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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257354.shtml 【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2009.11.18 03:21 am 宋姓手機工程師在網路聊天室中認識女網友,雙方交往數月後女方想分手,宋見女方堅持 求去,因此不滿硬上女友強要「分手炮」,女友事後回家不甘受辱,在家人陪同下報警逮 人。 警方指出,宋姓手機工程師(28歲)數月前在網路上認識綽號「小美」的女子,兩人相約 外出遊玩數次後,某日約會忠孝東路上的某間 MTV包廂內看電影,宋嫌心想兩人既已約會 這麼多次,以半強迫方式與「小美」發生性關係。 「小美」雖被半強迫與宋嫌發生關係,但她抱著試試看的心態與宋嫌繼續交往,但兩人個 性不合時常吵架,因此女方近日常提分手要求,但宋嫌始終不願答應,三天前女方打電話 給宋嫌再提分手,宋嫌因此約出女友到第一次發生關係的MTV內談判。 宋嫌原想藉兩人第一次發生關係的地點,打動女友回心轉意,但「小美」堅持離去,宋嫌 不滿因此強要「分手炮」,女方因宋嫌力氣太大無法抵抗最後只好就範,不過回家後心有 不甘,向姊姊透露此事後決定向警方報案。 警方循線約談宋嫌,他否認強要分手炮,辯稱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但由於被害人指證歷 歷,因此警方仍將宋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88.96
tracy0620:怎麼又是工程師.. 11/18 05:39
homeboy0706:工程師正夯.. 11/18 05:43
mastoid:分手砲 11/18 05:46
l19: 這工程師 八成是西斯鄉民 11/18 05:51
cst0204:鄉民 簽到.... 11/18 06:08
pipiispipi:感覺男的被婊了 11/18 06:13
rainyseattle:感覺這男的沒啥大腦...回心轉意個頭= = 11/18 06:55
ps20012001:一次賺三千的代價真大啊.....(# ̄▽ ̄)_/∪(叮~) 11/18 07:22
cosy:現在工程師一堆 早就不值錢了 11/18 07:33
magicjohson:該不會被鄉民害慘了 科科 11/18 07:37
YUKIKASE:[超幹] 想打個分手砲居然上新聞 11/18 08:00
PiGFAcE:可能最後一次表現不好 11/18 08:06
guteres:宋??? 11/18 08:15
KyoDragon:他一定沒有先問過蛋80大 11/18 08:22
ppm100:會不會是價錢沒談好XD 11/18 08:36
qqiamoswin:哭哭了ˊˋ 11/18 08:38
ya123456789:工程師..這三個字真出名 11/18 08:40
ClubT:「小美」雖被半強迫與宋嫌發生關係........什麼叫[半強迫]?? 11/18 08:52
tim98tim:戒慎恐懼 11/18 08:58
rigor:又來了...強轟的再見全壘打通常被警察接殺 11/18 09:18
nrezw:如果這樣弄 那女生作完不是都可以反悔? 11/18 09:31
donation12:這種人早分早好,分手還想砲代表根本沒有多心痛 11/18 09:32
kning:我和你炮別~在淫亂的夜 11/18 10:07
yellow1119:笨 要寫信問蛋大... 11/18 10:14
ader1226:可能是有 一點錢 但實在太醜了 女生忍受不了 11/18 10:16
A10JQK:哥不林工程師製造: 分手砲 (使用失敗有被告的可能) 11/18 10:27
Lailungsheng:推樓上...好想買新電腦玩魔獸 11/18 10:41
jerrysu74:GJ 11/18 10:59
hjchang: 一定是沒錢又不帥 11/18 14:00
YaoGoGo:18073的原po應該來看這一篇....^^" 11/18 14:08
yafx4200p:分手砲~是想要分手那方有主動權~被分手那方想打被告活該 11/18 15:37
playyourbody:所以男主角的名字是 宋歷歷嗎? 由於被害人指證"歷歷" 11/18 15:44
uen:再見一發!!會吃上官司的!! 11/18 17:29
jenny21529:如果是心甘情願的才不會反悔 以為打官司不用錢嗎= = 11/18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