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nStrong:是髮婪科大叔嗎~科 01/07 11:37
推 gr1031:唉 爽在心理 還死鴨子嘴硬=.= 01/07 12:03
推 jianbangx:感覺是價錢的問題... 01/07 12:15
→ OOQ:明明自己也有爽到 不然為什麼還要回去做下半節 01/07 12:33
推 lostvery:又是台中 01/07 13:56
推 umdm:真的有女生是會不知道怎麼反應和反抗 通常當下當事人恐慌居多 01/07 14:15
→ umdm:言行錯亂不難理解 01/07 14:16
→ pttittp91:台中好棒XDD 01/07 14:21
→ camouflage:性侵告訴10件有9件假案,很多沒物證用串供的 01/07 14:23
→ onlyyou2:法官:前後說詞不一是有違常理,冷靜指控也是有違常理 01/07 14:55
→ onlyyou2: 這種亂判決的法官良心會安嗎? 01/07 14:56
推 samuelosk:女大生是"指控",難怪不起訴 01/07 15:56
→ jazy6804:台中好棒+1 01/07 16:10
推 Ogrish:我想搬去台中~~住逢甲附近很像不錯喔 01/07 17:38
推 leeroy:指姦奶茶應援會 01/07 18:11
推 Becque:又是台中的判決...哪個法官阿? 可能大家很熟悉唷~ 01/07 22:07
推 panda2:感覺是價錢的問題... 01/07 22:50
推 aiye:2F和4F的說法是可以逼受害者跳樓的程度了,為什麼總是會有人 01/08 00:34
→ aiye:傻傻地認為任何性行為女生一定會爽,而不能去設身處地 01/08 00:36
推 peculiarkay:2.4樓可以被肛阿 你試試看被人家強暴阿 01/08 01:39
推 ap8:有些人忽略了一點: 女方事發後,仍和性侵她的男方一起用餐,互留 01/08 06:30
→ ap8:電話... 01/08 06:30
→ ap8:那些正義魔人為女方叫屈是沒錯,請別忘了,為什麼被指挖了之後 01/08 06:31
→ ap8:還要一起跟對方用餐互留聯絡方式呢? 科科 01/08 06:31
推 klonoa921:樓上的..也有可能是被男方攝影師威脅啊... 01/08 15:13
→ klonoa921:記者都是斷章取義 事實還是要看判決書會比較清楚一點 01/08 15:13
→ klonoa921:不過這些判決實在是.....讓人很無言 01/08 15:14
噓 wubiecow:記者標題下錯!不是指姦無罪 刑法第10條的定義 01/09 01:51
→ wubiecow:事後有違常理 01/09 01:51
推 elle:什麼是常理?難道要逢人必講我被XX了嗎?還是按摩到哭是常理? 01/11 19:18
→ z123123:爽完再告??? 03/12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