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dafei (陳大飛)
看板sex
標題[新聞] 舊情人伸狼爪 電話套出犯行
時間Sun Oct 18 10:56:14 2009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洪敬浤/連線報導】2009.10.18 03:34 am
台中市民吳姓男子與高中同班女同學曾有段激情,
分手五年後邀女同學到他家剔寵物貓的腳毛,情不自禁強暴女同學得逞,
被害人在案發兩年後,在電話中套出吳嫌犯行,
他願下跪道歉並賠償,台中高分院將他判刑兩年。
台中市書香關懷協會理事長黃瑞汝說,舊情人重逢,只要一方不願意有親密接觸,
就不該勉強,雙方要避免獨處,情人常見的親密舉動,分手後不該繼續,
女方要明確拒絕,免得男方認為摟肩、拉手沒被拒絕,
誤以為上床「揮全壘打」也OK,只要不願意,就要清楚拒絕。
黃瑞汝說,舊情人重逢時,如果氣氛變曖昧,女方最好離開現場,
不然就打噴嚏、打哈欠、摳鼻孔,透過殺風景動作,避免擦槍走火。
25歲的吳姓男子高中時與同班女同學相戀,並發生過性關係,
後來兩人分手,至95年2月6日,吳嫌邀對方到他家,
為他飼養的寵物貓剔腳底毛,想起往日纏綿,強行性侵對方得逞。
97年元月底,
同事看到她的部落格寫著「你又要用相同的伎倆把我騙出去,我不會再出去了」,
詢問她發生何事,她情緒崩潰說出遭強暴事。
被害人在同事建議下,打電話詢問吳嫌為何強暴她?
吳說「錯誤已經造成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那時候想好好跟妳說對不起,準備好要下跪向妳說對不起」,
經被害人錄下,控告吳涉嫌性侵害。
未料,吳嫌否認性侵害,辯稱對方欠他40000元,同意性交來抵債,
但吳嫌卻無法舉證,一審認為吳嫌所為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判刑兩年,他不服上訴。
二審合議庭力勸吳嫌誠實面對錯誤、檢視自己,
他始坦承因數年未見對方,想起昔日的纏綿過往,情不自禁性侵被害人,
他願負起責任,除向被害人道歉、並賠償對方26萬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200292.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43.141
推 YourMom:我倆情不自禁 腥腥相惜 10/18 11:01
推 ru0108:刮寵物腳底毛也會引起性慾?那他應該去跟哈比人交往 10/18 11:02
推 lonelyknight:樓上XDD 10/18 11:07
→ tppr3695:樓下ac 10/18 11:14
推 fttp:不是 10/18 11:45
→ alaza:樓上ft 10/18 11:50
推 krazymilk:淑女報仇 兩年不晚~ 10/18 12:05
→ shanworld:貓真可憐被拿來當藉口!!! 10/18 12:40
推 jusme:吳嫌: 幹! 一發26萬 好貴 10/18 13:36
推 pat0712:價格談不攏 10/18 14:41
推 ekin0824:同事想分紅??? 10/18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