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enchienchi:救 救 救~~~~救頌A~~~ 10/13 09:20
→ jab:胡妻乃自胡某處拷貝備份鑰匙,並無違法取證 10/13 09:27
推 Tony7603:===============吃蛋塔 喝奶茶而已===================== 10/13 09:37
推 wangbojun:真好 老闆都可以吃秘書 10/13 09:39
→ kauosong:這麼明顯了還想凹...法官應該也看不下去吧!? 10/13 09:52
推 punck:感覺胡妻送給法官很多錢...要不然就是另一種判法 10/13 09:52
→ polome:聯結與內文不符喔~~ 10/13 10:12
→ jordan325:胡妻乃自胡某處拷貝備份鑰匙,並無違法取證.....orz 10/13 10:33
推 bce:有錢,就可以吃比自己小十幾歲的秘書唷~ 10/13 10:36
推 Boyzone:我老闆每次也在說25-26歲秘書是極品 應該吃過很多 10/13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