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can (愛 隘 礙)
看板sex
標題[新聞] 匪搶皮包誤抓胸 挨告性騷
時間Wed Nov 25 05:36:11 2009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114989/IssueID/20091125
【吳詠平╱桃園報導】桃園縣中壢派出所,前天逮到一名正在偷機車的男子,帶回清查發
現他是警方追查已久的搶奪犯,至少涉案六件,其中一名少婦本月中報案騎機車被襲胸,
也是林嫌犯下,原來他是要搶少婦機車踏板上的皮包,伸手誤抓到對方胸部,害警方以為
中壢出現襲胸狼。
至少犯下6搶案
警方表示,嫌犯林桀杅(三十二歲,桃園人,竊盜、搶奪、毒品、詐欺等前科)前天下午
三時許,在中壢市元化路打算竊取路邊停放的機車,恰好被車主發現,兩人發生扭打,林
桀杅(音同魚)拿出隨身攜帶的玩具槍毆打車主,但仍遭據報及時趕抵的警方逮捕。
林嫌被帶回派出所後,警員發現他涉及多起搶案,早被偵查隊鎖定,偵查隊昨接手偵辦,
林嫌坦承從本月初起,共犯下六起搶奪案及多起機車竊盜案。
本月中旬,一名李姓少婦一早在元化路上騎機車被人襲胸,跑來派出所報案被性騷擾,林
嫌坦承是他犯下,他供稱原本要搶少婦放在踏板上的皮包,出手時間沒算準,伸手一抓沒
搶到皮包、反而抓到對方胸部,不是故意的。偵訊後,林嫌被依準強盜、搶奪、竊盜、性
騷擾等罪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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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206.120
→ onekiss:好衰 多了一條性騷擾 11/25 05:48
→ noobismeok:管他多哪一條,重點就是這傢伙根本是人渣 11/25 06:14
→ KINGTIGERX:沒有過失性騷擾…應該不會成立 11/25 07:32
推 eric2099:那要摸胸部不小心搶到皮包,難道有過失強盜罪XD 11/25 08:41
→ webberr:是我我會說是要摸胸,不是要搶... 11/25 08:57
推 wayne1985:這種人出來又會繼續犯案...無限期勞改好了~ 11/25 10:29
→ wayne1985:像大陸一樣,有的人一輩子都在替政府勞動!!經濟又實匯 11/25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