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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9IEo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雄縣旗山國中公民科教師宋偉華,去年因在校外性侵一名KT V坐檯小姐,遭法院判刑兩年、獲緩刑兩年;事後旗山國中教評會決議續聘他,僅記過兩 次處分,引發家長及高縣教師會不滿,質疑:「『強姦犯』竟能教『公民與道德』,真諷 刺!」高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昨痛批,學校沒有教育良知,學校與縣府有包庇之嫌,應 重新討論續聘案,否則將向監察院檢舉。 杏壇醜聞 高縣教師會接獲家長爆料指出,宋偉華去年一月十三日凌晨,與一名友人到雲林縣斗六市 「美樂迪KTV」唱歌喝酒,還電召兩名傳播妹坐檯,宋偉華見其中一女因酒醉意識不清 ,先藉故支開友人及另名女子,趁酒醉女子無法抗拒之際,脫下對方衣褲強姦得逞。 校方護短稱無奈 該案經雲林地方法院於去年六月,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宋男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宋 未上訴。案發後,旗山國中教評會僅予記過一次,另准宋男辭去補校主任的行政兼職,但 仍續聘為教師,之後高縣府考績會再追加一支小過、考績丙等。 劉亞平昨痛批:「學校怎麼讓一名行為不檢、有違師道的強姦犯老師,來教育下一代?校 長泯滅教育良知,根本是包庇!誰想讓一名強姦犯教育自己子女,相信要是發動公投,超 過九成九家長都會反對!」他痛罵學校「以私害公」,若該校校長昧著良心包庇宋偉華, 已不夠格擔任校長,應該解職。 旗山國中校長許勝忠說,教評會考量宋師並非在校內犯案,且無關師生或家長權益,在法 院緩刑兩年輕判情況下,經多方考量做出記過、轉專任教師職務;因公民與道德為宋師專 業領域,依規定只能任該科教師,「很諷刺,但也很無奈。」 高縣教育處學管科長徐易男表示,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聘任問題是教評會職權,該校 教評會審核程序沒問題,且教評會認為宋不是在執行教師職務時間內犯案,法院也予緩刑 ,因此縣府尊重教評會決議。 女學生:怪怪的 對有性侵前科的教師在校任教,該校一名家長說,很不可思議,她希望校方從家長立場思 考,「怎麼放心讓孩子給他教?」該校家長會長蔣來順表示,宋師教公民「確實不妥」, 教師要以身作則,他會建議校方將宋師改任其他科目。 該校學生則不知有教師涉及性侵,訝異直呼:「怎麼可能!」一名張姓女學生說:「知道 校內老師發生這種事,覺得怪怪的,最好還是不要擔任教職比較好。」 高縣教師會網站留言板,昨湧入不少討論,網友「高雄縣不思議」質疑:「旗山國中的教 評會認為,老師只要下班期間就可以強姦別人的意思嗎?」,網友「孰可忍,孰不可忍」 痛批:「讓狼師繼續存在校園中,高雄縣政府包庇狼師,真是罪大惡極!」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這名老師連對人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且經判刑 確定,顯已達提報不適任教師程度!」她表示,教評會決議有再議空間,學校應持續介入 ,家長也可主動關切。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教授鄭英耀說,教評會應留意老師行為是否破 壞校譽、打擊教育團隊士氣,不能只考慮行為地點。 續聘狼師示意圖 http://ppt.cc/uVaL 1.旗山國中宋偉華從台師大畢業後,分發到旗山國中任教已有十年。 http://ppt.cc/5!dH 2.宋偉華去年召女陪酒被指控性侵,遭判刑2年,緩刑2年;旗山國中教評會竟續聘宋教「 公民與道德」。 宋偉華小檔案 年齡:32歲 婚姻:未婚 籍貫:雲林縣斗六市 學歷:台灣師範大學公訓系 曾任:旗山國中補校主任、排球隊助理教練 現職:旗山國中公民科任老師 資料來源:旗山國中 民眾學童看法 直接開除 從事教職就必須用最高標準檢視其行為,既然法院判決有罪,教評會就應直接開除,讓他 消失在教育界,以免讓家長夜長夢多。 憤怒抗議 教評會應懲戒這名狼師,甚至開除。校方僅以記過讓這名老師續任,若我是該校學生家長 ,絕對會到校舉布條抗議,表達憤怒。 一定有誤會 宋老師對我們非常好,之前也會陪我們排球隊去比賽,我們不相信他會做出這種事,中間 一定有什麼誤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71.216
forkc:沒給錢,就不算嫖了? 11/10 06:31
tracy0620:這個社會真是... 11/10 06:32
t1100211002:乾脆等他在學校強姦別人時再解雇他算了...什麼跟什麼 11/10 06:35
howhowyo: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11/10 06:42
shaka1aka:這就是公民,才算有道德? 11/10 06:47
adob:直覺就是因為錢談不隴的關係 11/10 07:05
ZZZZ0:宋:我是緩刑更生人耶! 11/10 07:16
kenzo1212:更生人正夯! 11/10 07:19
Expressotea:等等我就去找他 就在附近.... 11/10 08:03
Caitsithdx:何必那麼急咧,叫一個來玩很貴嗎.. 11/10 08:55
samz:上頻果頭條...姓名+照片,我看他也不用混了吧... 11/10 09:34
senjor:有讀過書的都知道,理論跟實作本來就是兩回事啊! XDDD 11/10 10:00
homer0403:去煎茶院檢舉...??? 11/10 10:13
yellow1119:我嫖完他不給錢 就不算嫖 11/10 10:35
allensua:這種老師還能被續聘 案情不單純 11/10 10:56
muya318:一手念經,一手______ 11/10 11:24
Obiwan:轉錄至看板 Teacher 11/10 12:10
Obiwan:轉去教師版來測試一下那邊的水溫,到底是反人本還是反狼師 11/10 12:10
teddy78924:一手念經,一手抽筋? 11/10 15:17
shalu:不會有機會!一失足成千古恨,下次記得付錢~~~找妮妮就好 11/10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