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R56 (丁尺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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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假車禍性侵 高鐵狼判18年半定讞
時間Fri Apr 2 08:32:18 2010
假車禍性侵 高鐵狼判18年半定讞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昨天審結「高鐵之狼」劉權鋒強姦猥褻及殺人未遂等案,合議庭認為
劉權鋒7度在
高鐵車站附近製造假車禍,再勒昏夜歸女子拖到路邊非禮,判決劉權鋒共觸犯3個強制性交
罪、2個猥褻罪、1個殺人未遂罪和1個竊盜罪確定,將由高院另訂執行刑,合計刑度最高達
18年半。
至於高院另外還認定劉權鋒觸犯2個猥褻罪,最高法院認為罪證不足,發回高院更審;資
深法官指出,劉權鋒將先執行已定讞刑期,對於發回更審案情部分,須等高院重新審理、
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再接續執行。
判決書指出,31歲水電工劉權鋒在2007和 2008年間,經常騎車在高鐵青埔站附近尋找作
案目標,發現落單女子步行或騎車後,就故意撞倒被害人,再假好心救人,接著徒手勒緊
被害人脖子,等到昏迷後,再上下其手。
2007年9月起,劉權鋒變本加厲,撞倒被害人後,以膠帶綑綁被害人的嘴、雙手和雙腳,
再強制性交。
庭訊時,劉某除坦承犯行外,竟向法官表示:「喜歡制伏人的快感。」合議庭認為劉某手
段凶狠、惡性重大,因此予以重判,劉某目前仍在押,二審時,劉某被判刑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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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70.5
推 victoryss:18年耶 不是重判一年八個月 法官吃錯藥了 04/02 08:52
推 vincent0911x:這是上面那篇的9倍 04/02 09:18
推 kdhs21:可能剛好碰到法官的友人吧 04/02 09:20
→ marmax:靠跟我同T的同名 04/02 09:23
推 JUDO610:樓上雷斯邊 04/02 09:30
推 externaload:高鐵青埔站在哪? 青埔不是高捷的一站嗎.. 04/02 10:15
→ yorklie:在桃園 04/02 10:18
推 IgotYOU:無悔意... 如果他在法官面前聲淚俱下 應該就是重判2年 04/02 11:04
推 wowowo60:惡狼 : 反正我上訴到二審三審就無罪了 科科 04/02 11:17
→ yoshiringo:死刑啦 04/02 12:02
推 clouddff7:沒殺人要判死刑比較困難,看牠的罪刑都沒殺人的紀錄 04/02 12:24
推 jerry1214:一明明就是已經定讞了,一堆人還說上訴...內文沒看喔 04/02 14:50
推 playerfan:為何不要執行個腐刑呢 04/03 10:51
→ jojo723:將由高院另訂執行刑<==別高興太早= = 04/03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