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Dong (白色男孩)
看板sex
標題[新聞] 先親再搶 男子被判刑
時間Fri Nov 13 06:34:33 2009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248651.shtml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即時報導】 2009.11.13 01:11 am
親完再搶!
男子黃廉智日前見一國中女生獨自步行回家,在後尾隨等被害人要開門時將其一把抱起,
吻了被害人臉頰還問「有沒有錢?」被害人進入樓梯間,黃又回頭搶其背包查看。
板橋地院今依搶奪及性騷擾各判六月徒刑及拘役五十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73.149
推 dacapo:判真少... 11/13 06:35
推 boyen3:重判 勞動服務10小時 11/13 06:40
推 kerogunpla:幹 判好重喔 11/13 07:11
推 a01057327:二樓也太狠了吧 罰他抄自己名字一百次就好了 11/13 07:24
推 h1214911:西濕點在哪 11/13 09:08
推 F360:台灣沒人權了?判那麼重幹麻 11/13 09:26
推 ctovntxh:這新聞好短!! 11/13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