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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良哲、蘇孟娟∕台中報導〕蘇姓女子婚後,才發現丈夫無法人道,又喜歡偷女用 內衣褲,連自己的小姨子也不放過,簡直是「誤上賊船」,丈夫認為妻子說他不能人道, 損及尊嚴,雙雙訴請離婚;法官調查,何某疑因靜脈性漏失,造成無法正常勃起,判准離 婚。 台中醫院泌尿科主任林明鋒指出,靜脈性漏失屬於器質性障礙的一種,多是先天血管病變 型障礙,會導致靜脈血流回流速度變快,以致充血時間短而影響勃起,發生率不高,一般 來說,只要接受手術,約有6、7成病患可恢復正常性功能,呼籲民眾不要諱疾忌醫,以免 影響幸福。 判決書指出,在新竹科學園區電子廠擔任高級專員的蘇姓女子,和何姓男子交往7年,民 國95年間結婚,婚前2人並未發生親密關係,婚後,蘇女發現丈夫不曾與她行房,就算她 有意,丈夫還是推託,經多次詢問,才得知丈夫有「不舉」之病。 蘇女認為,丈夫婚前隱瞞此一事實,根本就是「騙婚」,找來母親及黃姓媒人婆到夫家「 興師問罪」,公婆得知後,只能安慰蘇女說:「我兒子太愛妳了,不能失去妳,只好先將 妳騙娶回家,現在木已成舟,你們只好共度一生,我們一定將妳當成女兒看待。」 蘇女認為自己是「誤上賊船」,97年間搬回娘家居住,後來又發現丈夫有特殊性癖好,喜 歡偷竊女用內衣褲,連小姨子的也照偷,讓她更無法忍受,到台中地院訴請離婚,並訴請 精神損害賠償100萬元。 何姓男子提起反訴,認為妻子一再造謠,說他不能人道,損及尊嚴,也訴請離婚。法官要 求何某到醫院檢查,發現疑因靜脈性漏失,造成陰莖無法正常勃起,判准2人離婚,但法 官認為,蘇女在離婚過程中也有部份過失,1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駁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25/today-so5.htm -- 這則新聞告訴我們 婚前驗貨還是很重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139.87.216
ader1226:就說要婚前性行為 難怪某教徒常離婚 11/25 03:00
k4653:前輩說的對 果然要試貨 ~"~ 11/25 03:06
jojoliu:試貨躲不過… 11/25 03:09
oisan:五樓我愛你~~~~~ 11/25 03:10
tracy0620:你誰啊 亂告白 11/25 03:14
icewood1:有人喜歡到處亂告白 11/25 03:14
k4653:........5樓自己跳出來還罵人 XDDD 11/25 03:24
victoryss:崔西生氣了!!!!!!! 11/25 03:30
gaultter:七天鑑賞期之必要 11/25 03:44
tracy0620:我看都沒有人回啊 配合玩一下吶XDDD 11/25 03:44
JoshBeckeet:XDDD 11/25 03:49
duck6934:.... 11/25 04:56
Sfly:一試成主顧 11/25 04:59
mncr:交往7年都沒親熱 太神奇 11/25 06:11
webberr:蘇女一定不單純...可以忍七年?想必有____... 11/25 09:04
aicecoolman:只能推驗貨了  ̄ ﹁  ̄ 11/25 09:30
jagotti:...哀 不舉也有藥救阿 重點是誠實 找解決方法阿= = 11/25 09:30
jho52106:  ̄ ̄ 11/25 09:37
h1214911:我想男方婚前都會說:因為太愛你了,所以我想保留到婚後 11/25 09:42
Flcyndi:女方婚前都在幹嘛  ̄ ̄ 11/25 10:04
jeff1977:四樓與五樓 XD 11/25 10:51
klinmmm:崔西是我的 11/25 11:16
ap8:[新聞] 交往7年 隱瞞不舉 婚姻告吹 婚姻告「吹」  吹什麼? 11/25 12:24
chihchin0112:讓我想到這個→http://ppt.cc/(uSz 11/25 13:17
chihchin0112:糟糕~不太會用連結><抱歉 11/25 13:20
Kakehiko:如果真的舉不起來私下承認簽字離婚就好了 腦殘才去提告 11/25 16:50
Kakehiko:被法官公開說男方不能人道判准離婚有比較「尊嚴」嗎? 11/25 16:51
gostt:婚前性行為不是不好嗎 怎又來事後後悔?? 11/25 20:30
sparrowhawk:男方是不想賠一百萬才提告吧 11/27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