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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曹愛3P性招待?檢:1次帶1-2人 莊侑霖:1次花十幾萬 2010/02/11 00:00 社會、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前兄弟象隊王牌投手曹錦輝獲得不起訴,但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卻意外揭露他酒色財氣樣 樣來--不但主動詢問打假球價碼,還要組頭幫他下注,讓他可以另外賺賭金,甚至還多 次接受組頭性招待,甚至一次帶兩位小姐出場,另外,起訴書中也意外揭露了他跟知名主 播韓佩穎的感情問題,兩人因為發生肢體衝突,取消了跟雨刷的會面。 曹錦輝堅稱自己沒打假球,只是交友不慎,現在獲得不起訴處分,看似全身而退,但事實 上,檢方卻在不起訴處分書中,卻揭露他的另一面;他在98年初就接受簽賭集團林秉文的 性招待,之後被前兄弟象隊球員莊侑霖(原名莊宏亮)與「雨刷」蔡政宜找上後,也不斷 繼續接受性招待。 不起訴書處分書中說,「……期間(約98 年2、3 月間)曹錦輝數度與黃俊中等人邀集林 秉文至台北市之各大酒店喝酒玩樂,曹錦輝每次均帶一名或二名酒店小姐出場為性行為, 鐘點費、出場費及性交易費用均由林秉文負擔,……。」 不起訴處分書也說,「蔡政宜及莊侑霖為說服曹錦輝首肯 ,即不斷邀請曹錦輝上酒店及 提供性招待,曹錦輝亦利用此點,不斷至酒店消費及帶小姐出場過 夜性交易,費用均請 蔡政宜付款(一次約3、4 萬元),……。」 不起訴處分書並指出,曹錦輝因常至酒店消費及帶小姐出場性交易,故與臺北市松江路欣 殿酒店之媽媽桑「葳葳」十分熟識,相關證人都證實曹錦輝曾答應要配合打假球。 該處分書進一步指出,證人莊侑霖於偵查中具結證稱:「我、蔡政宜與曹錦輝見面時,都 有談及打放水球的事,每次找曹錦輝見面都要花十幾萬元性招待費用,因為連到汽車旅館 都是先到酒店再帶小姐到汽車旅館。我、蔡政宜與曹錦輝見面所需花費有時候是蔡政宜付 的,有時候是我付的,曹錦輝沒有付過。」 另外,檢方並指曹錦輝曾主動詢問林秉文打假球價碼,要求先拿100萬謝款外,還要對方 另外下注200萬,讓他可以再賺賭金,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因黃俊中有介紹林秉 文之來歷,並聲稱林秉文可作為打假球之老闆,曹錦輝即主動詢問林秉文若其為他打假球 ,每場比賽可拿多少謝款,林秉文答稱先發投手每場假球代價為100 萬元或150 萬元,曹 錦輝隨即向林秉文表示可否先給他100 萬元,……。」 而曹錦輝也確實答應蔡政宜,打兩場放水球,檢方發現:曹錦輝只要和組頭見面後一定敗 投。98年4月和黃俊中見面,5月2日例行賽就失9分,讓兄弟象吃敗仗,12日和組頭喝酒, 16日就暴投失4分;21日再聚餐,2天後就剛好大腿拉傷表現失常。不過涉案人都供稱,曹 錦輝有答應打假球,但沒有實際配合過;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曹錦輝本來說好配合兩場, 但其中一場因颱風取消,另一場則是以配合球員不足為由,臨時拒絕配合。 檢方不起訴書中說,「……,直至98年8月8日之前,曹錦輝原本答應要替蔡政宜打放水球 ,然該時期因莫拉克颱風致取消比賽,後曹錦輝又答應於98年8月22日兄弟象隊對Lanew 熊隊的比賽要打放水球,然於比賽前一天(21日)晚上,曹錦輝用王勁力的專線電話打給 莊侑霖,說配合的球員人數不足,最好取消,蔡政宜立即用莊侑霖的專線電話打給王勁力 ,要王勁力把電話拿給身旁的曹錦輝聽,向曹錦輝說『明天可以不可以幫個忙』,然曹錦 輝仍說配合的球員人數不足,所以就沒有答應隔天要放水等情,業經證人蔡政宜於偵查中 證述甚詳,核與證人莊侑霖證述情節相符,並經證人王勁力於偵查中到庭結證屬實,…… 。」 檢方因沒有進一步證據,因此處以不起訴。起訴書指出,「雖有可能曹錦輝係以詐傷方式 打假球詐賭(蔡政宜於賽前5月21日及7月16 日均與曹錦輝相約面 見),且證人郭一峰於 偵查中亦證稱曹錦輝之狀況起伏確實很大,有時賽前其狀況明明沒那麼差 ,開賽後球卻 投不進來,且常有「一局爆」之情形等語,然在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佐之情況下,尚難僅憑 上開事證,遂遽予推論曹錦輝確實有配合打假球之情事。」 但檢察官王正皓在起訴書中指出,曹錦輝及謝佳賢身為中華職棒明星球員及人氣球星,卻 與蔡政宜及林秉文過從甚密,且疑似有打放水球的行為,雖罪證不足以不起訴處分,但涉 及職棒球員的管理自律及職業操守紀律。 