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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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部分婦團反對性工作合法化
時間Fri Nov 13 09:54:44 2009
■部分婦團反對性工作合法化【2009/11/13 台灣立報】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日前大法官作出第 666號釋憲,表示罰娼違反公平原則,內政部隨後表示,性工
作未來將除罪、除罰,並考慮設置性工作專區。而立委黃淑英以及反性剝削聯盟
則在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贊成娼妓除罪化,但政府不應讓性工作合法化。
參與記者會的團體包括勵馨基金會、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展翅協會、婦女救援基
金會以及女性權益促進會等團體。黃淑英表示,娼妓除罪化不代表性工作要合法
化。政府如果不罰嫖客、仲介人等第三者,未來性產業對社會造成的成本,如公
共衛生等成本將無人負擔。
黃淑英也強調,政府規劃的性工作專區,將性工作者關在特定地區工作,不但不
能去除娼妓的污名,只會讓社會對專區裡的娼妓更抱持異樣眼光;而其他非弱勢
的從娼者,例如酒店小姐,也不可能在專區內工作,專區也無法發揮管制性工作
的意義。未來如果性工作合法,等於是政府將女性肉體當作商品,換取台灣的經
濟奇蹟。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表示,性交易的內涵就是性剝削,而國家無
法善待弱勢婦女才是有性產業的原因。紀惠容指出,從勵馨服務的個案來看,許
多女性進入性產業是因為經濟與機會的匱乏。但這些女性及使從事性工作,卻往
往無法真正賺到錢以解決困境,因為大多數的錢都盡到人口販子、皮條客、老鴇
、業者的手中。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也指出,性產業合法化,並不會讓性產業獲得良好
的管理,更未必能保護從事性產業的女性。以早期台北萬華為例,即使當時是合
法風化區,但反而成為私娼聚集之處。現任的法務部部長王清峰,在當時甚至要
騎著機車到萬華救援私娼。
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也表示,娼妓制度的本質就是男人玩女人,有錢的人
玩沒錢的人。根據中央研究院研究員瞿海源與黃淑玲的研究指出,多數的嫖客是
中上階級的男性,多數因為娛樂、應酬的需要去歡場性交易。研究指出,喜歡買
春的男性並不缺乏性伴侶。根據統計,有68.3%的嫖客,同時和兩位以上的女性
有性關係。蔡宛芬強調,性工作合法化對男人滿足性欲造成的社會問題視而不見
,包括黑道幫派、人口販賣、性病傳播等等,未來性工作合法化,將由全民稅金
助長買春風氣。
針對反性剝削聯盟的意見,內政部社會司司長黃碧霞則回應,性工作者除罪化是
確定的方向,未來內政部將整合各方意見,研擬相關配套措施。
■除罪有共識 合法吵不完【2009/11/13 台灣立報】
記者史倩玲特稿
性工作是否合法問題,現在應該是內政部最頭痛的問題之一。目前社會團體分為
以日日春為首的支持性工作合法化團體,以及由勵馨基金會號召的反性剝削聯盟
兩大團體。
雖然兩個團體都對性工作者除罪化有共識,但針對性工作是否應該合法化,兩者
卻採取對立的立場,輪流開記者會,不斷重申各自立場。即使記者會開了十幾次
,內容卻幾乎每次都相同。日日春以弱勢女性的性工作權為訴求,反性剝削聯盟
則是以性工作造成的社會成本如人口販運等理由反對性工作合法化。
之前還曾經發生,兩個團體都在立法院門口開記者會,結果有公娼向反性剝削聯
盟下跪的新聞,許多媒體更是以「弱勢公娼對抗中產婦團」的觀點解讀兩方的衝
突。
可以確定的是,兩方團體每次召開記者會似乎從未深思過對方的論點,也未見兩
個團體針對對方的訴求提出解釋或替代方案。
事實上,如果不論性工作是否應該合法,兩方的基本論點其實並不衝突。包括不
罰娼、讓娼妓不被剝削、避免人口販運等議題,所有團體都有共識。但如果兩個
團體認為政府光以合法或不合法去規範性產業,就可以包山包海的解決或避免各
種具象抽象的問題,如污名化、道德等,實在也未免太高估政府的能力。
事實上,政府針對性產業無論提出何種措施,能做到的就僅是保障、懲罰、規範
而已。如果兩個團體,把支持或反對性工作的訴求項目不斷擴大,只會讓政府花
更多時間研擬性產業的配套方案,甚至延宕相關政策的擬定。
問題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罰娼條款將在兩年後廢止,如果到時候社會團體還
沒有任何共識,不管那一個團體,可能都不會見到政府確定的性產業政策。
■內政部研擬性工作除罰 日日春:勿閉門造車【2009/11/13 中央社】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違憲;內政部將研擬性工作除罰化。日
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今天要求內政部不要閉門造車,要讓性工作者參與決策。
對於日日春訴求,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接受記者訪問時說,內政部了解並重視日日
春的心聲。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
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大法官會議在第 666號釋憲文指出,相關規定已
違反平等及比例原則,應於二年內失效。內政部則決定將朝性工作除罪化、除罰
化的方向研究辦理。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上午至內政部陳情,要求內政部在未來修法中能落實娼嫖都
不罰、保障中高齡及弱勢性工作者生存空間、設置性工作者與社區共同決定的溝
通平台。
日日春協會高喊「性工作者要參與決策」口號,希望內政部聽聽底層性工作者需
求,不要閉門造車,且讓性工作者參與決策。內政部方面由社會司綜合規劃科長
陳立庚出面接下陳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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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59.194
推 polo125809:公投拉 敢不敢~ 11/13 09:58
→ end81235:別鬧了,性工作有沒有罪,不代表這個社會對女性的看法 11/13 10:01
→ end81235:那個是徹徹底底的兩回事。 11/13 10:03
推 mansonrock:又是婦團啊... 11/13 10:18
推 yashiro:婦女團體是智障集合體...不意外... 11/13 10:33
噓 newbrand5566:純噓婦女團體~他們大概都性冷感~不知道男人的需球 11/13 10:38
噓 aglaeia:噓樓上,妳又不是婦團,妳又知道他性冷感?回家打手槍吧妳 11/13 10:40
噓 michael60716:噓樓上 你又不是newbrand5566你又知道他不知道? 11/13 10:45
→ michael60716:回家打手槍吧你 11/13 10:46
推 jack7014:推a大,會性冷感的應該是她們老公吧 11/13 10:46
→ kyozwhie:這樣好了 給婦女團體養 順便可以稱取經費 一舉數得 11/13 10:51
→ XTaiwanAyin:噓女權主義者~ 11/13 11:20
※ 編輯: pur 來自: 61.229.59.194 (11/13 11:54)
噓 fredjedi:這些爛婦團 沒一個提出好辦法 只會提供感受 11/13 12:03
噓 ifay:妖尼姑團 11/13 12:16
噓 ag0220:看到婦團就有氣 11/13 15:46
推 qqtab:~~先叫他們去當兵啦~~ 11/13 20:24
噓 jimabc:濫婦團 自己管不住老公反而讓全體男人一起承擔 真沒用! 11/13 23:45
噓 Subaudition:妳們想要強姦犯去找性工作者發洩...還是去找妳們??? 11/15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