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su74 (鋼琴上的貓)
看板sex
標題[新聞] 少女搞仙人跳? 兩邊都送辦
時間Wed Jan 6 08:41:11 201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6/today-so23.htm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
未成年少女小玟跨年夜認識陳姓男網友後相約出遊,
事後小玟向許姓乾姊哭訴遭到性侵,
乾姊妹倆夥同5名男子持鐵棍找陳姓男網友理論,要求5萬元和解費,
因陳某事先報警,警方據報逮捕7名男女,訊後依恐嚇取財、
妨害自由送辦,小玟也堅持告陳某性侵,警方將陳某依妨害性自主送辦。
警方調查,16歲少女小玟(化名)跨年夜在網路聊天室上認識25歲陳姓男子,
兩人酒後發生性關係,但隔天小玟向大她1歲的許姓乾姊哭訴自己遭到性侵,
前天下午許姓少女夥同男子簡正文、簡正郎、蔡培毅、陳威遠、陳厚昇等5人,
陪同小玟與陳姓男子約在台北縣板橋中正路談判。
許姓少女與5名男嫌為了幫小玟出氣,持兩支鐵棍挾持陳某,
要求拿出汽、機車駕照抵押、影印,並扣留機車鑰匙,
還要求陳某寫下悔過書並交出5萬元和解,
陳某知道對方來者不善,事先央請2名朋友陪同並全程以手機錄音,
還暗中通知轄區新海派出所埋伏,當場就將7名男女帶回派出所。
果然.免錢的最貴阿.出來玩還是花錢比較安心!
--
「我向來是一開始討厭的人會一直討厭下去,因為我討厭的人一直在做討厭的事!
我從見到你開始就討厭你,你也果然做著最令人討厭的事!
以後你也會繼續做我討厭的事,我也肯定會繼續討厭你! 」
------A.N.JELL 黃泰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48.58
→ kokokoo:咪那嘛~.... 01/06 09:08
推 drwei:16歲 只要能證明是合意且事先不知未滿18 應該可以脫罪 01/06 09:45
推 apple82055:很明顯就是價錢談不隆呀! 01/06 09:53
推 OOQ:反仙人跳GJ 01/06 10:26
推 yoshiringo:免錢的最貴阿+1 01/06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