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dafei (陳大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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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破門抓姦 「精紙」不驗、不起訴
時間Thu Nov 5 10:31:33 2009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市報導】 2009.11.05 03:46 am
台中縣劉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破門抓姦撞見黃姓男子上半身赤裸,
並找到疑有精液的三團衛生紙,告兩人妨害家庭;
但法官以劉破門「違法取證」等理由判決無罪,
檢察官批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將提上訴。
檢警查出,劉姓男子(四十五歲)與妻子段婦(卅一歲)共同經營越南小吃,
去年十月間,段婦向劉要一萬元被拒,雙方不愉快,
當天她就離家到朋友家住,再到豐原市中正路租屋。
劉懷疑妻子外遇,去年十一月廿八日晚間與妹妹等人到妻子租處抓姦,因鐵門反鎖,
便大力撞開鐵門,當時黃姓男子上身赤裸躲在廁所,段婦雖衣褲完整,但神情慌張。
劉隨即報警,並在床頭櫃、浴室垃圾桶內找到疑沾有精液的三團衛生紙。
段婦否認與黃通姦,稱丈夫強行進屋,
衛生紙團並非警察依法搜索,不知道衛生紙團是誰的;
黃則稱在段婦租住處住五、六次,他睡客廳沙發,並未發生性關係。
李姓警員作證說,與吳姓同事抵達時,劉等人已在屋內,
當時劉未把衛生紙團交給他,直到返回派出所,劉才將衛生紙團交給他同事封存。
法官以抓姦前應先會同警察,由警方向檢察官聲請搜索票,
因而認定劉強行破壞門鎖,侵害他人私權領域,判兩人無罪。
檢察官不服判決,強調事有輕重緩急,當一名火冒三丈擔憂「戴綠帽」的丈夫,
三更半夜發現妻子與其他男子正發生性關係,匆匆破門抓姦,
那顧得及要先報警,屬「急迫性」自力救濟,應從寬處理。
判決前,檢察官曾聲請將扣案的衛生紙團送刑事警察局鑑定,
但法官認定這是「違法取證」無證據能力,沒有鑑定必要。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233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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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7.68.25
→ YukiPhoenix:法官沒判錯 是蒐證的人笨到讓自己的證據說話無效 11/05 10:32
→ byzantines:現在要上演人妻系列嗎... 11/05 10:38
推 chinhan1216:出軌的女人都該斬首示眾 11/05 10:45
推 rabbit27314:有時候會覺得這種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 11/05 10:48
→ rabbit27314:念法律的都不知道為什麼而念了 11/05 10:49
→ Taipeisex:無罪推論 11/05 10:51
→ camouflage:檢察官:法官你不食人間煙火,不知道我們整天違法蒐證 11/05 11:06
→ camouflage:四樓的感想也很好玩,這種幹來幹去的又有誰好人壞人了 11/05 11:07
推 jobshencbsil:實務自力取證不是仍有證據效力嗎? 11/05 11:14
推 Fredericmo:仍應合法取得證物 毒樹果實 11/05 11:41
推 abardoo:要跟鄉民講不得違法取證,不如教母豬怎麼爬上樹好了… 11/05 12:37
→ abardoo:這個相姦人很笨,為什麼不會把它沖到馬桶裡面? 11/05 12:39
→ abardoo:還有,這個明明就是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不得違法取證,有 11/05 12:39
→ abardoo:的違法取證明文規定禁止用,記者不看法條只會亂誤導,吃屎 11/05 12:40
→ abardoo:吧…盲從的鄉民也是…不爽叫立委豬公修法啊? 11/05 12:41
→ Becque:法官沒錯 檢察官自己要檢討 11/05 13:00
推 yorklie:程序正義很重要吧 11/05 13:09
推 suballhome:法律不是保護壞人 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不懂得人死好 11/05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