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96503/IssueID/20091117 【綜合報導】曾經營重機車行的富家子宋志宏沉溺嗑藥雜交派對,去年10月與未婚妻陳米 雪邀請前女友黃亭芸嗑藥玩3P後,竟用毒品控制黃亭芸並視為性虐禁臠,動輒將她裸體綑 綁淋濕後電擊乳房、臀部,或毆打撞牆;宋志宏還命令她預寫「遺書」助自己脫罪,黃亭 芸受虐月餘死亡,他仍狡賴否認犯行,檢方昨依殺人罪將這名色魔起訴,求處死刑。 板橋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家住台北縣樹林市的宋志宏(32歲),在酒店認識長髮美女黃亭 芸(30歲),兩人交往後分手。宋志宏另與身材高身兆的中國偷渡女子陳米雪交往並論及 婚嫁,不過他仍與黃亭芸有聯繫。去年10月16日,宋志宏打電話邀黃亭芸到土城市「簡愛 國際旅棧」,兩人與陳米雪吸安後3P,接著黃亭芸應邀住進他住處,未料竟落入性虐死亡 陷阱。 逼寫遺書企圖脫罪 宋志宏開始用安非他命控制黃亭芸,除與她嘿咻外,還變態地命令她裸體,用繩索將她雙 手與腳踝綑在一起,並綁在電腦椅,推至浴室淋濕,再用接有電線的鐵片貼黏她乳房或腳 底、臀部,通電電擊,她被電得痛苦驚叫,他則樂此不疲。 宋志宏有時改拿水管毆打,或用電擊棒電擊黃亭芸,也會以香菸灼傷她雙手手掌,或命她 穿上重型機車的安全帽、全套護具,再對她拳打腳踢、抓頭撞牆。而黃亭芸最自豪的秀麗 長髮,也被宋志宏用電動推剪剪成坑坑洞洞的短髮。她受虐一個多月後遍體鱗傷,雙手雙 足掌心都灼傷潰爛。 宋志宏恐東窗事發,要黃亭芸先寫下兩份「遺書」,謊稱她因染毒很深會自殺自殘,來宋 家戒毒,藉此預留脫罪證據,而黃亭芸則在去年11月24日,因為顱內出血不治。 事後宋志宏私下恐嚇陳米雪不可以亂說,否則檢方會用殺人罪查辦她,檢警第一次搜索宋 宅帶走偷渡的陳米雪時,宋母還摳著她手心暗示不要說出實情。但檢警突破陳米雪心防二 度搜索,在宋家查扣到宋志宏記錄雜交筆記,並扣得一台錄影機,內有他與5名女子性交 畫面,包括3P等不堪內容,還包括黃亭芸受虐證據。 迫剪髮再出言羞辱 據了解,畫面中黃亭芸頭髮被剪成短髮,宋志宏仿記者採訪,在樓梯間問她:「挫冰(黃 的綽號)看這邊,妳之前那麼漂亮,現在怎麼跟豬頭一樣!」進房坐下後,宋志宏用電線 甩地上發出啪啪聲,要黃亭芸示範被電樣子,她稍後說:「我不要再吸了(指吸毒)。」 他聽到後說:「我知道,每次脫了褲子,妳就跑來吸!」接著他還命黃亭芸「起立、立正 」,她遍體鱗傷,怎麼站都站不起來。 承辦檢察官呂俊杰認為,宋志宏為了一己歡愉兇殘虐殺且不知悔改,有與社會永久隔絕必 要,起訴求處死刑。 至於宋志宏母親宋黃美玲(50歲),案發後因命令陳米雪清理現場,還將水管、電擊棒等 犯案證據丟棄,昨也被依湮滅刑事證據罪起訴;而陳米雪是否涉殺人罪共犯,檢方另分案 續查;宋志宏則仍被收押。 婦團:應強制治療 記者昨走訪宋家開設的模型店,店內有一名中年婦人,但她強調不認識宋男,店也與宋家 無關,見記者拍攝店面,氣得將鐵門拉下不做生意。 高市婦女新知常務理事林夙慧律師說,從檢方起訴內容可見宋嫌性觀念有嚴重偏差,對女 性極度缺乏尊重,且在男女關係中交往複雜,絲毫不顧慮對方的感受,以致鑄成大錯。現 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則認為宋嫌在獄中應接受完整的強制治療,否則出獄仍可能 故伎重施,導致其他女性受害。 -- 這年頭死刑都是死無辜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57.104 ※ 編輯: FFFFFFFF 來自: 219.84.57.104 (11/17 04:30)
herson8852:反正也不會簽下去 喊爽的 11/17 04:31
Resco:樓上 是要簽啥 11/17 04:45
hoshiya:不懂原PO的最後一行 這男的哪裡無辜了? 11/17 04:49
aq125:色魔都躲在樹林裡 11/17 04:51
lkjh2584:這種垃圾判死刑活該 11/17 04:53
FFFFFFFF:法務部不肯執行,犯人假釋出來又有受害者了。 11/17 04:53
FFFFFFFF:3樓,我沒說這犯人無辜阿。 11/17 04:53
michael60716:這種廢物直接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 虐爆他 11/17 05:33
adamsung:以他富家子弟的身分和新聞沒一直追製造社會輿論 應該40歲 11/17 06:22
adamsung:以前就可以出來繼續爽了~ 另推這年頭死刑都是死無辜的人~ 11/17 06:23
helloman:最後那句是說都無辜者被殺害 真正殺人的都判刑沒執行 囧 11/17 06:26
gfneo:要法務部簽署死刑執行令才會刑下去,但這年頭呀.....(茶) 11/17 07:19
magicscott:po這種文用這簽名檔 分明想紅 11/17 07:19
gfneo:原po應該是要強調人權過分被引申的[私法]現況啦 11/17 07:22
edchans:原po想說這種壞人都不會真的死的意思吧..有人看不懂喔... 11/17 07:24
wilson198a:一堆人跳針 簽名黨的意思是說都是好人枉死 壞人無罪 11/17 07:43
a30706520:這年頭執行死刑的人都是那些犯罪者,死都死無辜的人 11/17 07:49
a30706520:而那些犯罪者根本不會死,天理何在? 11/17 07:49
