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sbasomono (砒霜)
看板sex
標題[新聞] 求歡不成誣告偷竊 男子遭訴
時間Sun Aug 8 15:06:59 201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在台北市體育處擔任公職的李姓男子,2月間在向1名黃
姓女子求歡不成後,竟誣指女子竊取新台幣6萬元及鑽錶。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將李姓
男子依誣告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指出,今年50歲的李姓男子在台北市體育處任職,他在2月間向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報
案,指稱25歲的黃女於2月9日趁他在住處洗澡時,偷走4隻手錶及6萬元現金,涉嫌侵占及
竊盜等罪。
李嫌辯稱,黃女雖然是他的女朋友,過去也曾送她許多財物,沒想到黃女卻在沒經過允許
下,將他的東西帶走。
黃女在偵訊時表示,李姓男子並非男友,兩人在去年10、11月間認識後,年已半百的李姓
男子就對她展開追求。事發當天,李嫌以贈送6000元及名牌手錶等「過年禮物」為由,要
她到李嫌住處,隨後提到想與她發生性關係。
檢方說,黃女由於不想與李姓男子發生性關係,趁他在洗澡之際,將李姓男子贈送的手錶
及6000元帶走,未帶走其他物品,並於3月間以手機錄下兩人的通話內容,證實黃女說法
。
檢方認為,擔任公職的李姓男子,僅因對想追求的女子求歡不成,竟捏造事實提起告訴,
浪費司法資源,且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刑。9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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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57.126
推 Atermis:價錢沒談好 08/08 16:03
推 Xtaiwan5566:6000都可以玩兩次了.. 08/08 16:16
推 sungastill:想打砲何不學學一神 08/08 18:06
→ yes2009:這女的也很機歪.既然不想和他交好,幹麻又拿人家餽贈的錢錶 08/08 18:23
→ yes2009:她有權不和這男子好.就應該保持適當距離關係. 08/08 18:24
→ kent1974:女的都到家裡了,財物被取走,沒嘿咻到還被告...倒楣 08/08 18:28
→ LordSo:被告是因為誣告= = 08/08 21:54
推 terfd:女的也滿賤的 不喜歡還拿東西走 08/09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