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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bK9fAG ] 作者: mot96 (衝衝)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愈判愈輕/性侵5歲女童 纏訟7年判9月 時間: Sun Sep 19 06:51:18 201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9/today-so5.htm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一名幼稚園5歲女童,慘遭師丈鄭某性侵,官司纏訟7年,高等 法院法官以姦淫幼女未遂、鄭某患鼻咽癌等理由,輕判鄭某9個月徒刑,鄭某上訴,最高 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女童家屬大嘆:「公義何在?」 師丈性侵 一度獲不起訴 最高法院刑庭會議日前才做出結論,只要是性侵7歲以下幼童,不論有無違反幼童意願, 均應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反觀本案竟以9個月輕判收場,引起議論。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童家屬與幼稚園女教師及其先生鄭某熟識,92年初,家長於早上就將 5歲女兒送往鄭家,再由女老師帶到幼稚園。92年8月,鄭某趁妻外出,脫掉女童褲子,壓 她在床上,以手指、生殖器試圖插入其下體未果,造成女童下體紅腫、陰唇裂傷;事後母 親發現女兒有異而報案,鄭某始終否認犯行。 93年9月,新竹地檢署以「沒採集精液」、「下體傷害不見得是性侵造成」、「不能盡信 女童指控」等理由,將鄭某不起訴處分,家屬及知情者為之譁然,遂聲請再議。94年4月 ,竹檢對被告測謊未通過,才將全案起訴,這已是案發後1年8個月了,而新竹地院也判鄭 某2年半徒刑。 審理期間罹癌 法官輕判 但案件到了高院,卻以最初檢方不起訴的理由,甚至指「測謊不能當成事證」,將鄭某判 無罪,家屬不服上訴,最高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此時傳出鄭某罹患鼻咽癌,高院改 以刑法第227條的姦淫幼女「未遂犯」,以及減刑條例,輕判9個月徒刑。 家屬嘆:公義何在? 鄭某不服上訴,最高院於上月駁回,法官在判決書引述鄭某抗辯的一句話「可能是我疼愛 孩子的方法錯了!」視為等於「默認」,全案終於確定;女童家屬也開始尋求民事賠償。 熟悉本案的一位資深刑警,難過地說「一個才5歲的女孩,可能編得出遭性侵的情節嗎? 由於被告7年來已完全脫產,求償是漫漫長路,無異在凌遲被害家屬,更造成女童一輩子 的陰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13.177
Obiwan:超專業的性侵犯,果然懂脫產~ 09/19 06:55
gairion:新竹地檢署 09/19 06:56
abcub:果然是(罪犯的)幸福城市~ 09/19 06:56
jeff21115:會不會太誇張..9個月是殺小....幹 09/19 06:56
ForwardSpace:這篇新聞有點偏頗 蘋果寫的比較公正 09/19 06:56
Keo:得癌症又怎樣 09/19 06:57
bugmans:有蘋果的報導嗎,不想被記者牽著鼻子走 09/19 06:58
aaagang:記者只要寫的有賣點,全世界爆炸他也不在乎 09/19 06:58
ForwardSpace:之前還有被害家屬 教導孩童如何編造加重受害情況 09/19 07:01
scott2009:這是偵查中的王者與資深刑警的問題,舉證責任分配什麼 09/19 07:01
scott2009:時候變成了被告的責任?濫情又只想叫法官硬凹 09/19 07:02
ForwardSpace:希望拿到更多的賠償金.... 最後一段.......... 09/19 07:02
scott2009:採不到精液還是硬判,這就是已經不再援用的「有罪推論」 09/19 07:03
scott2009:測謊能不能當成唯一證據,就不便贅述了 09/19 07:04
scott2009:中間也有合議庭採嚴格認定,做出無罪判決,不就都是... 09/19 07:06
ForwardSpace:第三段寫的也很怪 記者是有看到事發經過? 09/19 07:07
ForwardSpace:如果只是引述女童說法 那也需要寫出來吧 09/19 07:07
moocow:判決書? 09/19 07:17
Regen:記者越來越智障.. 09/19 07:29
aaagang:專業性侵->智能障礙、小於7歲、利誘->無罪 09/19 07:48
momogo11:讓人想到已過世的麥可也是被... 09/19 08:04
momogo11:如果沒證據 光憑指控就可以定人罪 那大家都要保重 09/19 08:05
xiaomu:很nice的台灣 09/19 08:08
Xaymaca:被告7年來已完全脫產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9/19 08:30
realmask:所以將來打官司 改找記者就好 09/19 08:42
youku1:蘿莉控表示: 09/19 09:11
water0202:得癌症管我屁事..強姦犯就是至少要30年起跳啦 09/19 09:16
itnight:台灣快變成性侵幼齡的天堂了 09/19 09:49
facebooker:台灣的法官腦子都長癌了嗎? 媽的祝這些法官都被車撞死 09/19 10:29
nikitawang:希望他的癌可以更賣力的折磨他 09/19 10:55
mapleone:這案件證據有超大問題。應該無罪才對。 09/19 11: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24.66
lawlier:借轉 09/19 17:51
lawlier:轉錄至看板 Hsinchu 09/19 17:51
kim:那蘋果的版本是如何 有連結嗎 09/19 18:07
hoya0072:找不到蘋果版本 09/19 19:44
originbook:證據完全不足 照理說應該判無罪才對 09/20 05:18
※ 編輯: hoya0072 來自: 140.130.17.246 (09/28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