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0/78/2asya.html 穿睡衣共處一室 不算通姦 更新日期:2010/08/10 04:11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已婚陳姓男子與46歲朱姓女子交往甚密,陳妻懷疑丈夫偷吃, 跟監10天後自覺時機成熟,報警抓姦,發現兩人穿睡衣共處一室;板橋地方法院審理認為 ,穿睡衣共處一室,僅能得知兩人「關係匪淺」,無法證明兩人發生性行為,判朱女無罪 。 判決指出,板橋市陳姓男子背著太太,98年9月17日起,接續到朱女家中同居,妻子11月 13日報警抓姦後,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後對丈夫撤告。 陳男說,因為教朱女兒子電腦,有時教到比較晚,房內剛好有兩張雙人床,朱女兒子才讓 他留下來睡覺,當天天熱,只穿四角內褲與內衣,朱女則是穿內衣與外套,兩人沒發生性 行為。朱女兒子也證稱,從沒看過陳男與媽媽睡在同一張床上,或有摟摟抱抱情形。陳妻 指控,她跟監丈夫發現,朱女的兒子每晚11點左右,都會騎著丈夫的機車離開,直到隔天 早上才回家,不過不確定兩人是否有性行為。 -- PTT匿名版關了 目前魯蛇集散地在此 http://www.disp.cc/b/anonymo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3.106.162.241
eqdrumslala:又是這種 08/10 07:40
quark56:偷吃就偷吃 = = 08/10 07:53
open00937:穿著衣服 就不會有性行為(筆記.. 08/10 07:56
s531619:通姦越來越放寬囉~(筆記) 08/10 08:07
fireda:老公跟別人住還沒事 修悍啦 08/10 08:30
johnjohn1330:說你通姦就通姦 大人快渣他! 08/10 09:49
soulknight:說實話 眼見為憑..除非人贓俱獲 不然這判決 沒大問題 08/10 09:51
soulknight:最多只是 違反善良風俗而已吧? 08/10 09:52
munichuihsin:要有嘿修的證據,像沾滿精液和愛液的保險套。 08/10 10:01
fredsaki:抓賊抓贓 抓姦在床.... 08/10 10:04
XDdong:穿著睡衣玩大富翁 過份嗎? 08/10 10:21
keeperkai:蓋綿被純聊天... 08/10 11:36
scorpio4:那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假若我跟法官的老婆穿衣睡一起 08/10 13:30
scorpio4:他就不能判我通姦囉 08/10 13:30
sausalito:樓上先研究法條再說吧... 08/10 13:59
kent1974:樓樓上先研究法官老婆真相再說吧... 08/10 14:00
senjor:你就說你剛剛是肛交或者口交都不算通姦。 08/10 14:22
senjor:口交肛交都不能算是通姦了,穿睡衣要算啥通姦? 08/10 14:23
senjor:先搞清楚法律裡面的『通姦』定義吧... 08/10 14:23
chang505:朱女則是穿內衣與外套 所以沒內褲!? 08/10 20:03
z5137964:這是刑法在民國94年修法沒修的漏洞,刑法第10條雖然修改 08/10 20:40
z5137964:了強制性交的定義,但卻沒有修改刑分通姦的定義...@@" 08/10 20:41
senjor:故意的,因為想廢了通姦罪。 08/11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