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rwtey:好怕事 好容易唬 09/27 08:24
推 Arnol:才七年喔?= = 09/27 08:31
※ 編輯: skylow134 來自: 111.251.109.77 (09/27 08:33)
推 wowowo60:這種直接跺機機才比較好吧 09/27 08:48
→ gtr9915:幹!踹共啦 打報你的卵蛋 09/27 09:04
推 kg960629:去查一下他七年後從哪個監獄踏出來,媽的去堵他 09/27 09:13
→ kg960629:性侵+軍人身分才七年,是法官又想要被砲嗎? 09/27 09:14
推 amose999:....kg960629 言重了! 法律明文規定 非戰爭時期 適用刑 09/27 09:28
→ amose999:法 這很正常 不要每次都拿個人情緒來看司法案件 09/27 09:28
→ dacapo:以刑法論處,軍法都不軍法了= = 09/27 09:28
推 qazxcdew:軍法強暴 不是唯一死刑嗎 = =? 09/27 09:35
→ water0202:強暴犯至少都應該25年起跳吧! 09/27 10:45
推 edward198791:垃圾 09/27 10:48
推 noabstersion:強暴犯刑期應再加重才對~ 和簽賭棒球一樣都罰太輕了 09/27 10:55
→ yafx4200p:軍隊連這種也要卸責~ 09/27 11:37
推 ding0214:軍法才七年有夠鳥 09/27 11:43
推 piadora:不是在營區犯案 又不是戰爭時期 所以用刑法論 09/27 11:50
推 koflll: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 09/27 11:54
→ johncena1219: 士可殺 不可姦 09/27 13:06
推 CN091118:酸民不懂啦 = =+ 09/27 13:10
推 ygupin:這名字好演眼熟 09/27 13:52
推 steven30109:直接脫去槍斃~ 09/27 14:09
推 maxover2006:垃圾!! 09/27 14:26
推 pili0830:我記得以前軍人強暴要被抓去用鋼刷刷龜頭不是嗎? 09/27 14:58
→ pili0830:現在怎麼沒有了>"< 09/27 14:58
推 weakman:志願疫 不意外 09/27 15:22
噓 qazxsw0125:樓上跳針? 09/27 16:07
推 iamwind7954:軍法不是應該很重嗎@@..還沒當兵不知道 09/27 16:10
推 smonke:國中女生是替代役的~~這傢伙搞不清楚狀況.. 09/27 16:32
噓 ligth:鄉民不意外 09/27 16:40
噓 junlai:一堆傻子不看內容的哦 就說了非戰爭期間刑法論處 09/27 18:20
→ toy4500809:為什麼我看到飛率兵 09/27 18:21
推 FranKang:為什麼阿宅交個女友這麼難,卻有人可以隨便就拐人進賓館 09/27 18:45
推 tks9527:一罪一罰,恐怕不止七年吧,隨隨便便也要判個十幾年... 09/27 20:07
推 guteres:我怎麼覺得不會超過10年 09/27 22:16
→ stanley12406:好一個包養隊 別說重判 這種最後都不了了之的 09/28 02:09
噓 williams1002:保養3小? 攝護腺? 09/28 02:45
推 Topgang:職業軍人 不意外 09/28 11:24
噓 SeaNMiz:五次就叫性奴唷 09/28 11:26
推 jf439:軍法是唯一死刑 09/28 12:18
噓 seaanemone:一顆老鼠屎 09/28 13:44
→ dsilver:替代役就不用考慮軍法審判了 真好 09/28 15:36
噓 qaz12453:國中女生自己都沒警覺性嗎... 09/28 23:40
推 joejoe21:志願役一群社會XX的集合體 09/29 10:33
噓 RickyOrange:妳的眉批是怎樣 13歲本來就是小孩 本來就天真 09/30 15:13
→ RickyOrange:所以才會被嚇到啊 09/30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