,用227根本不合 08/15 21:24
sarltis:看我們的立法院吧.......................... 08/15 21:25
yugowolf: 該修的不修 不該修的亂亂修 08/15 21:25
qn123456:我是覺得227未必都是合意性交,畢竟未成年人的自主判斷未 08/15 21:28
qn123456:必成熟,所以我才覺得應該再分個「被害人無法自主判斷」 08/15 21:29
qn123456:的更嚴重類型出來 08/15 21:29
sarltis:這就是立法價值衡量的問題 像加重強制性交就有心智缺陷 08/15 21:31
Willie616:樓上都很專業 221 227 是什麼東西我都看不懂 08/16 12:17
qn123456:那是條號,刑法221是強制性交;227則是與未成年人性交 08/16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