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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報導】 2010.01.25 03:26 am 新竹市男子葉信成昨天凌晨1時30分,涉嫌侵入崧嶺路民宅竊取2件女內衣、1件女內褲, 被秦姓屋主和屋主的舅子發現,兩人前後包抄,他被夾在鐵門中動彈不得, 還被打得頭破血流,警方趕到逮捕,偵訊後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屋主表示,凌晨聽見家中頂樓有異狀,他叫醒舅子,一起上樓察看, 發現葉信成(19歲,有竊盜前科)正準備從陽台逃跑, 他與舅子急忙在後方追捕,一人繞道跑到鐵門前方等候, 趁葉信成想從鐵門逃出時,遭前後包抄夾住他,打得他頭破血流。 西門派出所警員隨後趕到,將被困在鐵門上方的葉信成逮捕。 葉信成被捕後,辯稱他一時好奇,才潛入民宅偷女內衣, 屋主發現女內衣和內褲被偷,氣得大罵。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385542.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67.9
playerK:打到頭破血流不算自衛過當嗎@@ 01/25 11:10
apple82055:19歲= = 01/25 11:12
allensua:八寶齋... 01/25 11:12
mcchicken:.... 名字跟我只差一字 01/25 11:13
single5566:樓下下次偷內褲請小心 01/25 11:15
kirasaga:葉某係侵犯被害人的財產法益 但被害人卻侵犯葉某的身體法 01/25 11:18
kirasaga:益 所以被害人防衛過當 01/25 11:18
lucid1994:正當防衛衡平性沒這麼嚴格 不會是防衛過當 除非法益相差 01/25 11:21
lucid1994:懸殊 因為是不法攻擊 緊急避難的話 就很嚴格 因為是嫁禍 01/25 11:23
kirasaga:感謝994大~ 我會在認真讀法律的 01/25 11:32
lucid1994:不會 只是一點小看法 工作參考 無惡意 感激 01/25 11:34
yellow1119:小偷反抗難道不能打 01/25 11:35
maydaychi:難不成你偷她內褲..她也要回偷你內褲才算沒有防衛過當阿 01/25 11:38
maydaychi:?要用財產法益VS身體法益..否則就防衛過當?那永遠別抓人 01/25 11:39
playerK:我沒有覺得不能打 只是不知道可以把頭打爆 01/25 11:40
maydaychi:偷內褲是他講.."侵入住宅竊盜",如果他原本要偷金條鑽石? 01/25 11:44
tgtgl:不是沒打死就不算防衛過當嗎....... 01/25 11:52
KyoDragon:對阿好像只要不要打死 都可以的樣子!?XDDD 01/25 11:55
owhaha:搞不好是要來擄人勒贖性侵 講成偷內衣罪比較低也不一定 01/25 12:10
yellow1119:屋主表示:我天生神力 01/25 12:40
kevin80112:單看報導根本無法知道是否防衛過當 01/25 12:42
kevin80112:若歹徒單純只是要逃跑 沒有攻擊意圖 卻被打得頭破血流 01/25 12:43
kevin80112:當然是防衛過當 01/25 12:43
kevin80112:不過除非是有什麼重大傷害或歹徒要提告 不然警察也不會 01/25 12:45
kevin80112:怎樣 01/25 12:45
KurtBoy:如果歹徒逃跑 不法侵害已經過去 根本不構成正當防衛 要檢 01/25 12:47
KurtBoy:的是有無傷害罪構成 不會有防衛過當問題 防衛過當是在 01/25 12:47
KurtBoy:違反相當性 跟法益衡量相差極大下 才會有 01/25 12:49
lzze:好弱 要多跟齋八寶學習學習 01/25 15:16
ilysien:誰知道他有沒有藏其他武器 先把他打啪再說 01/25 18:09
ilysien:頭打報是腦漿噴出來了嗎? 可能是皮肉傷 記者都愛誇大 01/25 18:11
ap8:各位說了那麼多一大串 似乎忘了一件事 刑法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01/28 01:02
ap8:如果那個小偷不主動提出傷害告訴,依法是不告不理。 01/28 01:02
ap8:雖然小偷也有提告的權利,但一般來看小偷被抓之後鮮少反告屋主 01/28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