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dafei (陳大飛)
看板sex
標題[新聞] 女老師被抓姦 違法蒐證不起訴
時間Wed Oct 14 14:49:37 200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陳姓女教員與有婦之夫黃姓工程師被黃妻告通姦案,
高雄地檢署調查被告2人在浴室全身赤裸,
但因黃婦帶徵信社人員強行闖入違法蒐證,又查無保險套等證物,予以不起訴處分。
黃妻指出,去年6月3日晚上,
其夫黃某(36歲)和陳姓女教員(41歲)在高雄市苓雅區陳女住處幽會,
全身赤裸共處浴室,因而提出通姦告訴,並提出跟拍光碟及15張照片等證物。
黃某應訊說,當天下雨,身上淋濕,進入陳女住處洗澡,後來陳女因肚子不舒服,
進入上廁所時,隨即聽到有人進來,持錄影器材拍攝,但堅決否認通姦。
檢察官調查,黃妻在丈夫車內,找到陳女住處鑰匙後,帶徵信社人員私自闖入陳宅蒐證,
侵害憲法保障的隱私權,認定光碟、照片等證物,均為非法取得,所以沒有證據能力。
此外,現場並未扣得保險套、擦拭後的衛生紙等證物,
不能認為被告2人赤裸共處浴室,就有通姦行為,因此認定罪證不足。
此案先前經雄檢予以不起訴處分後,黃婦不服聲請再議,
經高雄高分檢發回續查,仍認定不起訴。
不過,陳女也不甘示弱,曾反控黃婦涉嫌妨害自由和無故侵入住宅,雄檢認為,
黃婦基於維護其婚姻,為顧及蒐證之必要和急迫性,進入陳女住處,應屬正當理由,
並非「無故」侵入住居及妨害他人秘密之行為,同樣認定罪嫌不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14/today-so5-2.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43.141
推 Hunglove:5樓最愛玩黃某(36歲) 10/14 14:50
→ imiss0960:蓋 10/14 14:51
→ Dabber:5樓 出來面對! 10/14 14:51
推 loveneet:Y 10/14 14:52
→ Saviolatoh:^_^y 10/14 14:53
→ dec16:要告就來~ 10/14 14:53
推 ag2360133:5樓上一篇表我 這篇自表 10/14 14:53
推 earny:嗯~真特別的判決....有趣..XD 10/14 14:55
推 liuedd:男:還好我都不用套子 10/14 15:05
推 frog9999:女:還好我喜歡吃蝌蚪 10/14 15:07
推 archon:朋友單純在浴室坦裎一下,也要被說是通姦,太誇張~~~ 10/14 15:25
推 gadoma:這對真聰明...常見可舉證的證物都沒有...最多就是鴛鴦浴... 10/14 16:43
→ EELINCCU:... 10/14 16:45
推 mcjesus7204:簡訊就可以了。 10/15 00:09
推 AIDS:所以拉屎要脫光衣服囉 菸~ 10/15 00:24
推 wowowo60:法官 : 拉的太用拉到衣服掉光 這是很合理的 科科~~ 10/15 10:19
推 Kinght:這個記者的姓顯然就是要幹這一行的… 10/15 18:02
→ tonyhome:劇情還真扯.. 真是會掰阿... 誰教的? 10/17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