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ron0105 (Arr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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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樂團帥指揮 染指13歲女童
時間Wed Mar 3 10:23:28 2010
樂團帥指揮 染指13歲女童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胡蓬生/苗栗縣報導】 2010.03.03 05:36 am
苗栗縣一所小學管弦樂團外聘郭姓指導老師,長相帥氣,受學童仰慕,卻涉嫌於去年約樂
團一名小六女童看演奏光碟,並發生性關係。女童事後向同學炫耀,還想幫老師生小孩,
因而曝光。苗栗地檢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這名老師。
音樂研究所畢業的郭姓老師(卅歲、基隆市人)主修管弦樂指揮,大學曾任樂團團長,赴
國內外演出,畢業後在台北、桃園、新竹、苗栗等多所學校擔任指導老師。
發生性侵女童案後,校方解聘他,苗栗縣政府教育處通報他為不適任教師,教育部轉報各
縣市「永不錄用」,大好前程毀於一旦。
檢察官調查,郭姓老師每星期到這所國小授課一至兩個小時,指導管樂社團。他年紀輕,
教學認真,相當有孩子緣,與遭侵害女童(十三歲)互留即時通帳號,對談內容原以樂團
的事為主。
郭姓老師知道女童仰慕自己,去年五月廿四日上午十一時約她到桃園縣龜山鄉租屋處,藉
口觀賞音樂演奏光碟,趁機與她發生性關係。當天下午四時載女童回家途中,又轉到苗栗
縣竹南鎮一家汽車旅館,再與女童發生關係,才送她回家。
女童與男老師發生關係後,向其他同學炫耀,表示「老師是屬於我的」,還告訴學校替代
役男;這名役男向輔導室反映,導師追問後發現確有其事。
女童與郭老師發生關係後,說過想幫郭生小孩,後來還不斷用即時通、打電話找郭,希望
繼續來往;但郭老師懊悔,曾向女生家長下跪懺悔,雙方以五十萬和解。
郭姓老師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性交,依刑法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雖達成和解,
但此罪屬公訴罪,檢方昨天仍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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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2.202.5
推 tt2:禽獸:來幫老師吹黑管 03/03 10:25
推 Peruheru:可惜太早吃掉,要是可以忍住就沒事了 03/03 10:25
推 XDboy:...垃圾一個... 03/03 10:35
→ ap8:這個女童要被郭老師插幾次? 每次新聞都會有人一再op又op 03/03 10:40
→ Arron0105:樓上,這是今天的新聞 03/03 10:50
※ WayWayWay:轉錄至看板 SMSlife 03/03 11:02
→ bowenabo:社會禽獸 03/03 11:03
※ lierac:轉錄至看板 Teacher 03/0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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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efun:可惜 再等3年多好 03/03 12:23
推 pchunters123:音樂系 不意外 (戰) 03/03 12:37
推 longwei:4f丟臉了 03/0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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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YCHEN1215: :好險沒當現成腦公~呼 03/03 15:53
推 khristian: 役男:X 被搶先一步了 03/03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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