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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新華網報導,菲律賓首都馬尼拉上訴法庭24日判處一名長期性侵害親生女兒的父 親1萬4000年監禁。 這名男子從2001年1月起一年多時間,幾乎每天都性侵害他時年13歲的女兒。馬尼拉地方 法院2006年3月原本判處他死刑。 上訴法庭24日公布新判決結果,將死刑改判為監禁,按照每起強姦罪行40年監禁折算,這 名禽獸父親共犯有360起強姦罪行,刑期總計1萬4400年。 本案受害者現年22歲。她說,她母親2001年1月去國外做保姆,3名子女留在馬尼拉以南的 鎮區洛斯巴尼奧斯與父親一起生活。從那時開始,父親幾乎每天都強迫她發生關係,除了 個別日子,直到幾個孩子到母親親屬家度假,她因為害怕父親不願回家,向家人坦陳所受 虐待。母親問訊後立即回國,鼓勵女兒起訴父親。 案件在地方法院審理時,被告辯稱自己妻子編造所有指控,只為奪取子女監護權,然後與 一名外國人結婚。法庭駁回了這一說法。上訴法庭對這一點維持地方法院做法。 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0/09/25/350-2649442.htm 原po痞客幫 http://muahmuah.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84.127
peter1082:這樣才對吧 09/25 10:14
lovekwen:在台灣只會被判3年緩刑喔 啾咪 ^.< 09/25 10:23
scottlsw:這個如果表現好刑期折半我不反對XD 09/25 10:24
aicecoolman:獸父表示:幹~早知道去台灣就好 恐龍法官:怪我囉? 09/25 10:28
terfd:表現良好 減刑1萬年也OK唷^.* 09/25 10:44
kim:看到標題以為是14400罰金 差點噓了XD 09/25 10:52
qrwtey:嗯 人渣 (蓋 09/25 10:55
vivianbd:這才是法律! 09/25 10:56
lanslor0514:台灣法官學著點!!!! 09/25 11:02
Strogatz:其實超過50年根本就沒太大差別,這寫只是寫爽而已 09/25 11:04
Strogatz:判爽罷了 09/25 11:04
k168842001:又還沒競合 這種新聞真的很好笑 也很豪洨 09/25 11:37
benson:在台灣應該會判1.44萬年 合併執行10年 之類的 09/25 12:07
uwmtsa:菲律賓司法比台灣進步!!!??? 哭哭 09/25 13:32
tgtgl:關到死 09/25 15:07
snowdrop791:麻煩轉給台灣法官好嗎?還是有法官版!^~^ 09/25 16:15
ding0214:一次40年好屌 09/25 16:16
saw6904:菲律賓總算有一樣東西勝過台灣 __官 09/25 16:29
wowowo60:沒想到菲律賓竟然還有比臺灣強的東西 09/25 18:09
Laco5566:這樣才是重判嘛 胎萬法官能不能好好學學阿 09/25 19:16
motai:犯罪天堂國的法官只會忙著數鈔票阿 09/25 21:29
fosil:台灣法官 先去菲律賓學習通過考試再回來台灣貪好嗎 09/25 21:42
water0202:看到人渣被關到死就是爽 09/26 00:27
zet033:溫馨! 09/26 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