板檢發言人鄭鑫宏也說,曹錦輝、謝佳賢兩人,雖然都坦承認識雨刷集團組頭蔡政宜及其 他成員,也疑似接受性招待、收受不當利益,但沒有具體證明有打放水球,依照罪疑唯輕 的證據法則,在沒有其他積極證據佐證下,無法推論曹錦輝及謝佳賢有配合打放水球。至 於球員的個人操守品德,希望由球團或聯盟、社會大眾發揮自我約束的力量。 另外,曹錦輝還曾經和主播女友韓佩穎大打出手,不起訴處分書指出,「98年8月18日晚 間8時許,蔡政宜與柯文彬駕 駛2008-WS 號BMWX5 黑色休旅車自高雄北上,當晚11時許抵 達阿成鵝肉店,蔡員聯繫曹錦輝至該 鵝肉店會面。惟同月19日凌晨0 時許,曹錦輝與女 友韓佩穎因發生激烈爭吵及肢體衝突,乃電聯蔡政宜表示其不克前往,蔡員遂返回高雄。 」 其實在去年10月假球案爆發之後,媒體曾在11月初拍到兩人一同外出,不過,在去年12月 底傳出兩人分手的消息,當時韓佩穎曾在部落格上抒發心情,強調她跟曹錦輝還是朋友, 還在一起,只是也像多數情侶一樣,會有口角爭執,而且兩人的心情,多少都受到假球案 的影響。」 雖然曹錦輝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是這段球星跟主播的肢體衝突的家務事,還有毫不遮掩地 接受性招待,主動詢問打假價碼等情事都一一被公開攤開,先前甚至有媽媽桑透露,很多 球員愛玩3P,這些都讓曾經對他寄予厚望的球迷灰心不已,而韓佩穎本人的心情會是如何 ,也可想而知。 目前除了兄弟象隊領隊洪瑞河表示,小曹已違反球團要求、傷害球團形象,所以不予續約 ,統一獅、La new熊和興農牛也指出,不考慮吸收曹錦輝,這位台灣第一位站上大聯盟舞 台,曾經被台灣人視為棒球英雄的選手,將永遠消失在中職舞台上。 新聞出處 http://www.nownews.com.tw/2010/02/11/350-2569624.htm -- FaceBook 粉絲團招募中 ~~~^o^~~~ * 美容彩妝粉絲團 http://ppt.cc/hAJt 美食情報粉絲團 http://ppt.cc/Z8Nj * 工作求職粉絲團 http://ppt.cc/KrJP 日本偶像粉絲團 http://ppt.cc/OAZZ * * -- nys0522:LUB表示: 02/11 10:46
apple82055: 沒救了 02/11 10:47
YAHQQ: 不跟我和泥泥3P就只好揍妳了 02/11 10:47
Double2: 真的沒救了 02/11 10:49
oopsmamamiya:不意外 02/11 10:51
aidsaids:這就是中職 不意外! 02/11 10:59
assassio:上最高級的酒店妹 02/11 11:03
waynefish311:免錢的最貴 02/11 11:13
actuame: 打最可愛的主播 02/11 11:19
takashina419:把"操"視為棒球英雄?我可是從來沒有!別太抬舉了.. 02/11 11:21
broken543:請東請西沒人在請XX 現在衰了吧 02/11 11:24
chuck5669:曹錦○表示:其實我真正厲害的棒子不會握在手上... 02/11 11:27
bpfox:嘩...真的是強投豪打啊....好厲害的棒子.... 02/11 11:28
chuck5669:人家都是一次兩個奔回本壘的...當然強啊!科科科... 02/11 11:32
wayne1985:難怪他會爛掉....真科科 02/11 11:36
thundertall:主播表示: 02/11 11:36
chuck5669: 我與曹錦○緣慳一面...。 02/11 11:42
gawk:小曹改做牛郎好了~ 應該會爆紅! 02/11 12:13
leon0924:SOD 不曉得有沒有興趣 02/11 13:19
airlow:主播表示:撲勒萬 02/11 14:13
rssai:去日本打SOD吧,標題就性愛野球怎樣? 02/11 14:37
danhom:看成小愛3P 將錯就錯 ====== 開放報名和小愛3P ====== 02/11 14:38
dboy1980:果然是不能讓人家請這種啊...會衰的.... 02/11 22:24
LetsGoNY:垃圾 02/12 00:18
ap8:小曹玩到一半,床底下鑽出一個說書的,因此醜聞才曝光。 02/12 01:50
ap8:那個說書的本來住天橋底下,跟小曹勒索一千萬,小曹不給。 02/12 01:50
ap8:第二天報紙就刊登了這個醜聞。 02/12 01:50
wubiecow:垃 圾人 02/12 22:55
※ 編輯: decor 來自: 122.117.160.26 (02/17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