trumpete:原PO指的是無辜被害者都死了,真正的死刑犯卻不會死 11/17 07:57
trumpete:咦,原來這裡是性版喔,傻傻搞不清楚,一大早跑錯版 11/17 07:58
brasstb:強制治療~~~就是送進去肛一下就好啦~~ 11/17 08:04
yuyupig: 一堆人跳針 簽名黨的意思是說都是好人枉死 壞人無罪 11/17 08:04
kuro50624:死刑還不是判爽的 反正又不會執行 11/17 08:06
SIMONKID:廢死刑聯盟:受害者死了就死了,死刑犯人權最高 11/17 08:08
padaa:記者寫受虐情形寫這麼詳細是三洨 11/17 08:14
Marxing: 高身兆 11/17 08:15
btpo: 有人簽名檔看不懂... 11/17 08:15
longface:判死刑的好處是至少不能假釋 11/17 08:38
sohoman933:人笨:就讓他殺阿...殺完了他就不想殺了 11/17 08:42
airlow:真是人渣 11/17 08:48
mars3:沒辦法,我們有個領錢不做事的法務部長...... 11/17 08:49
keysoon:高身兆.......... 11/17 08:51
nrezw:哀 該死的人不會死 11/17 08:58
barrytwu:死刑啊 11/17 09:14
HENRY23236:靠腰 宋黃美玲他兒子耶= =媽呀~ 11/17 09:22
jerebo:原po應該是說黃女無辜被宋男判處凌虐致死,宋男卻不用死 11/17 09:40
CCandyMan05:幹,垃圾 11/17 09:48
ypaping:都死刑了 還出獄勒 11/17 09:50
s954126333:除了死刑 我想不到其他比較人道的做法了  11/17 10:01
gatecools:死刑=>無期徒刑=>假釋,那些加害者安然活在社會繼續殘害 11/17 10:08
cantwo10:記者把虐待情形寫那麼詳細已經違反職業倫理了 11/17 10:23
gr1031:幹她老媽真是個人渣中的人渣 11/17 10:29
Break:有點好笑 有人看不懂簽名檔再講什麼 11/17 10:33
IntelC2D:可憐 好像一堆人中文要重修似的(  ̄ c ̄)y▂ξ 11/17 10:36
a30706520:又不是人人都看的懂話中話=.=.... 11/17 10:38
cpli:看影片.... 覺得那女生好可憐.... 好慘 11/17 10:40
aband520:畜牲 11/17 10:40
CCHSU1120:人全聯盟:廢除死刑才有人權 <==廢你老雞排 如果是性侵 11/17 10:44
CCHSU1120:妳或是妳女兒,或是殺妳家人 最好妳還會講人權至上 呸~ 11/17 10:45
aki6336:台灣有死刑這種東西嗎??有這種老媽才會教出這種兒子 11/17 10:47
sorkayi:是PU自已愛錢被殺 怪我囉 11/17 10:47
cantwo10:樓上你反串個屁 11/17 10:52
BS7:該死的不會死 悲哀 11/17 11:08
darktuna:推樓上!該死的壞人都不死,不該死的好人卻很早過世 11/17 11:21
j758101:幹 直接死刑了啦 這等人渣還關著浪費國家公帑... 11/17 11:25
hungwei0810:台灣阿...判了也不會執行的... 11/17 11:33
vampirered: 備 11/17 12:07
vampirered: 剁 11/17 12:07
vampirered: 給我拖出去剁懶較! 懶 11/17 12:07
vampirered: / 我還要玩sm啊~~ 玩你老母! 較 11/17 12:07
vampirered: ○__ \ / ↓ + 11/17 12:07
vampirered:<警 ○ ● ▌ + 11/17 12:07
vampirered: )\ ︵ \○╱鄉\ <鄉╯ + 11/17 12:07
vampirered: ■ . . ﹎﹍ ╱ ̄﹚╱> ( ) 11/17 12:07
vampirered:----------------------------------------------(黃線 11/17 12:07
klinmmm:幹…這種人的確該死 不過的確有該死的也還沒死 11/17 12:22
ssvc168823:人渣 11/17 12:38
ejiu835j6:噓最後一行 11/17 12:43
ibanes:婦團是對的,因為她們也知道死刑不會執行,強執治療比較好 11/17 13:17
GoodFriday:23下鞭刑比較適合 11/17 13:22
fairyjk:台灣是犯罪的天堂 殺人放火也不會死嘛 11/17 13:36
lwecloud:殺了人後只要你(假裝?)誠心悔改 關幾年就交保啦~~ 11/17 13:57
WindlyFly:有差嗎 這年頭壞人強姦犯都比好人宅男有價值 11/17 14:41
WindlyFly:死不死都不會改變的 11/17 14:41
dabalax:應該凌遲+腰斬! 11/17 14:49
luckymoon:人渣! 11/17 16:48
cloza:它馬的 電他懶叫啦 再用 後訴拱 八他的欖 11/17 17:36
asdfe88466:人渣 11/17 18:01
asdisr:人渣 11/17 23:09
yayaoh:好噁 11/17 23:24
ajkre1:這種人一定要處以死刑 不能讓他留在社會上繼續害人 11/18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