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19 (119)
看板sex
標題Re: [新聞] 日日春:性產業合法 不一定得設專區
時間Thu Nov 26 14:01:34 2009
別相信政府設立專區能有管理能力
這會變相成為官商勾結的利益分贓
應該不准設立專區 避免被黑道或財團把持
設立專區 美其名是保障娼妓的工作權
搞到最後可憐的還是娼妓 一定被剝削
甚至良家婦女被推入火坑都無法管
除罪化 不等於 合法 只是不罰而已
不能鼓勵這種行業 畢竟不是甚麼好的職業
這目的是要讓只能靠身體賺錢的可憐女性
不會因為用身體交換金錢 而遭受裁罰
而且一定要立法嚴禁媒介交易 而且要重罰
不然 逼良為娼的事件只會更頻繁
黑道幫派 決不會放過這種可以為非作歹的機會
另外當然不可公然拉客
而且只能在非公共場所的室內進行交易
政府也不需要弄甚麼花名冊
反倒是制定交易契約書比較實際
讓這種交易變成你情我願的買賣行為
避免有價錢談不攏 告強姦的糾紛出現
※ 引述《wefun (TOEIC認證905分)》之銘言:
: 如果政策變成"只能"在專區性交易的話,
: 勢必讓性交易除罪化的美意大大打折..
: 如果除罪化的目的是讓性工作者能在不被剝削的情況下合法討口飯吃
: 能有錢在專區開店的是哪些人,大家心知肚明,
: 不是黑道就是大財團,這樣不又回到讓性工作者被剝削的老路?
: 所以應該獎勵專區設置,吸納大部分的性交易
: 但是不限定一定要在專區性交易..
: 若怕影響市容教育等,起碼可規定不能在非專區光明正大在馬路邊拉客
: 也許政府可設個花名冊網站之類的幫助資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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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7.65.212
推 cyberib:中肯 11/26 14:04
推 a7526746:挺有道理,但是這種契約書恐怕不容於民法 11/26 15:34
→ a7526746:民法似乎有規定違反善良風俗的契約無效 11/26 15:35
推 dec16:樓上忘了特別法... 11/26 16:22
推 teddy78924:推推 11/26 16:25
推 xgodtw:每次看到法律中寫的那三小善良風俗就讓我想吐 11/27 19:24