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dafei (陳大飛)
看板sex
標題[新聞] 進賓館很清醒 控性侵判無罪
時間Mon Nov 23 11:33:35 2009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2009.11.23 03:11 am
台中市陳姓商人2月間帶傳播妹到土雞城吃飯,被控灌醉她後,
載她到大坑地區某溫泉汽車旅館性侵,但法官查出2人到汽車旅館時,
陳付休息費1350元時,傳播妹還說「是要搶錢,怎麼這麼貴?」
證明她當時清醒,且事後陳付了1萬6000元,判陳姓商人無罪。
傳播妹控告說,2月15日晚間,陳姓商人約她到大坑某土雞城吃飯,
她不勝酒力,被對方載到某汽車旅館性侵。
陳否認性侵害,辯稱事前雙方講好性交易,事後他付4000元,
但傳播妹說她以前出場費要1萬6000元,他因當時沒那麼多錢,
先載她回家,不久後,對方又要求付款,他只好給付1萬2000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2656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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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0.43.141
→ ePaper:午餐文 11/23 11:34
→ tracy0620:嘖嘖.. 11/23 11:34
→ JackaLMeI:16k耶~ 是要搶錢,怎麼這麼貴? 11/23 11:35
推 brasstb:樓上很清醒 11/23 11:39
噓 victoryss:看到性侵新聞就想按2 沒東西可以PO嗎= = 11/23 11:40
噓 surna:請洽消保官!! 11/23 11:42
→ Namor:所以總共付了16K還被告? 11/23 12:24
推 kerogunpla:錢都付清了還要被告 真衰 11/23 12:48
噓 taiwan81903:幹 媽的傳播妹是怎樣 趁機抬價 只會來這招的垃圾 11/23 13:02
推 finx:所以性交易就不用查下去了嗎...@@ 11/23 13:49
→ HouWayne:跟3F同感 11/24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